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只愛李雨桐
只要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訂立出面合同,那麼口頭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也同樣是有效的。但是這種合同完全基於當事人雙方的信賴關係,一旦一方否認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則另一方很難舉證,所以最好還是留下書面的證據。也就是俗話說得「口說無憑,立字為證」。
如果沒有書面,至少也要有第三人在場。
你如果已經處於不利的地位,那麼可以想想「歪招」。比如帶只錄音筆,想辦法套出他曾經借過你錢的內容等。雖然未必一定有作用,但至少比什麼證據都沒有強。
在現實生活中,為提高交易效率,很多交易的雙方都採用傳真這種高效快捷的形式來訂立合同,雙方來往的信函等也都以傳真的形式發出。根據合同法規定,傳真件合同屬於書面合同。如同其它書面合同及口頭合同一樣,只要不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就是有效合同,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
那麼在訴訟中,傳真件的證明力如何呢?傳真件是否具有與原件同等的及證明力呢?
目前這個問題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沒有相應的司法解釋。在理論上及司法實踐中,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傳真件具有與原件同等的證明力,凡原件可以證明的事實,傳真件可以獨立證明。
另一種觀點認為,傳真件不可以獨立證明事實,傳真件只有和其它的證據結合起來,形成一條證據鎖鏈,才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
筆者認為,傳真件作為證據,其本身就存在瑕疵。首先,傳真件上的簽名或印章無法通過司法鑑定途徑來鑑定是否對方當事人所籤或所蓋(傳真件如同影印件,存在偽造的可能性。但原件就可以鑑定出來);其次,即使你通過電信部門證明某年某月某日對方向你發過傳真,但你卻證明不了傳真的內容,也就是說,你證明不了當時所發的傳真就是現在打官司時提交的這份傳真,你的證據之間不具有關聯性。
當然,如果對方當事人對傳真內容無爭議,則傳真件可以和當事人的陳述結合起來形成證據鎖鏈,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在打官司時,一方只要通過電信部門證明向對方發過傳真,並將傳真的原稿提交給法庭,就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如果對方對傳真的內容有異議,應由對方將其收到的傳真拿出來質證。
筆者認為,這種觀點也是不正確的,首先,它違反了我國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最基本的舉證原則,而這又不屬於舉證責任倒置的範圍。其次,沒有任何法律規定當事人有儲存傳真的義務,假設對方當事人沒有儲存傳真,他就無法將收到的傳真拿出來質證,難道這樣他就要承擔敗訴的法律責任嗎?試舉一例來說明:
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要約,乙公司在要約上加蓋印章後自行儲存起來(並沒有承諾),卻傳真了一份無關的東西或是一張白紙給甲公司,甲公司收到後認為毫無意義就隨手扔掉。也就是說,甲乙之間的合同並沒有成立。後來,乙公司起訴甲公司,聲稱雙方的合同已經生效,但甲公司遲遲沒有履行,要求法院追究甲公司的違約責任。
乙公司舉出的證據有兩份,一份是甲公司的要約(乙公司已在上面蓋章),另一份是電信局出具的某年某月某日乙公司曾向甲公司發過傳真的證明。 乙公司在訴訟中稱所發傳真就是這份經過自己蓋章「承諾」的甲公司的要約,甲公司對傳真的內容予以否認。但甲公司根本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收到的傳真不是這份傳真,難道這樣甲公司就應向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嗎?
如果法院真的這樣認定,只會滋長市場經濟中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以傳真形式訂立合同,很多朋友將此條款理解成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的證明力,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傳真件合同具有與原件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這裡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效力,包括有效、無效以及可撤銷、可變更三種。「效力」不同於「證明力」,有效力的東西不一定就具有證明力。
比如說口頭合同,合同法也規定當事人可以以口頭形式訂立合同(口頭合同有效),但在打官司時一方必須要提供證據證明口頭合同的存在及口頭合同的真實性,否則就要承擔敗訴的法律責任。傳真合同也一樣,打官司時一方除了提供傳真件外,還必須要證明傳真件的真實性。只有提供其它足夠的證據證明傳真件是真實的,形成了一條無懈可擊的證據鎖鏈,才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這也是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要求於合同成立前簽訂確認書的立法意義了。
附:合同法相關條文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是口頭合同,但只要你想辭工,老闆是沒有理由扣你工資的,留你到年底沒有法律依據,你可以在提出辭工30天后離開;仍拿不到工資到勞動局求助
3樓:
口頭合同,一般很難讓法律保護吧
口頭合同具有什麼法律效力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口頭合同指的是當事人以口頭交談形式達成協議而成立的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關於「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規定,人們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採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或協議。
口頭合同,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5樓:樂觀的法律顧問
回答您好,我是王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關於您的問題,解答如下,合同有口頭和書面兩種形式,口頭合同有效。
合同有效條件:
1.合同雙方當事人要具有締約能力。
2.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希望可以幫到您,如果您的情況複雜,可以追問另,加上關注可隨時諮詢問題
更多6條
請問口頭合同是否有效?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口頭協議有效。
民事法律規定,訂立合同的形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口頭形式,第二種則是書面形式。以口頭形式訂立的協議或者合同,只要是出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則為有效的。
例外情形:當法律明確約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形式的,若當事人只作出口頭表達,未簽訂要式的書面合同的,視為未達成協議。_口頭形式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或者以通訊裝置如**交談訂立合同。
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採取口頭形式。《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7樓:華律網
要對口頭承包合同是否有效進行評價,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口頭合同。根據《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可見,口頭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合同訂立方式的一種。
其次,我們需要知道承包的型別,承包的含義很廣,包括土地經營權的承包、建設工程或其他工程的承包等等。口頭承包合同的具體內容,如果是法律規定的必須採取書面形式的,則口頭承包合同無效,比如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如果承包的是建設工程,則口頭承包的無效,不能說建設單位的老總口頭同意把某幾號樓拿給你修這就算合同成立了。再舉一個例子,甲把修剪花園的事情承包給了乙,對於修建花園這一類的事情的承包,沒有法律說必須要通過書面方式訂立合同,則可以以口頭承包的方式進行。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8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因此,可以認為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雙方都認可的口頭協議,在法律上認定為有效,但如果一方違約,主張一方的舉證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口頭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國家法律規定的應當採取書面合同的,當事雙方卻僅進行口頭約定,主張方能舉證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協議,可以視為有效。
法律規定,訂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書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頭合同。口頭合同比起書面合同簡便易行,只要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訂立書面合同,而口頭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也同樣是有效的。國家法律規定的必須要採用書面協議的方式,比如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房屋銷售合同等,如果這類合同採取口頭約定的形式,那麼可視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承認口頭合同合法。
口頭合同的違約責任是什麼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口頭合同的違約責任包括:
(1)過錯責任原則及其構成
(2)無過錯原則
(3)違約責任的承擔
(4)賠償損失與實行履行的關係
(5)賠償損失與支付違約金的關係
(6)關於定金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07條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什麼是口頭協議欺詐?
11樓:蹇彥
口頭協議是協議的一種,但有其非常明顯的侷限性,它是指不用書面的形式,通過口頭達成的協議,這種協議一般是有法律效應的。口頭協議與書面形式的合同相對應。法律規定有些種類的合同是必須用書面方式簽定的,否則一定要有第三方當事人證明或口供.
12樓:老哥故事匯
口頭協議欺詐,就是雙方都沒有寫合同的情況下的欺詐行為,就是別人跟你承諾過什麼,但是又沒有做到。所以我們無論做生意還是買賣都要寫合同才***。
口頭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使用口頭形式代簽合同,在法律上具有效力。但是代簽人需獲得被 人的授權,並且被 人與 人之間未約定只能使用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來簽訂合同的,才有效。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人在 許可權內,以被 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 人發生效力。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 權 超越 權或者 權終止後,...
什麼是真正朋友 什麼口頭朋友
網上買吧,品種多,時尚更實惠,漂亮的禮物,人見人愛。我在網購經驗比較多,網上的東西真的便宜很多,選購也很方便,我收集了很多熱賣好評的商品和店鋪,並做了統計排行,很多都是專家通過比較店鋪信譽和銷售記錄以及的評價,做出的排行榜,當然也有很多是我通過購買和的交流統計出來的,都是熱賣好評的,網購這麼多年了,...
在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只有當初口頭協議的情況下,租客已拖欠累計多月的租金,仍不肯搬離
首先你們約定的是多久,根據法律規定房屋租賃超過半年的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否則合同無效。如果在半年以內想要拿到租金,一般來說只要你能證明他確實在裡面住了你就能拿回租金。並且法院訴訟的費用是根據你的訴訟請求來定的,按百分比來收。就像個人所得稅一樣收入越高百分比越高。如果你的訴訟請求法院都支援的話你不用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