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一.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的有如下情況: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二. 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會計上都有視同銷售的概念,但是他們的範圍是不同的。
1.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併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用於非增值稅專案,用於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
2.企業所得稅上的視同銷售:代表貨物的權屬發生轉移,而會計上沒有做收入處理。
3.會計上的視同銷售:是指沒有產生收入但是視同產生收入了。
2樓:會計求師
對於「視同銷售」,會計們並不陌生,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方面都有「視同銷售」概念,但對於增值稅碰到一些特殊的情況,大家還是無法判斷是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還是「進項稅額轉出」?那會計求師就來科普一下!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包括哪些
3樓:heart琅小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
(五)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隨著全面營改增,「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已不復存在,比如將自產產品用於在建工程,貨物的本身並未流出企業,所以,「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不再視同銷售。
4樓:假面
一、定義: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
二、徵收範圍:
1、一般範圍
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2、特殊專案
1)貨物**(包括商品**和*****);貨物**交vat,在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
3)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業務;
4)寄售業銷售委託人寄售物品的業務;
5)集郵商品的生產、調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集郵商品的業務。
3、特殊行為
視同銷售:以下八種行為在增值稅法中被視同為銷售貨物,均要徵收增值稅。
1)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2)代他人銷售貨物;
3)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5樓:桂麗霞律師
回答您好, 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併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用於非增值稅專案,用於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
企業所得稅上的視同銷售:代表貨物的權屬發生轉移,而會計上沒有做收入處理
會計上的視同銷售:是指沒有產生收入但是視同產生收入了。
提問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有哪些,核算上有什麼不同?
回答增值稅的視同銷售是企業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但並不能使企業所有者權益增加的情形。增值稅視同銷售包含貨物和營改增應稅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兩大類。
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
(五)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採購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提問那核算上有什麼不同呢?
回答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下的視同銷售的規定並不完全一致,也就是說增值稅的視同銷售並不必然導致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
為保證增值稅稅款抵扣制度的實施,避免貨物銷售稅收負擔的不平衡,《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銷售代銷貨物」等八種行為應視同銷售貨物,徵收增值稅。目前對於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會計處理,存在著三種不同的觀點:
一是使「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賬戶虛增,導致會計資訊失真。《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06)規定,銷售商品收入必須同時滿足「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等五個條件才能予以確認。眾所周知,大部分視同銷售業務,如將自產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等,不會為企業帶來真實的經濟利益流入,如果將它們作為銷售收入處理,將使「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賬戶虛增,不僅違反了會計資訊真實、可靠的基本原則,而且誤導了資訊使用者。
二是沒有真正理解《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條款的含義。目前持有這種觀點的主要依據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於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
這種處理方法較為簡單,但存在會計資訊失真的問題,即虛減當期收入和本年利潤,導致與銷售收入、本年利潤相關的一系列財務指標如應收賬款週轉率、銷售利潤率等失靈;另外,由於本年利潤虛減,也導致所得稅的稅基減少,對於應作為會計銷售而只按成本結轉的視同銷售,如果在年末計算所得稅費用時,未按其計稅**與成本的差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就難以保證這些業務能按收入足額納稅。
這種處理方法是將稅法上規定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區分為會計銷售(即形實均為銷售)和不形成會計銷售的應稅銷售(即形式上為銷售,實質上不是銷售)。對於會計銷售,應確認銷售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對於應稅銷售,不作為銷售收入處理,而是按成本結轉,並根據稅法的規定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提問?
回答對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會計核算上全部按成本結轉
這種處理方法是對稅法上規定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會計核算上都不作為銷售處理,而是在發生當期均按成本結轉,並視同銷售貨物,計算繳納增值稅。
這種處理方法較為簡單,但存在會計資訊失真的問題,即虛減當期收入和本年利潤,導致與銷售收入、本年利潤相關的一系列財務指標如應收賬款週轉率、銷售利潤率等失靈;另外,由於本年利潤虛減,也導致所得稅的稅基減少,對於應作為會計銷售而只按成本結轉的視同銷售,如果在年末計算所得稅費用時,未按其計稅**與成本的差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就難以保證這些業務能按收入足額納稅。
提問好的!謝謝您!我瞭解了
更多27條
6樓:angela韓雪倩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包括以下八種:
1、將貨物交由他人代銷;
2、代他人銷售貨物;
3、將貨物從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縣市除外);
4、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
5、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對其他單位的投資;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職工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7樓:
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銷售代銷貨物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除外。
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
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物的貨物用於投資,提供給其他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物的貨物用於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物的貨物用於無償贈送其他的單位和個人
8樓:p**en武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的內容包括有很多。比如說向客戶推薦,
9樓:困困賬坊
你還在為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苦惱嗎?這個視屏讓你秒懂!
10樓:東奧名師
增值稅的視同銷售行為: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銷售代銷貨物;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11樓:之了課堂會計
題主您好,之了很高興為您解答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此條由於營改增後可忽略)
(五)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其中(重點掌握):
①將自產、委託加工的物資和購買的物資用於分紅
②將自產、委託加工的物資和購買的物資用於對外投資
③將自產、委託加工的物資和購買的物資用於捐贈
④將自產、委託加工的物資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1)做正式銷售處理
借:應付股利(業務內容①)
長期股權投資(業務內容②)
應付職工薪酬(業務內容④)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計稅價計算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正常銷售就要確認成本哦!)
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如果涉及消費稅的還需編制如下分率: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不做銷售處理
③當自產的、委託加工的和購買的物資用於捐贈時:
借:營業外支出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賬面餘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計稅價計算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按計稅價計算消費稅)
(拓展知識點:進項稅不予抵扣的會計處理)
①將購買的物資或接受的勞務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②因管理不善損耗的存貨所對應的進項稅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
待處理財產損溢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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