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報警後去醫院做傷情鑑定
被別人打了,派出所不管,要我去起訴!怎麼辦?
2樓:文化人
被人打了沒有證人,派出所以此為由不予立案。當時人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或向檢察院投訴,如果提起行政訴訟的話,等待的時間是漫長的,建議先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或者向檢察院投訴。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擴充套件資料:
起訴的流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但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訂、釋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3樓:藍藍路
派出所不立案去**投訴?
4樓:中國刑事辯護網
1、私下裡調解,這種方式對方會主動把錢拿出來,時間也比較短,缺點是你要作出很大的讓步才會調解成;
2、通過法院訴訟解決,如果構成輕微傷,那麼應該屬於民事侵權,你可以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根據你要求賠償的數額來確定,如果僅僅是800元錢,訴訟費是50元,你要先預交,由敗訴方來承擔。這種方式優點是通過訴訟法院會判給你更多的錢,缺點是時間長,訴訟程式比較麻煩,還要舉證。
這個案件中,我認為只要他承認打了你了,那麼他就應該賠償你由此造成的損失,誰先動的手並不是主要的,你的錄音也可以作為證據在法庭上出示,派出所的訊問材料,你可以申請法院到派出所調取。我認為證據上沒有什麼問題,勝訴問題不大。
3、找人揍他一頓,按說這不是律師應該出的主意,但是這種仗勢欺人的人的確是太可恨了,我真想替你揍他一頓,但理智還是戰勝了衝動,一則我怕打不過他,二則就是打了他,我還得賠他錢,不合算。這種方式的優點是馬上可以出氣,缺點是沒有根本解決你的賠償的問題。
4、這個小事找律師**有些值不當的,在網上問一下是個辦法,最好問清楚了,再下手,願你的問題早日能得到解決。
5樓:匿名使用者
去起訴繼續看病就頭暈讓打人的付出代價追究假證人法律責任
6樓:手機使用者
即使再做鑑定也應當是輕微傷~
如果對方不同意賠償適當費用,可以要求派出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對其處罰並賠償醫療、鑑定費等。如果不處理,可以到上級公安部門投訴。
7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出點錢找人咯
法律在現在管毛用
8樓:受僱殺人
先把錢要回來,然後畢業後再找他算賬
9樓:俺想過了
打**到電視臺,不就行咯
1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去訴訟,怎樣也要討個公道~!!!!!!!!!!!!!!!!!
11樓:匿名使用者
是找法院還是別的部門
人被打傷了,派出所不處理怎麼辦
12樓:空谷盤
如果不夠立案條件,而被侵害人要求賠償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一【民事起訴的法律依據】
《民訴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二【起訴需要提供證據】
向法院起訴需要提供證據,只有證據才能證明當事人的起訴理由事實成立。法院才會依據證據事實依法作出判決。如沒有證據,法院無法認定當事人(原告)起訴理由的真實性,不可能任憑原告嘴上說什麼,法院就信什麼。
所以要想得到法院支援,必須提供證據。
三【證據的價值】
作為證據,最重要的就是能夠說明問題,能夠印證某一事實的存在性,與客觀事件的發生有著必然聯絡。這其中包括直接證據和旁系證據。直接證據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證相關聯,直接就可以說明問題、證實事實。
旁系證據則需要與相關其他證據並聯、串聯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種輔助證據的作用。如果不能與事實本身相關聯,則沒有證據價值。
四【《民訴法》規定的證據範圍】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13樓:打抱不平
你到派出所要他開張法醫鑑定委託書,把你爸送鑑定,拿到鑑定書看是什麼傷,如果是輕微傷的話要派出所拘留他,寫一張申請派出所從嚴處理不接受調解,然後要派出所提供相關出警證據是法院告他賠償所有損失,包括誤工費,交通費,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費,精神安撫費
14樓:a唐糖糖唐糖糖
如果不夠立案條件,派出所不會處理,而被侵害人要求賠償的,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
《民訴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
向法院起訴需要提供證據,只有證據才能證明當事人的起訴理由事實成立。法院才會依據證據事實依法作出判決。
如沒有證據,法院無法認定當事人原告起訴理由的真實性,不可能任憑原告嘴上說什麼,法院就信什麼,所以要想得到法院支援,必須提供證據。
作為證據,最重要的就是能夠說明問題,能夠印證某一事實的存在性,與客觀事件的發生有著必然聯絡。
這其中包括直接證據和旁系證據,直接證據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證相關聯,直接就可以說明問題、證實事實,旁系證據則需要與相關其他證據並聯、串聯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種輔助證據的作用。
《民訴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15樓:原野茫茫
派出所應該在受理案件後24小時內給被害人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做法醫鑑定,這是解決傷害案件的基礎。
被人打傷,派出所不拘留人,我得法醫鑑定出來了,我要怎麼辦,
16樓:昆明胡大狀
要做鑑定,如果是輕傷,要看情節,有可能拘留,也可能不拘留;如果是重傷,會進行刑事拘留。
17樓:
可以先做一個傷殘鑑定 看看被打成什麼等級的傷了費用先自己初一下內
等打贏官司 再讓他賠錢容報銷
但是 現在過去這麼久了 不知道 傷好了麼 要是好了 就完了 至少檢查不出什麼
傷了 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他 故意傷害 法院會讓派出所協助的到時候 派出所 也不可能向著誰 不想著誰了 對方那個肇事者也必須接收法院傳喚 因為 如果受到船票不來 會被拘留的那你只能跟他耗著了 別怕浪費時間 這就屬於派出所 拉偏手 向著他了他肯定送禮了 最後 肯定是派出所說 讓他陪你點錢了事
可以打派出所電話諮詢問題嗎,諮詢戶口給當地派出所打電話可以嗎
可以。110報警平臺受理各類群眾緊急求助和投訴,並對群眾反映問題進行篩選過濾 分解 轉辦和督辦。屬於警務類的,直接通過網路指令至公安機關相關單位進行處置。屬於日常服務事項的,對政策規定明確的問題,應當立即向來電人做出解答 需歸口辦理的問題,具體瞭解反映問題所屬時間 地點以及當前狀況後,分門別類轉交給...
被人打成輕傷,派出所不作為,我無緣無故被人打成輕傷報案當地派出所派出所好像不當回事我該怎麼辦?
這個報案之後,公安機關會按照程式處理的,你這邊要注意保留好賓病例及開銷收據等相關單據,你如果起訴只能是按照民事的人身損害賠償起訴。輕傷害案件屬於自訴案件,如果感覺對於加害人的賠償不合心,可以自己到當地法院提起自訴。法醫鑑定是應當給你們的,如果對法醫鑑定也感到有異議的話,可以重新鑑定!輕傷害案件屬於刑...
家裡70歲以上老人被人打了,到派出所報案打人者被拘留了幾天
晉武帝司馬炎晉武帝司馬炎 51 請問超過60歲老人被打後,報警派出所有權對打人者進行刑事拘留嗎?多少天。先報警處理,構成輕傷以上傷害的,要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的。你也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營養費等費用,這些費用協商解決不了的,你們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