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雲來的方向
趕快先起訴離婚,法院**後,如果他當庭說不願意離的話,你就趕快撤訴。或者是直接起訴完了幾天就撤訴也行,六個月後第二次再起訴,一般就判決離婚了。所以你要打算快離的話,就趕快抓緊時間去起訴
2樓:021婚姻律師
您好。除非雙方達成協議,否則您只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向法院起訴並不必須要分居兩年,但是在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第一次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一般會判決不準予離婚。
3樓:匿名使用者
草率的後果,但是你們麼有孩子還好。再快也要個年把,先起訴,他 不同意第一次法院不會叛離,那你就跟他分居個半年,再起訴。到時因該硬判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就是過不到一起去,法院也不會2年後再判離婚的。但是婚姻不是兒戲,不是說結婚就結婚,說離婚就離婚的,要想好了,沒有二個非常適合的人的,都需要磨合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婚前怎麼沒有考慮好呢,結婚才半年就要考慮離婚。這是對自己婚姻的不負責任,建議你在考慮清楚了,真正的婚姻沒有那麼多浪漫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到法院起訴離婚
如果實在受不了好好溝通,拖著也沒用,你是不是又看上別人了所以急著離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方不離婚一方想離婚的話,那法院一般是不會判你們離婚的。你只能是和他好好協商了,否則只能分居2年才可以。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法院起訴,一方不想離的話,法院不會判離婚,會選擇調解的,如果還是要離婚,第二次起訴就可以離婚了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你最好真摯地和他溝通一下。還有其實感情是可以培養的,也許你沒有發現他的好呢。你們開誠公佈的溝通一下。
興許有不一樣的收穫。就算沒有,起碼也能做到好聚好散,以後也能朋友相稱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區法院起訴離婚的,一般一方不離婚的,法庭會調節一次的,如果還是要離婚,就要半年以後在起訴離婚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起訴他啊,以感情不合為由請求法院判你們強制離婚了,如果一次不行,就多申請幾次。
12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就可以了啊 一般來說第一次法院都會調解的 半年以後再次提起訴訟 法院多半都會判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到你寫的這樣. 相信樓主也是個急性子 冷靜的想一想吧. 到底有什麼地方不滿的. 感情還是可以培養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到法院起訴的,第一次會給你們雙方調解,如果真的過不了的話,第二次再起訴基本都會判離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不成的話只能法院起訴離婚了啊!沒有更好的辦法啊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好的方法了,除非他同意,不然的話只有起訴兩次才能判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起訴他一次,等半年後再起訴一回就可以離婚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要起訴了,法院會受理的,應該是先調解
19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到法院以感情破裂申請離婚
20樓:匿名使用者
去諮詢一下律師吧,。。。。。。。。
如果一方不離一方非要離婚,那該怎麼辦這個手續
21樓:不一樣噠社會喵
一方要求離婚,一方不肯,就屬於無法協議離婚的。
那麼一方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讓人民法院判斷雙方是否可以辦理離婚。
22樓:
離婚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調解無效後會判決離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才能辦離婚手續?
23樓:河南煥廷律師事務所
雙方自願離婚,在財產和子女撫養方面取得一致的意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戶口、身份證、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對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一、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的。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
(一)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二)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5、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三)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
2、經調解協議離婚:如果當時人經過調解不願和好但都同意離婚,那麼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調解不成法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
2、通知到庭訴訟:在**三日前法院要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
(五)根據庭審情況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
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能離嗎?答案是肯定的。在法院對離婚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中,判決雙方是否離婚是要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雙方確實已經感情破裂,一方強烈要求離婚的,法院一般都會予以支援。
不過,法院在審理之初會對雙方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效的才會判決離婚。
以上內容就是關於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樣才能辦理離婚手續的相關方法,希望可以對大家有幫助。煥廷法律服務團隊
24樓:徐志勇律師
回答您好,請稍等,正在為您解析
您好什麼原因離婚呢?
提問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回答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提問結婚5年了,男方一直不出去工作
剛好我們也沒有孩子
回答那您委託律師提起訴訟吧
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離婚自由。離婚訴訟中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法院確定感情破裂,應當准予離婚。由重婚、家庭暴力等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應當准予離婚。
提問可以給我說一下步驟麼?
回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提問道理我都懂,我只是想知道步驟
比如第一步怎麼作,第二步怎麼作
回答您稍等
嗯嗯協商不了就直接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
更多15條
25樓:民生為本
根據我國婚姻法等法律規定的相關規定,離婚的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
要想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可能按照第十一條需要準備的材料,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要想訴訟離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且此司法解釋第三條、第四條明確規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就醫就醫的地方除外,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以異地辦理離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離婚不需要雙方同意離婚,一方不同意時可通過法院進行訴訟離婚。法律分析 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此外,還需要準備起訴狀 結婚證 感情不和的證據清單等材料。法...
夫妻一方得重病另一方提出離婚,有病方該怎麼辦
婚姻法規定,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生活不能自理的,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夫妻之間有相互扶持,相互照顧的法律義務和責任,不得遺棄!應該走正規法律程式,離就離吧,握不住的沙不如揚了他,各奔前程吧,主要是財產分割。如果他有心,會淨身出戶,只是不願意承擔照顧的責任,說明他還念夫妻情分,那就好聚好散。夫妻本是同...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要求離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