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淮安浙江人
1、刑訴法規定了: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這5種強制措施,其本身不是一種刑罰,目的只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在司法實踐中,具體採取何種強制措施,這要看具體的案情。其中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這4種強制措施,公安機關自身就可以決定。唯有逮捕,因為涉及長時間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所以法律規定,逮捕的決定權在檢察機關,以便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進行監督,這樣的規定也是為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2、現在的司法實務,更加註重對人權的保護,對於可捕可不捕的,檢察機關一般是不捕。當然不捕的原因除了沒有逮捕的必要外,還有其他的情況比如證據不足等。
3、對於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認為有繼續偵查的必要的,可以採取監視居住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因此從法律規定上看,公安機關的作法是正常的,沒有問題。這也說明公安機關認為當事人已經涉嫌犯罪,有繼續偵查的必要。
如果檢察機關認為當事人無罪,一般會建議公安機關予以釋放。
4、簡單回答你的問題:檢察機關認為沒有逮捕的必要的,公安認為需要繼續偵查,因此對其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2樓:戚廣利
檢察院不逮捕,主要可能是證據不足或者可能還沒有涉嫌犯罪。
公安局需要繼續偵查,進一步調查取證,但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不能超過期限最長為14日,特殊情況下是37天,過了這個期限就必須放人,否則就是違法的。公安局為了繼續偵查只能變更強制措施,將刑事拘留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樓:頂風_背米
通用做法,你也可以理解為,檢察院認為達不到起訴要求,公安局不死心,先限制你一年,有證據隨時可以逮你進看守所
檢察院不批捕,公安局辦取保候審,怎麼解除?
4樓:豬棟
取保候審的期限為
bai一年,一年期滿後du
,就會解zhi除取保候審;
公安dao機回關偵查終結,答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後,公安機關辦理的取保候審解除,由檢察院決定是否繼續對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檢察院經審查後,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會將犯罪嫌疑人收監,羈押於看守所。
公安機關偵查後,發現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無犯罪事實,撤銷案件的,會解除取保候審
5樓:刑事案件服務
解除取保
候審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1.因無罪,案件撤銷或者不起訴;專
2.因無罪,違法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到屬期;
4.已經判處刑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除上述外,沒有其他辦法,在未到期時和沒有錯誤取保候審時,當事人不能申請解除。
祝如願,望採納,謝謝!
人民檢察院不批捕為什麼公安機關還要取保候審?
6樓:我是一陣風的
公安機關因認為你犯了罪,採取取保候審是為了進行復議複核,人民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所以不予逮捕。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是怕人跑了。沒有批准逮捕,就沒有逮捕的必要,但仍然是犯罪嫌疑人,符合條件的取保候審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7樓:雅盛法律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九十條 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檢察院不批捕可以取保候審,否則就是超期羈押。
9樓:萬芒眼
公安機關採取取保候審是因為覺得你有犯罪的行為,人民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所以不批捕。而公安採取取保候審是為了進行復議複核。怕人跑了。
10樓:戚廣利
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就不需要逮捕,但是仍然是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五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五十九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希望以上歸納的法律條文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公安局移交檢察院,檢察院沒批捕。目前辦理了取保候審的案子下一步將如何處理,由誰處理。 10
12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如果查明不應當追加刑事責任的,則取消取保候審,也不會被逮捕。如果違法了取保候審的規定或者查明是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的,則會被逮捕,提起公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如下規定:
1、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2、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3、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擴充套件資料
取保候審適應於下列情形: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13樓:哈哈親愛的
已經辦理了取保候審的案子,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處理,下一步處理情況,有以下兩種情況:
1、取保候審期限為一年,期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如果案件沒有撤銷,那就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再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再到法院審判,最後執行。
2、如果在取保候審的一年期限內,公安機關還沒有證據證明犯罪,公安機關應當撤銷案件,如果在此期限內,偵查得到相關有罪證據,會按照以上程式走。
14樓:匿名使用者
然後看有沒有犯罪,可能檢察院會起訴!
15樓:
沒批捕後案子是直接由公安局拿回處理的。公安局之後要麼就是移送檢察院起訴,要麼就是自己根據下面的不捕理由再進行處理。
不批捕的原因有幾種,是因為事實 不清、證據不足不捕?還是因沒有犯罪行為不捕?還是因情節輕微不捕?
事實 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退給公安局,檢察院會要求公安局繼續補充偵查,待事實 清了、證據足了,可以重新提捕;
沒有犯罪行為不捕,公安局會撤案的,也就是事情到此結束了吧;
情節輕微不捕,公安局應該會移送檢察院起訴。當然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的性質、情節等做 出相應處理。有可能不訴哦。如不訴,應該會徵求被害人意見的,不影響民事賠償部分民事訴訟。
檢察院不予批捕然後被公安局辦了取保,請問取保候審期間公安局還會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做起訴嗎?
16樓:qq的勾k先生
如果查明案件事實還是會把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檢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審了,還會判刑嗎
檢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審了了,不一定就不再予以刑事處罰。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案件的完結和不會判決刑罰,會不會判處刑罰還需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後判決才知道。不過,依據取保候審的條件來說,能夠取保候審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也不會太重 有可能判處緩刑 管制或拘役 法律依據 刑...
取保候審後,公安又把案件移交檢察院公訴科,如果證據不足,公訴科還會打回公安繼續偵查嗎
取保候審後,公安機關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公訴科,證據不足公訴科可發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式,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案件中的部分事實情況作進一步調查 補充證據的一種訴訟活動。案子到檢察院審查起訴,重新打回公安進行的才算補充偵查。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
公安局下逮捕令人民檢察院一定會批逮捕嗎
公安局下逮捕令不一定是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且逮捕令公安部門是沒有權利下發的,公安局只是根據下發的逮捕令實施逮捕或者向檢察機關提請逮捕。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