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這種情況,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已經是不可能的。你只有到法院去起訴離婚。
另外,你所說的搞失蹤是指什麼情況,一種是他根本就不想見到你,你也找不到他,還是說他根本就在你們所居住的城市消失,到其他地方無法聯絡。你可以到你們結婚登記地的基層法院起訴離婚,在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如果是第二種情況的話,你可以在起訴後,直接向受理案件的法官說明,在受理後,儘快找人作詢問筆錄,爭取最快的時間公告送達。公告時間二個月,期滿後視為向對方送達,定期就可以**,**時他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審理,不過你要準備充足的證據證實你們夫妻感情破裂,你的離婚協議書也可以作為證據向法庭出示,證明你們夫妻之間感情徹底破裂。
2樓:實習律師鄭
那這種情況下,協議無效,你無法通過協議方式離婚!
如果實在想離婚,又有感情破裂的證據,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搞失蹤是隻迴避你還是沒有人能找到ta了?如果其他人能找到他,你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把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給ta,即使ta**的時候不來也可以缺席審理;如果沒有人能找到ta了,這種情況手續就麻煩點了,時間也長點,到法院起訴公告離婚。
夫妻雙方離婚,其中一方不願意離婚,怎麼辦?
4樓:邵子
協商不一致,就到法院起訴。不過離婚的這對夫妻,真的要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覺得日子覺得過到頭了,能相遇相知結婚生活在一起是多麼不容易的意見事情,幾輩子修來的福分,不要說離就離!
5樓:ac先生
有的人不要當和事老!我他媽的不離婚還來問你們這些烏龜王八蛋這問題?
6樓:神龍遊世
協商打不成一致意來見可到法院自進行起訴。bai我國《婚姻法》第三十du二條 zhi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dao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情況什麼樣的?不同情況,解決方式不同啊。
8樓:邵邵有話說
對於不想離婚的一方,我的建議是:死纏爛打沒有用的,你要明白對方離婚版的原因是什麼。對於想權
要離婚這一方,我的建議是:你要想清楚你的目的到底是離婚,還是以離婚作為條件達到某種訴求呢?根據不同情況,資深情感專家給出對應建議。
夫妻一方失蹤多久可以申請離婚,夫妻雙方一方失蹤多久可以離婚
無論失蹤多久,可直接申請離婚。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二百一十七條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懂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
如果有雙方簽字的離婚協議但是一方不去民政局辦手續,單方面可以辦理嗎
1 一方不去民政局,單方面不能辦理。2 起訴離婚,離婚協議不存在對你有利或者無利的問題。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是起訴對方不遵守離婚協議,還是說你要去法院離婚。這是兩回事。離婚案件與其他案件不一樣,時或到民政局辦理離婚,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庭,任一方不能只委託律師到庭,自己不來。1 離婚協議要就子女財產及共同...
離婚夫妻一方把共有房子私自協議賣給別人,但產權沒過戶。法院判決承認這個協議合同嗎
應該不會承認,因為這就像你跟別人籤合同,把另外一個人的東西,不屬於或者是不完全屬於你的東西賣掉,法律上不會支援的。共有的房產,當然得雙方同意才能 這個協議無效 離婚夫妻一方把共有房子私自協議賣給別人,但產權沒過戶。法院判決承認這個協議合同嗎?法院是否承認,關鍵看買方是否是善意的。從法律上講,離婚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