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a|=-a,則a一定是( )。」
疑問一:( )裡面應該填:非正數
疑問二:|a|=-a,絕對值不可能是負數!書本上說的「正數的絕對值是它本身;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a|=-a」應該理解為a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這裡的負號其實是相反的意思,既然a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那麼a一定是非正數(即負數或零)!
如你所說:老師針對於疑問二的解釋「-a不是負數,a裡面其實隱藏了負號,也就是說-a就是- -a」,有點問題,使問題複雜化了點,讓人有點更迷糊;這樣理解更好:|a|=-a,因為a是非正數(包括負數和零),它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a,負數的相反數「-a」是正數,零的相反數「-a」為零。
2樓:風雨數學
疑問一括號裡該填非正數
疑問二-a表示的意思是a的相反數
負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說明了a是負數
另外0的相反數是0,0的絕對值是0
所以還包括0
因此括號裡該填非正數。
3樓:匿名使用者
打個比方吧,a=-1的時候,|a|=|-1|=1,1=-(-1)=-a;-a不是負數,雖然它帶有負號,但是a本身是負數,所以-a依舊是正數
也就是說,當a是正數的時候,|a|=a
而當a是負數的時候,|a|=-a
4樓:匿名使用者
=-=...a一定是個非正數啊。它的絕對值是正數,它的相反數,即-a當然也是正數啦。
你假設個負數進去。a=-1。那麼它的絕對值就等於1.
相反數也等於1.所以|a|=-a..只有當a為負數。
它們才可能相等。明白沒? 還有種就是當a為0,而不是負數。
那麼代入。結果依舊是|a|=-a..
5樓:匿名使用者
疑問一:非負數
疑問二:如果a為負數,那麼-a就是正數;正好符合定義啊;
打個比方,如果a=-2,那麼-a=-(-2)=2,還有a=0,而0的絕對值是它本身,你還有什麼疑問呢?
6樓:受熱易分解
-a前的負號不能說明a就是負數,也許a本身是個負數,例如-1,那-a=-(-1)=1,負號是指後面數字的相反數。你也知道一個數的絕對值不為負,那-a是正數或0,a自然是負數或0,那()裡填非正數。
7樓:黑榜123愛傑
應該填非負數,-a只是一個代號,並不表示他是一個負數
8樓:乜星鵬
首先a只是一個未知數像x,可以是0可以是正數也可以是負數,所以當a為非正數時,其絕對值為其相反數
9樓:手機使用者
你是笨蛋,這麼簡單都不會
一條想不通的數學題
10樓:灬冰子氵灬
不可以。求平均速度必須是路程和÷時間和
上坡時間=1/v1;下坡時間=1/v2, 路程和為1+1=2
平均速度=2÷(1/v1+1/v2)=2÷(v1+v2)/v1v2=2v1v2/(v1+v2)
總路程÷總時間=平均速度
一個人上山的路程看做是 1,上山得速度是v1,則上山所用時間是1/v1,
一個人下山的路程是1,下山得速度是v2,則下山所用時間是1/v2,
平均速度=總路程÷總時間
所以,平均速度v =2÷(1/v1+1/v2)=2÷(v1+v2)/v1v2=2v1v2/(v1+v2)
你 所解得的結果不是這個人的上下坡的平均速度,而是他上下坡的速度的平均值。這道之所以出錯,是你沒有把「平均速度」的概念弄清楚,從而引起錯誤的判斷,把題錯解為求「速度平均」,這樣就違反了邏輯思維的規律,犯了「偷換概念」的邏輯錯誤。題目要求平均速度,那麼平均速度就是平均速度,不能變為速度的平均。
11樓:紫海花
解:假設坡長為s,
則:上坡時間為s/v1;下坡時間為s/v2所用總時間則是:s/v1+s/v2=s/(1/v1+1/v2)總路程則是:s+s=2s
∴平均速度為:2s/[s/(1/v1+1/v2)]=2v1v1/(v1+v2)
【總路程除以總時間】
12樓:
不行啊.這是:平均速度=長度/時間=2s/(t1+t2)=2(s/t1)(s/t2)/(s/t1+s/t2)=2v1v2/(v1+v2)上下同乘s除t1t2來的.
13樓:威威
你要弄清楚這個題目的問題,是求上下坡的平均速度。你用(v1+v2)/2是不對的,這是算術平均數。這個題目考查的是學生對平均速度的理解。
很顯然上下坡所花的時間是不相同的,平均速度的概念就是全程除以時間。我們可以假設全程s,則上下坡時間和為s/v1+s/v2,所以平均速度為2s/(s/v1+s/v2)=2v1v2/(v1+v2)
14樓:射手流浪天涯
當然不行,你沒有考慮路程!只是簡單地考慮了兩個平均速度做了一個加法再除以二。當你考慮總路程及時間時就會發現那樣錯了
15樓:火茅草屋
由這道題可知
小明上山所用的時間與下山所用的時間不同
所以答案為2v1v 2/v1+v2
一道數學題,想不通
16樓:一夢樓空
把圖形等分成十個線段?**看出的資訊?因為這九條直線都平行於三角形的一邊,所以把三角形的高等分成了10份,(垂直的傳遞性),前九個用中位線乘以高算面積,最後一個底乘以高算面積,因為高被等分,中位線平行於底,實際面積之比為中位線之比,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追問
17樓:
等分了 就是平行的 這不難理解吧!
18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條直線在三角形的另一端頂點處
我想問一道數學題!很簡單,初中的,只不過我想不通!
1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函式是由分式組成的。而且,如果,x取3,那麼1/(x-3)應該是多少呢?不會告訴我,老師告訴你1除以0等於0 吧,所以,說不通啊。1除以0無解啊……
所以,在函式中,這個點是挖掉了,就是一個小圓圈的。其餘的地方,這個函式是連續的。所以,答案才告訴你,x的取值為x不等於3.
20樓:
你可以把這個函式表示式看成座標軸上的一條曲線,雖然座標軸上有點(3,y),但是這條曲線上沒有
21樓:卑桖
這是一個反比例函式,自變數是x-3 在反比例函式中自變數不能為0,即x-3≠0
x≠3也可以從分式的角度看,要使其成立分母不得為0。
還有就是樓主是幾年級?
22樓:匿名使用者
分母不能為0是因為分母為0數字沒有意義
世界上本來就不存在,所以就不去討論它,所以分母禁止為0座標是有(0,0)
y=x就經過原點
但是這個函式永遠不經過原點
就像對於y=x 來說 它永遠不經過(4,3)你總不能說有這個點就能把它代入函式吧
如果x取3 ,那麼就不存在y
你不可能去花幾天時間去**一下2023年6月26日天塌了該怎麼辦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服呢。。。。。。。這叫難?!。。。。。。。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裡難道不是分式嗎?
我想不通的數學或邏輯題>>>
25樓:匿名使用者
三個人一人10元...一共30元...
老闆要了25元...夥計要了2元..三個人每個人拿了1元共3元..一起就是30元...
-----------
三個人每個人出了10元..又拿回了1元...就是27元...
老闆要了25元..夥計要了2元...剛好是27元...
-------------------------------------------
那三個人原來出了30元的..是不是..實際上出了27元加上退回來的3元..
不就是30元了嗎?
這樣的演算法才是對的....夥計的那2元...實際是三個人已經也的27元的2元..(看第二部分)
不能再算到一起了...再算就是算了兩次了...怎麼可能算對..是不是...
要算他們本來出的30元..是要算實際出的(27)加上退回的(3)..而不是加夥計出的..
這是個誤導來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總共有30元,住房費用是25元,夥計拿了2元,還剩下3元,應該說那一元被老闆得了,25+3+2=30
27樓:匿名使用者
從最後結果上去看
三個人每人最終出9元,共27,住店25元,小二貪了2元夥計的2元是從27元裡出的,不應該再往27上加。
原來10元的1元還回去了,你就當根本就只出了9元
28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出了27塊錢不錯。夥計拿走2塊也不錯
27-2=25元還不錯。商品只要25塊錢啊你怎麼到30裡去減啊。是邏輯錯誤。
【加上夥計葳的那2塊,是29塊】這句話是個邏輯錯誤。本該是27-2=25這樣的一個邏輯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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