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浪潮之巔
(1)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或者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依法登出、吊銷營業執照,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後,確實無力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對借款人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4)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經追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
(5)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企業訴諸法律,經法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執行程式終結或終止(中止)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6)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企業訴諸法律後,經法院調解或經債權人會議通過,與借款人和擔保人達成和解協議或重整協議,在借款人和擔保人履行完還款義務後,無法追償的剩餘債權
(7)由於上述(1)至(6)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企業依法取得抵債資產,抵債金額小於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8)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兌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凡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由於上述(1)至(7)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9)銀行卡持卡人和擔保人由於上述(1)至(7)項原因,未能還清透支款項,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透支款項
(10)助學貸款逾期後,在金融企業確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內,依法處置助學貸款抵押物(質押物),並向擔保人追索連帶責任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11)經***專案批准核銷的貸款類債權
(12)***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樓:儲經亙
【問題】 金融企業的哪些呆賬損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解答】 貸款損失稅前扣除,是國家促進金融業發展的重要稅收政策之一。金融企業經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實施必要的程式之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類債權,可以作為貸款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或者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依法登出、吊銷營業執照,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後,確實無力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對借款人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4)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經追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 (5)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企業訴諸法律,經法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執行程式終結或終止(中止)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6)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企業訴諸法律後,經法院調解或經債權人會議通過,與借款人和擔保人達成和解協議或重整協議,在借款人和擔保人履行完還款義務後,無法追償的剩餘債權; (7)由於上述(1)至(6)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企業依法取得抵債資產,抵債金額小於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8)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兌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凡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由於上述(1)至(7)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9)銀行卡持卡人和擔保人由於上述(1)至(7)項原因,未能還清透支款項,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透支款項; (10)助學貸款逾期後,在金融企業確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內,依法處置助學貸款抵押物(質押物),並向擔保人追索連帶責任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11)經***專案批准核銷的貸款類債權; (12)***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發生的哪些損失稅前可以扣除
3樓:滑雁易
以下金融企業呆賬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 (1)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或者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依法登出、吊銷營業執照,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後,確實無力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對借款人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4)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經追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 (5)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企業訴諸法律,經法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執行程式終結或終止(中止)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6)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企業訴諸法律後,經法院調解或經債權人會議通過,與借款人和擔保人達成和解協議或重整協議,在借款人和擔保人履行完還款義務後,無法追償的剩餘債權 (7)由於上述(1)至(6)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企業依法取得抵債資產,抵債金額小於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8)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兌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凡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由於上述(1)至(7)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9)銀行卡持卡人和擔保人由於上述(1)至(7)項原因,未能還清透支款項,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透支款項 (10)助學貸款逾期後,在金融企業確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內,依法處置助學貸款抵押物(質押物),並向擔保人追索連帶責任後,仍無法收回的貸款 (11)經***專案批准核銷的貸款類債權 (12)***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與貸款五級分類相對應的呆帳準備金制度應是什麼?
4樓:匿名使用者
目前現行呆賬準備、核銷的金融、財政與稅務規定如下:
1.央行的相關規定。
2023年,人民銀行在《銀行貸款損失準備計提指引》中規定,銀行應當按照謹慎會計原則,合理估計貸款可能發生的損失,及時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包括一般準備、專項準備和特種準備。一般準備是根據全部貸款餘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的、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準備;專項準備是指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對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每筆貸款損失的程度計提的用於彌補專項損失的準備。特種準備指標對某一國家、地區、行業或某一類貸款風險計提的準備。
2.財政部的相關規定。
2023年11月27日財政部頒佈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商業銀行按照貸款五級分類結果及時、足額在當期損益中計提專項準備金,對特定國家發放貸款在當期損益中計提特種準備金,商業銀行也可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一般準備。
2023年6月21日財政部發布的《金融企業呆賬準備提取管理辦法》明確將貸款損失準備劃分為:一般準備、專項準備和特種準備。規定一般準備作為利潤分配處理,是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並將一般準備的計提基準從原來的不低於期末貸款餘額的1%調整為不低於風險資產期末餘額的1%.
3.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
國家稅務局在自202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中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呆賬準備=本年末允許提取的呆賬準備的資產餘額×1%-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呆賬準備餘額。這是一種對一般準備金進行所得稅稅收減免的稅務處理方式。
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國稅發〔2003〕73號檔案規定:***決定的事項、金融體制改革和金融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清理的跨省區的呆賬損失和單筆5000萬元以上的呆賬損失,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審批。除以上情形外,金融企業的呆賬損失由省及省以下稅務機關審批。
《金融企業呆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還規定,金融企業發生的呆賬損失,按規定報經稅務機關稽核確認後,應先衝抵已在稅前扣除的(按1%比例計提的)呆賬準備,不足衝抵部分可據實稅前扣除。
從我國貸款損失準備制度的建立和發展過程可以看出,貸款損失準備制度不斷完善,計提範圍逐步擴大,計提比例逐步提高,對於商業銀行經營穩健性的要求日益嚴格,說明央行和財政部門越來越關注貸款損失準備對銀行抵禦風險的重要性。但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銀行計提的專項準備不能獲得稅務減免,嚴重製約了金融企業及時、足額計提特殊準備。
呆賬損失是什麼?
5樓:匿名使用者
呆賬損失是無法收回的,壞賬損失是有收回的可能, 呆帳指:
三年以上既不增加也不減少的無法收回的往來賬,並且不能確定將來是否能收回的往來賬,應該確定為呆帳。它作為一項資產反映在各年的資產負債表上,而且也不需計提壞賬準備。呆帳,專用於我國金融企業;
壞賬,必須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判斷
6樓:somnus林林
損失就是收不到該有的帳
逾期已久,收回的希望很小的且沒有正式確認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就是呆帳呆賬和壞賬的區別
三年以上既不增加也不減少的無法收回的往來賬,並且不能確定將來是否能收回的往來賬,應該確定為呆帳;已經確定不能收回的往來賬,應該確定為壞賬。
呆帳,專用於我國金融企業;
壞賬,必須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判斷。
新冠疫情給哪些企業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
這次的疫情給各行各業的都帶來了經濟影響。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企業太多了。瞬間又把我打回原型,我們又要居家隔離,而且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是個頭。店裡的租金,還有房租,還有小孩要養,巨大的壓力壓得我喘不過氣來。就盼望著能早日解封。因為我們已經負債累累了,我不知道還要封多久,但是我已經在崩潰的邊緣。希望能看看我...
哪些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 企業名稱應當由以下部分依次組成 字號 內 或者商號,下同 行業或者經營容特點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應當冠以企業所在地省 包括自治區 直轄市,下同 或者市 包括州,下同 或者縣 包括市轄區,下同 行政區劃名稱。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業的企業名稱可以不冠以企業所在...
金融行業的哪些工作可以達到年薪50萬?
理財師,銷售,行業的分析師,還有那些頂級的 手,營業部的負責人,這些年薪都是可以達到50萬的,但是我們要吃苦耐勞,能夠接受高強度的工作。可以做 機構分析師,可以做券商行研,可以做商業分析師,可以做分析師,可以做 師,這些工作非常火爆。電子商務工作,金融財政工作,金融服務行業。金融外匯行業。跨境金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