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請問我可以要的到兩個小孩撫養權嗎

2022-06-02 08:55:26 字數 5312 閱讀 1424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協商一下

提供你對孩子有利的條件

法院會考慮的

2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同時,如果雙方對孩子撫養權問題,不能協商解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法院會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進行判決,如生活條件,撫養能力等。以下是相關依據: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三、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六,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3樓:愛喝粥

兩個子女一般會判決每人一個扶養權,撫養費各自承擔。

離婚,能要到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嗎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姻法規定的撫養權原則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子女撫養權,主要取決於撫養條件。主要有這樣幾條原則:

1、一週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撫養;

2、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3、自幼由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父親撫養;自幼由外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4、那方收入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上把孩子判給誰撫養;

5、一方如果有過錯或家庭暴力傾向,原則上不把孩子判給這一方撫養;

6、一方有不可**的傳染性疾病或無法自理的疾病,不適合撫養孩子,原則上不能把孩子判給這一方;

7、八週歲以上的孩子,要徵求孩子意見,原則上按孩子的願望判決。

5樓:古古怪怪的

你的條件比對方好當然可能

我離婚想要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嗎

6樓:瘋人院灬院長

首先你得說明情況,誰都不知道你什麼背景什麼情況,如果你是個殺人犯你也想要版孩子你說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進行協商來,協商源不成的,通過訴訟的方式解bai

決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du綜zhi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dao態、雙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撫養,十週歲以上的還要聽取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一般為月收入的20%—30%; 至於財產,一般一人一半這樣來分割,有過錯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無過錯一方還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包括精神損失的賠償等。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怎樣可以離婚可以爭取到2個孩子的撫養權

8樓:上海紀亮律師

你好,爭取到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比較困難。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子女撫養權時,本著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確定小孩撫養權的歸屬,具體參照如下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該條是原則性的規定: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兩週歲以下的小孩,一般隨母親生活。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如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兩週歲至十週歲的小孩,結合以下情況予以考慮。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十週歲以上的小孩,尊重小孩的意見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9樓:博愛傑傑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爭取到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比較困難,要看具體情況,建議委託律師瞭解具體案情並提供法律幫助。

起訴離婚,我可以得到2個孩子的撫養權嗎?

10樓:尹翎熙

你好,如您的情況,是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如今離婚,第一次起訴時候,法院會清香社會和諧考慮,如果沒有特別嚴重的情況是不會判離婚的,然後你要等六個月以後重新起訴,離婚很有可能成功。如果要求撫養權,一般會傾向於未成年利益最大化考慮,跟哪一方的父母會更利於孩子成長,您需要證明自己相對於您老公,對於孩子更優越的條件,比如說相對穩定的收入,穩定的工作,房屋居住穩定等等方面。如果要離婚,在起訴書上要寫明自己的訴求,第一離婚,第二要撫養權,另外還有撫養費。

另外,如果有財產,可以要求分割財產,離婚的訴訟費一般為300,然後根據離婚分割財產的多少按比例算訴訟費

其他方面,您丈夫的一切過分的行為,你可以收集證據,當做加重情節,這樣法院也好判離婚,

還有,訴訟之外想跟你說,家庭摩擦有很多,在訴訟期間,之前,你要好好保護自己和孩子,以防男方情緒激動發生意外。祝您順利

11樓:上海笙銘律師

1、法院會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結合父母雙方的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對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問題有詳細規定,建議查閱

12樓:

您好,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您!

離婚三大事,一是夫妻關係是否破裂,二是財產分割,三是子女撫育。如不涉及財產問題,有關子女撫育問題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您所述情況,小兒子因未滿週歲,尚在哺乳期,故理應由您撫養,法院判決也沒有任何問題!

大女兒未成年,但由於小兒子由您撫養,法院一般的司法實踐應是一人撫養一個,即大女兒由您丈夫撫養。但考慮您丈夫的實際情況,沒有撫養能力,如您與法院講明白,且您丈夫同意,應是有您撫養的可能的!

不過,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您要求您丈夫給付子女撫育費,我個人感覺是沒有什麼可能的,除非您不要子女撫育費!

所以,我個人給您的意見是:

1.起訴離婚不要涉及財產問題,這樣您丈夫才能在子女撫育問題上的鬆口!

2.跟法院講明,小兒子尚在哺乳期,小兒子應當由您撫養;

3.大女兒未成年,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且丈夫無撫養能力,可以由您進行撫養;

4.以不申請要您丈夫承擔子女撫育費為根據,與您丈夫協商子女撫育問題!

以上意見供您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如您還有什麼問題,您可以m我,咱們共同研究,祝您成功!

13樓:霜晚庭

應該可以

法理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所以儘量協商解決,但是第二個孩子應該還在哺乳期,你能得到撫養權。

關鍵在第一個孩子,如協商不成,可以蒐集相關的證據:1、證明你有能力撫養兩個小孩;2、如給你丈夫撫養,可能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因為法院判決撫養權,是要根據哪一方對孩子的成長更為有利作為重要依據的。

14樓:劉爽徐之美

你肯定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因為你的物件根本就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而且不務正業,對孩子的成長十分不利,只要你多多收集證據,你可以爭取到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沒有問題的~把你說的這些情況的證據,注意收集一下,提出訴訟離婚的時候,要用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找物件的時候想什麼去了,是不是結了婚就算是完成了自己人生的任務,那是一個什麼貨色還嫁給他,真是的。我看,法院都判給你的機率比較大。原因一:

小的孩子未達到兩歲,很定是判給你的。二,那麼關鍵就是大孩子的問題了,孩子他父親沒有經濟收入**,不能夠讓孩子進行正常的生活,而且沉迷於網路,居住都得不到解決,自己生活都是問題,法官要是把孩子判給他,那人們就都無語了。

16樓:餘村林場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據上述規定,(1)小兒子應該由您撫養,不會有爭議。

(2)按照您介紹的情況分析,您丈夫既無經濟**,又有殘疾哥哥拖累,女兒平時又跟其不親,您大女兒由您丈夫撫養不利於成長(不利於保護子女權益),法院很大程度會判決由您撫養。

順祝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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