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為同學解暑和冬日保暖
2:空調可以自動調節,節能減耗
3:一般電風扇的壽命是6-7年 空調的壽命是8-15年4:噪音低
物業堅決不同意外牆裝空調外機.怎麼辦
2樓:相當小把戲
那就只能看距離房屋稍遠一些的地方有沒有可以擺放室外機的,比如房頂、其它建築物頂部平臺等等。
也可以在自家陽臺上隔出一個空間,用來擺放空調室外機。這種情況一定要確保空調室外機周圍通風順暢,擺放室外機的區域不能是一個封閉或者半封閉的空間。
業主違規安裝空調影響鄰居物業算不作為嗎
3樓:紅色的鬥牛士
如果物業事先未告知安裝空調的業主,就算不作為。
1、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2、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3、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樓:奧特慢大本營
1、《物權法》規定,建築物外牆是共有性質,共有的概念,兩個含義,一是所有業主都可以使用,二是一個業主使用需要其它有共有權的業主同意。實際上開發商已經分好了空調位,就是在這兩個原則的基礎上為業主考慮好了的,各個業主都用自己的就很公平公正、都符合物權法的規定了。現在樓上業主未經過你的同意就將外機超出了預定機位,違反了物權法。
2、《民法通則》的相鄰權規定,業主不能因為自己的合法利益而損害其他業主的利益。樓上業主的行為是否影響了你的利益,你的3點是可以站住腳的,因此事實是樓上人家侵害了你的利益,也就是違反了民法通則相鄰權規定。
3、首先與樓上業主平等協商,主要是將以上法規解釋給他,同時明確你自己的要求。如果鄰居不理睬的,拍好現場**、帶上產權證作為證據,直接去法院起訴,案件收費50元,一告一個準。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 你向物業舉報了安裝空調擾民的行為,而物業不管,可以認為是物業管理失職;如果你沒聯絡物業,其他人也沒告知物業,物業無責。
這件事怎麼說也算不上物業不作為。
6樓:精彩百曉生
鄰居安裝空調外機引起爭執:
對於空調安裝位置國家沒有明文規
定,一般根據建築主體的設計結構,如果預留了空調位置,就應該在相應位置安裝。建議向屬地主管部門反映協調解決,如果協調無果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此外,空調外機懸掛應不影響相鄰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對其不動產的正常使用,如果空調外機產生的噪音、廢氣等汙染影響相鄰權人的正常生活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雙方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有一個態度強硬的室友不想在寢室裝空調 但是寢室其他人都怕熱想裝 有
我不同意鄰居把空調外機裝在我家窗戶外,110也不管,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對正窗戶就跟他商量下偏移點,不是正對窗戶就應該互相體諒,你不給別人裝空調,你沒權力!警察也沒權力!
父母堅決不同意的婚姻該怎麼解決?
父母堅決不同意的婚姻。你們主要的原因是在彩禮上,所以你們兩個應該都回去和自己的父母好好的說明情況,結婚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所以彩禮的事情也有我們兩個人自己來決定吧。給我們一次掌握自己幸福的機會。兩個人和好就可以,兩個新人可以告訴雙方父母,你們兩個問題主要是彩禮,建議雙方父母各退一步,協商好彩禮,兩個...
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大神回答 如果一方不同意沒事的,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離婚,可以是如下理由。我國婚姻法32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如果男孩比你小了很多歲,而且父母堅決不同意,是不是還要堅持
戀愛婚姻不止是兩個人的事兒,還是兩個家族的事兒。其實你考慮得是對的。家人反對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能夠證明給家人看你們在一起是合適的,那他們也不會太反對了。這就需要你們共同的努力了。如果實在沒有可能,還是不要在一起了。縱然你們相愛,可是得不到親人的祝福在一起還有意思麼?何況不一定他一定是最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