1樓:匿名使用者
要不等孩子十歲。就要聽孩子的意見了。還要綜合考慮你們誰的條件好,對孩子將來成長好。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協商確定,**時雙方都要求撫養權嗎?
3樓:小小熊的小熊
可以申訴孩子歸你,對方付贍養費就可以了,主要是看雙方的實際情況,你們這種情況估計對方也不要。
4樓:一隻剛出生de彤喵
法院會根據夫妻雙方哪方將來更有利於孩子成長來作出判決,當然裡面會考慮雙方的收入、家庭氛圍、身體健康等一系列因素的。對於7歲的孩子法官有時會詢問孩子的想法的,也會將其的想法列入判決的考慮因素之一的。
5樓:窮華記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女方有不適宜與小孩共同生活的疾病或品行不端的行為。
二、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會優先考慮綜合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三、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子女願意跟誰,一般會把孩子判給誰。
四、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總之,子女撫養權的確定主要考慮是否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6)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
(7)十週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母親生活的。
夫妻離婚孩子7歲怎麼判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後,對於哺乳期後子女的撫養權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 ,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7樓:
一般會將孩子判給成長環境好的一方,經濟能力只是考慮因素之一。孩子的意向也在參考範圍內。如果執意想得到孩子的監護權,一定要準備好有利於自己撫養孩子的資料,比如工作證明,房產證明,收入及存款證明什麼的。
也可以蒐集一些對方不利於撫養孩子的證據,比如不良嗜好,作息時間不固定,或者類似工作不穩定和收入不足因素等。
就目前國情來講,還是提倡雙方庭外協商解決孩子監護權問題。即使監護權歸一方所有,另一方也有撫養權和探視權。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並不提倡「監護方」不斷向孩子灌輸仇視或疏遠「探視方」的做法。
希望孩子有個健康的成長環境。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要涉及到孩子的年齡、男女雙方各自的條件,最重要的因素是要考慮孩子健康成長。一般孩子在兩週歲以下會判給女方,主要是考慮到孩子小,對母親的依賴會大於父親。
9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附婚姻家庭
10樓:杭州的殷律師
主要是看孩子跟誰共同生活(或者說哪一方直接撫養孩子)對孩子的生活、學習和身心健康更為有利,一般法庭上雙方都是圍繞著這個尺度來進行辯論的。包括各自的教育程度、性格習慣、經濟收入、生活和教育環境(生活在城市還是鄉村、誰能夠讓孩子就讀更好的學校)、住房條件(比如一方有婚前房產,而另一方離婚後要去租房)等。誰的優勢比較大,孩子判給誰的可能性就很大。
另外,十歲以上的孩子,法院可徵求孩子的意見。詳情可進一步諮詢我。
正常的夫妻離婚,孩子七歲應該判給誰的
11樓:家與家律師事務所
你好!兩到八週歲的孩子,法院在判決時會綜合考量男女雙方的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兩週歲以下原則上跟母親,兩到八週歲的要綜合考量雙方的各種情況,進行綜合判定。八週歲以上的會尊重孩子的意願。因此,若孩子在兩到八週歲,法院會綜合考量雙方家庭背、經濟能力等,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進行判定。
根據以往的訴訟經驗,法院在判定子女撫養權歸屬時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經濟能力、學歷、子女原生活環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學歷和撫養意願等多方面因素。總的來說,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是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的總原則。
此外,若雙方家庭背景、條件相同,則祖父母時候有能力照顧子女也是法院考慮的一個重點之一。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47條: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12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以)》第四十六條規定:「 對已滿兩週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條規定:「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第四十八條規定: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根據以上規定,在正常離婚案件中,法官會從夫妻雙方的收入情況、陪伴孩子情況、受教育情況、生育能力、父母是否可以協助撫養孩子等多方面,綜合衡量哪一方的條件更有利於撫養孩子,並判由該方撫養孩子。以上每一個單一條件均非是決定性的,比如收入高的一方並不一定就獲得孩子撫養權,法院會按照最有利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處理孩子撫養權問題。
13樓:上海紀亮律師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子女撫養權時,本著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確定小孩撫養權的歸屬,具體參照如下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該條是原則性的規定: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兩週歲以下的小孩,一般隨母親生活。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如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兩週歲至十週歲的小孩,結合以下情況予以考慮。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十週歲以上的小孩,尊重小孩的意見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14樓:匿名使用者
都已經7歲了,一般都是根據孩子自願,然後考慮雙方條件,最好是勸和不勸離。
15樓:杭州的殷律師
主要是看孩子跟誰共同生活(或者說哪一方直接撫養孩子)對孩子的生活、學習和身心健康更為有利,一般法庭上雙方都是圍繞著這個尺度來進行辯論的。包括各自的教育程度、性格習慣、經濟收入、生活和教育環境(生活在城市還是鄉村、誰能夠讓孩子就讀更好的學校)、住房條件(比如一方有婚前房產,而另一方離婚後要去租房)等。誰的優勢比較大,孩子判給誰的可能性就很大。
另外,十歲以上的孩子,法院可徵求孩子的意見。詳情可進一步諮詢我。
孩子3歲多點離婚判給誰,離婚孩子五歲判給誰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隨母親,男方支付撫養費 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以將來對孩子醫療 教育 健康成長的原則來綜合認定 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主要取決於孩子的意願。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
夫妻感情不合,離婚孩子怎麼判
這是多方面的事。要看經濟條件,也就是撫養能力,個人意願,倆個人的意願,和孩子相處的感情方面,等等 在我們國家形成一種不是法律的規律 男孩子多歸男方,女孩子跟女方的多。這只是在雙方願意的情況下。一般夫妻感情不和離婚的話,主要是看雙方的撫養能力的強弱,一般撫養能力比較強的孩子會判給他 夫妻感情不和,離婚...
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