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判的生孩子的費,營養費,孩子的撫養費,如果不拿會不會坐牢

2022-08-26 08:40:37 字數 6414 閱讀 8084

1樓:正商觀察者

第一,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那麼給付撫養費是其必須履行的義務。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同時,如果女方拒絕給付撫養費,另一方可以進行起訴。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第二,如果當事人在法院判決後,依然拒絕給付撫養費,且情節惡劣,依法構成犯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樓:笑談古和今

一般不會,但會強制執行,凍結你的銀行賬戶,拍賣你的財產,把你列入信用黑名單……

3樓:葉兒達

離婚後判的那你就出了吧!大男人一個不會連給孩子的錢都捨不得吧!

離婚後子女判給對方,子女屬於哪個家庭的成員,有什麼法律依據?

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子女判給對方子女當然屬於對方那個家庭成員啊。這個當然有法律依據啊,有法院的判決書啊。不過是哪個家庭成員跟你跟子女的親屬關係,血緣關係是不變的。

5樓:冉趣人生

這位朋友,你好,如果你們已經離婚了,那麼你們的子女就屬於離異家庭了。

6樓:英子妮

子女判給誰?誰就有監護權?就屬於誰家的家庭成員,但另一方有探望權,一人是父子母子關係

7樓:琴韻博達

離婚後子女判給對方針,給誰哪個家庭的成員有什麼子女永遠是你們的共同子女?不管離不離婚?不管判給誰?都有撫養的義務,所以不能推卸責任,一定要把孩子撫養長大

8樓:力挽狂瀾

我和自戀不管判給對方,誰是你多屬於那個家庭的成員?因為是有法律依據的

9樓:猶月靈

離婚後,子女判給對方,子女屬於監護人家庭成員,這就法律依據。

10樓:成琴韻

離婚後,女子被判給對方子女屬於哪個家庭的成員有什麼?那應該判給男方的,那就是南方的南方的家庭成員。

11樓:早餐吃過了

離婚後子女判給對方子女屬於哪個家庭的成員,這在離婚協議書上都是問清楚明白的寫著。

12樓:在仙佛寺講葡萄牙語的鳳梨

離婚後子女判給對方,子女不屬於對方家庭的成員,戶口上在對方的戶口簿那裡這就是法律的依據。

有關離婚的法律知識

13樓:回首再望牡丹紅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離婚有兩種形式: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

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判決離婚的標準在夫妻雙方對是否離婚有爭議的情況下,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是否離婚的標準是感情是否破裂,這是一個抽象的說法,也不是由某一方決定的,而是根據在法庭上所能證明的一些事實來綜合判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4樓:匿名使用者

老公起訴了,你不回去肯定可以了,誰能奈你何?在外面扣幾個靚仔就可以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次一起訴離婚,一方不到庭,一般法院怎麼判?

16樓:翔飛夜月

協議離婚一方如果不去民政局不同意離婚

法院起訴的第一次一般不會准予離婚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可能會對你產生不利的法律後果。在一定情況下,離婚案件法院也會缺席判決的。最高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人應當到庭,法定**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 因此,除以上情況外,離婚案件一般不得適用缺席判決。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想離婚,又沒有結婚證,

19樓:找法網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已經提起了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經法院傳票依法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或者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自願離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拒不到庭和拘傳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 缺席審判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現在離婚法律法規

20樓:司馬鑄劍

離婚的途徑有兩種: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

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與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21樓:刃上一把刀

看完我國離婚婚姻法,在辦理離婚後,法院不接收復婚的原則,有關財產分割,含有欺詐行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包不包括,協議離婚,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協議離婚當中也有欺詐行為,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請?

22樓:馮豐佟佳延

買禮物還是網上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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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首先應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一致的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協商不成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法律規定組合家庭離婚夫妻財產怎麼分

24樓:獨一不二丶

根據《婚姻法》規定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再婚夫妻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婚後所得(除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

離婚孩子的贍養費的標準,夫妻離婚贍養費,離婚贍養費的標準是怎樣的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 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 30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裡的 月總收入 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 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

夫妻離婚的孩子判給男方,女方要付撫養費嗎 如果要付,付多少,如果不付法院可以

在孩子滿十八歲前,不撫養小孩的一方是要付撫養費給另一方的,這個具體涉及到你們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以及雙方的經濟能力問題。既然不要孩子,還不付撫養費,這種好事恐怕不是當親媽的能做出來的。具體問題可以去諮詢一下律師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