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產立遺囑給女兒,有效嗎,父母寫遺囑把房產留給子女中其中一個有效嗎

2022-04-02 13:40:32 字數 5481 閱讀 9953

1樓:冷侃娛文

當然是可以的,只要到公證處公證,而且要拿著有民事行為能力的鑑定報告,防止兒子或其他利害關係人說公證時,父母失去民事行為能力!

2樓:書生之見是我

有效的,但要有無利益關係的證明人兩個簽字,或者到公證處

3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真想給女兒,就直接過戶吧,遺囑也可以但是比較麻煩,公證的話要所有繼承人到場,這你做不到吧。就算遺囑有效,生效後,到房產局過戶還要去做公證,其他繼承人能配合嗎?不配合怎麼辦還要去法院。

生前贈予也可以除了做公證書要交1.2的評估費,過戶還要交契稅4%。繼承沒有契稅。

相對直接費用少。但是繼承和贈予的房產再交易的時候要交20%的所得稅。看好是20%。

過戶,我最近沒辦過,具體費用不知道,但要是你考慮賣房的話,建議直接過戶。這樣損失比較小。

4樓:玲玲

父母的房產贈與子女都是有效的

父母寫遺囑把房產留給子女中其中一個有效嗎

5樓:諾諾百科

有效。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為所立遺囑的見證人。

擴充套件資料:

《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其法定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

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卻盡了贍養義務,使被繼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顧,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義務人(法定繼承以外的)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立遺囑人應在自己意識清晰的時候,有兩個沒有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外來壓力的情況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實意志,如有必要,最好進行遺囑公證。遺囑公證是效力最高的遺囑。

《繼承法》對遺囑繼承和遺贈規定如下:

「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十九條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6樓:

母親可以寫遺囑將房子留給六個子女中的一個。

《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對於母親的遺囑,其餘五個子女無權反對,但存在特殊情況的,遺囑的執行可以作部分修改。

第一種情況是子女中存在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三種情況是無效遺囑。《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擴充套件資料:

《繼承法》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遺囑的形式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遺囑見證人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十九條 特留份規定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的撤銷、變更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附義務的遺囑

第二十二條 遺囑的無效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7樓:鄭州王彥霞律師

你好,有效。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為你解答,望採納!

如果是母親的自書遺囑,其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其他子女應當有生活能力,否則都給其中一個是不合法的),即為有效,無需公證,只是公證的效力相對較高!!此,根據遺囑繼承其他子女對房子沒有繼承權,但其他財產,他們可以通過法定繼承財產!

9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現在光憑著遺囑已經沒什麼法律效應了,要去公證處公證,他們會問你父母一系列的問題,然後全程錄影,存檔,這些都是收費的,程式相當繁瑣。,

父親有三個孩子,生前立遺囑把財產留給女兒,這份遺囑有效嗎?父親的房產應該怎樣分?

10樓:布冬舊聞

回答一:遺囑的有效與否,取於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是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的能力。《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

二是該遺囑中的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繼承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是處分遺產只能是立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四是遺囑中應該保障無勞動能力和無生活**人權利;五是遺囑中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這也就是說,只要符合上述五項條件的,不管是將遺產留給兒子或者是女兒的,這份遺囑應該是合法有效的。

至於「父親的房產應該怎樣分」,很簡單,如果該遺囑中提到的,按遺囑中明確的分配;如果該遺囑中沒有明確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兄妹三人可以平分。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11樓:

《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也就是說立遺囑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權利,題目中的父親也不例外。但在法律上對遺囑人也作了一定的限制條件: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那麼,父親是不是屬於這兩類人?這要視父親立遺囑時自身的身體狀況而定,如果其身體狀況已達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不能正確進行意思表示的,則應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此時其不可以立遺囑,立了的遺囑也無效;如果其身體健康或只是一般的痴呆症,不影響其辨認和控制能力的,則其可以立遺囑,所立遺囑一般有效。當然,若老人身體有病症,其病症是否影響其行為能力,要有醫學鑑定。

綜上所述:

父親在立遺囑時,只要不是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也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以遺囑的形式處理屬於自己合法的財產,所立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就是有效的。

12樓:安家優拍

1、遺囑真實的,就自然有效。

2、如果您母親健在,那麼你父親的50%給您繼承,就是您和您母親對這套房子各佔50%的產權。

3、如果您母親也不在了,那麼這套房子您除了繼承您父親的50%之外。您母親的份額也有您的一部分在裡面。您的外婆外公、您的兄弟姐妹加上您,一起均分50%的份額。

13樓: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

如果財產屬於老人的合法財產,遺囑是老人真實意思的表示,遺囑是有效的。

14樓:常勝將軍

無效。這是欺騙式遺囑。對兩個兒子不俊美。

女兒有什麼權利得到全部財產。這放古代。當然是嫡長子繼承。

趙嘏是男性繼承人。建議請律師幫兒子們想辦法。找出這遺囑的破綻。

打官司解決。

15樓:環球網校

有效。且只有該女兒有繼承權,其他子女無權分房產。

16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父親所寫的遺囑符合如下條款,有法律效力,根據遺囑的條款,又女兒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17樓:周興芳律師

這樣說是不好判斷的,如果是公證遺囑,一般而論是有效的;如果是自書遺囑,又經過了律師的協助,多數情況下也是有效的。但如果是代書遺囑、錄音遺囑等,就很難講了。具體有沒有效力,要通過法院認定後才知道的。

如果這份遺囑有效的話,就按遺囑的內容來執行,財產留給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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