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欲將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全部留給子女,另一方有沒有權利干涉

2022-02-07 22:08:24 字數 2152 閱讀 7803

1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另一方沒有權利干涉。

1、首先,婚前個人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法律依據如下:

《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其次對於個人財產,公民有處分的權利。

《物權法》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3、如果孩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時候,另一方作為孩子的父親(或母親),通常沒有權利干涉,但以下情況除外:對方是孩子的唯一監護人並且孩子未滿8歲。

《民法總則》第十九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人**或者經其法定**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2樓:來自楊梅洲樸素的上弦月

當然沒有,只需你證明是婚前財產。問題是你們做過婚前財產公證嗎?做過就豪無疑問的你可以作主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屬婚前個人所有。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權利婚前財產個人隨便支配

5樓:愛5唯2伊

有婚前財產公證沒?有的話,他的財產處置權你無權干涉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婚前個人財產權是個人的他人沒有權力管

7樓:凌宛菡

無權干涉,但是他的婚前財產你無權支配

8樓:有伱=幸福

有公證或者能證明是個人婚前財產,另一方是無權干涉

和夫妻其中一方簽到的股權轉讓協議,夫妻一方又退回股權轉為借款,夫妻另一方有權干涉嗎?

9樓:君哥爰生活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夫妻其中一方簽到的股權轉讓協議,夫妻一方又退回股權轉讓借條。夫妻另一方有權干涉嗎?我認為這個倒是夫妻,另一方是沒有權利干涉這個問題的。

10樓:歐士齊

有權干涉,畢竟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不離家,一方出軌,另一方有權利干涉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兩位辦理了離婚手續,兩位就終結了夫妻關係。相互之間沒有了法定的權利和義務,兩位都是單身身份。這樣情況下,不存在一方出軌或者有過錯,男婚女嫁都是合法的。

《婚姻法》規定: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12樓:小曾服裝批發

那屬於私生活沒有權利做任何干涉。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根據我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因此就算是離婚後不離家,也只能算是同居。

並非法律上承認的夫妻關係,沒有權利要求對方履行婚姻存續間的義務。

13樓:朽木吉人

沒有權利干涉,因為都離婚了,法律上就已經不是夫妻關係了,住在一塊就跟兩朋友合租一樣,你說你的朋友出軌了,你也沒有權利干涉嘛

14樓:鄉野居士

離婚了,不存在出軌的說法,誰也無權干涉。

1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離婚了,那麼在法律上講就不存在婚姻關係,這時另一方找一個不叫出軌。

16樓:棉麻愛嘟麻

在法律層面,已經離婚的對方,去找自己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不叫做出軌,

並且自己無權干涉。如果幹涉了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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