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李建成律師
協議離婚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步越衛桂
冷戰不是辦法,冷戰過後如果問題還在還是不能解決那就更嚴重,當然不是所以冷戰的夫妻都會離婚,但確實很傷人。到最後身邊最親的人成了陌生人,婚姻就明存實亡了,離婚就是早晚的事了。
夫妻冷戰多長時間可以自動離婚,夫妻冷戰多久會離婚l
夫妻冷戰最少半年以上才能自動離婚,但是前提是要不能在一起生活才行,還有就是你也沒有找到再婚的人,否則是無法自動離婚的。夫妻冷戰六個月以上就可以自動離婚。分居三年,就可以提出離婚,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冷戰這個詞彙沒有法律效力。法律規定分居兩年就視為感情破裂,就是離婚的重要條件了。沒有自動離婚說法,法律...
我們冷戰要持續多久
這個其實也沒什麼,你要主動找他。他放不下面子,其實可能很關心你的,如果真的要和父母比,可能誰也沒有比他父母好,因為沒有他父母就沒有他。只要你主動找他談談,如果他的態度也很好,那你們應該不會分手。如果為了這點小事他就非常不爽,一直記恨著。那麼我勸你還是放棄。這只是個人意見,關鍵還是你們自己吧。這個問題...
夫妻同意離婚。老公說離婚通知我。互不聯絡。冷戰兩個月了。都沒聯絡了
你老公不是說離婚通知他嗎,那你什麼時候要離婚啊?鬧離婚,不一定真的想離。只是生氣時候說的氣話,結婚不易,怎麼可能說離就離了。都走到這種情況了,儘早離婚就是,還想繼續浪費糧食呀!好殘忍啊,夫妻離婚,相當於扒皮割肉,真能做到這麼絕情嗎 老公因為婆媳。夫妻吵架,冷戰?我說離婚。老公同意了?為什麼不來 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