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財產。私企。
職務侵佔罪是否有新的司法解釋
職務侵佔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職務侵佔罪的司法解釋
2樓:龍商百科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
刑法條文: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 第一款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調節基準刑,但累計增加的刑罰量不得超過基準刑:
(1)職務侵佔行為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兩種情形同時具備的,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職務侵佔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職務侵佔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職務侵佔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職務侵佔的款項用於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確因治病、學習等生活急需而實施職務侵佔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4樓:麗江律師郜雲
您好!(一)職務侵佔數額在6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應予立案追訴,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職務侵佔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職務侵佔罪司法解釋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被過戶的人是不知情,且支付了相應**購買的房屋,被過戶的人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權。如果是明知犯罪所得而收購、轉移,被過戶人可能構成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6樓:匿名使用者
1、未獲貴公司授權而擅自作主少要對方14萬元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如果貴公司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有相關規定的(規章制度的制訂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可以追索其民事責任。 2、將公司頂賬回來的房子擅自加以處分的行為,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我傾向於認為其涉嫌構成職務侵佔,你們可以向公安部門進行刑事報案。
職務侵佔罪司法解釋,怎麼定罪
7樓:萬綠叢中一點綠
職務侵佔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利用權及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件。
2.必須有侵佔的行為。本單位財物,是指單位依法佔有的全部財產,包括本單位以自己名義擁有或雖不以自己名義擁有但為本單位佔有的一切物權、無形財物權和債權。 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如果僅有非法侵佔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即行為人妄圖在經濟上取得對本單位財物的佔有、收益、處分的權利。至於是否已經取得或行使了這些權利,並不影響犯罪的構成。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量 刑 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新刑法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
職務侵佔罪經偵報案,立案標準及材料是怎樣的
職務侵佔罪 刑法第271條 是指公司 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職務侵佔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 200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20次會議通過 法釋 2000 15號 釋出部門 最高人民法院 ...
新刑法修正案九對於職務侵佔罪江西的量刑標準
1 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 數額較大 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2 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
職務侵佔罪犯人在拘留期間退還贓款的程式是怎樣的
涉嫌職務侵佔罪的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間退還贓款的程式沒有具體規定。如果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想要退贓的,可以由其家屬代為退贓或者委託律師辦理。在具體退款時,可由家屬將贓款直接交給承辦案件的公安機關,再由公安機關將贓款發還 也可以由家屬直接將贓款還給單位,由單位出具相關證明後,由家屬將證明交給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