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與國有土地證有什麼區別

2023-01-05 11:35:23 字數 4926 閱讀 8061

1樓:皆有可能

房產證與不動產 證區別: 不動產統一登記 是將原來分散在土地 、房屋、草原、林地 等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核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

原本,購房者買房後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今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產將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統一登記。

「房產證」將逐漸換髮成「不動產證」,如果全國全面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將對樓市進行全面摸底。 其實除了《房產證》,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證》等證書以後都不再頒發,將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不動產權證書與房產證和土地證有哪些區別

2樓:蘇默

封面名稱不同。

房產證的封面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而不動產權證書的封面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扉頁蓋章機構不同。

房產證扉頁的蓋章機構為各地方人民**;而不動產權證書扉頁的蓋章機構為各登記機構。

新增***。

不動產權證書的扉頁右上角增加了一個***,而房產證上沒有。

內頁資訊增加不動產單元號。

房產證的內頁資訊主要記載的是房屋和土地兩項內容;而不動產權證書的內頁資訊更為全面,除了記載有權利人、共有情況、權利型別、用途、面積等資訊以外,還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

附圖不同。房產證上只有房、地兩個附圖;而不動產權證書上除了房、地附圖以外,還將宗地、宗海及其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全部標註出來,所以比房產證的附圖更為全面。

總之不動產房產證比房本更為嚴謹。

3樓:江南天雪

區別有:

1、證件名稱。

舊的房產證,其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

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其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相同的是,深紅色的封皮正面印有金燦燦的國徽。

2、監製機關。

舊的房產證,監製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製單位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房權證編號不同。

舊的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註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

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4、標註產權資訊不同。

舊的房產證在正文標註「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等。

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在正文標註「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型別」「權利性質」「用途」「面積」「使用期限」和「權利其他狀況」等。

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相當於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資訊;

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採取了規避態度,而「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介紹,新版《不動產權證書》設定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但這個期限並非可有可無。一方面,它能夠讓權利人以及相關利害關係人清楚瞭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續期的,方便權利人及時續期,依法保護合法權利;另一方面,便於在轉讓或抵押等交易活動中依法保障權益。

多套房產是否需要多個證件。

《不動產權證書》包括單一版和整合版兩個版本,整合版用於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

比如某人有兩套房產在同一宗土地上,則兩套房產登記在同一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整合版證書;如果兩套房產在不同的宗地上,則仍登記在兩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單一版證書。

在推廣初期,將會主要採用單一版證書。

以上資訊**於網頁:不動產權證書與房產證和土地證有哪些區別?-房市頭條

4樓:j玖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基本包含了房產證。土地證。林地證的絕大多數內容。

房產證的內容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

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其中,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少有**,相當於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範圍內少有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資訊。

請問國有土地使用證與純土地的不動產權證由上面區別

5樓:星枋蕤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章 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第五十九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一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十二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國有劃撥土地與國有土地有什麼區別

6樓:加百列

一、區別如下:

1、土地性質的定義。

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分為出讓和劃撥。

出讓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劃撥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批准,在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所取得或者無償取得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它屬於行政行為,而非民事行為。在劃撥時,一般不設定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但設定了一定的限定條件,不得轉讓、出租和抵押。

2、取得方式不同。

出讓: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

劃撥: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

3、權利義務關係不同。

出讓土地是一種獨立的物權,使用權人具有法定範圍內任意的處置權,如轉讓、出租和抵押等。

劃撥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的權利義務沒有明確界定,使用權人在行使財產權利時要受所有權人的控制或干擾,還不能成為一種完全意義上的獨立物權。

二:關於出讓金:

劃撥土地在使用許可權上一般沒有明確限制,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只可以使用、收益,不可以轉讓、抵押、出租,如果要轉讓、抵押、出租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因此,出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時不存在額外的費用,如果是劃撥的土地在交易時要補交土地出讓金,進而增加交易成本。

7樓:匿名使用者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1、使用範圍不同:劃撥土地屬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於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等,不用於其他商業目的,目前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也均以劃撥方式取得。

2、取得對價不同:劃撥土地是**無償提供給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僅須支少量的土地補償、安置費用,甚至是無償獲得;出讓土地則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場價從**手中購得。

3、使用期限不同: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因規劃變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權或土地使用者要轉讓土地及地上建築物,使用者可以無限期使用。出讓土地使用權則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為40年,綜合用地為50年等,使用期屆滿後國家可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4、轉讓條件不同:劃撥土地的轉讓須經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機關批准,經濟適用房轉讓還須經過一定的年限,且轉讓時須補償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而出讓土地和商品房的轉讓則沒有這樣的限制。

5、補償標準不同:如果遇到**拆遷,出讓土地的補償費要比劃撥土地的補償費標準高出許多。

8樓:生活小點通

1、所有權人不同: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體公民,任何一箇中國公民均是國有土地的共有人,國有土地屬於「大眾」所有,由人民**代表全體中國公民行使所有權。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集體組織」)成員[1],非集體組織成員對該集體組織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權,故集體土地屬於「小眾」所有,一般由集體組織代表其成員行使所有權。

2、用途不同: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種,一是他用,即通過使用權出讓或劃撥,用於經濟發展或社會發展;一是生產工作自用,用於建造辦公場所、公益設施等。目前,自用的國有土地不能用於生活、經營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體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為兩種,他用與國有土地類似,即將使用權轉讓、出租,獲取收益;自用方面則與國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產工作自用外,還可以進行生活、經營自用,如作為宅基地分配給成員、建設集體住宅、娛樂設施、經營設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由於**自用的國有土地不能用於經營,故國有土地的收益主要來自出讓使用權獲得的出讓費。集體土地收益渠道則更加寬廣,既有使用權他用的轉讓、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著物經營收益。

9樓:匿名使用者

劃撥土地是國家免費劃撥給土地單位使用的土地,就是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國家出讓土地,就是通過拍賣、協議出讓方式轉給使用單位的,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國有土地包括劃拔和出讓,一般情況下劃拔土地是國家無償給付的,再**時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有什麼區別,房產證和不動產證有什麼區別

房產證跟不動產證有區別嗎?1 內容更詳bai細 不動產權證相比房產證du內容更加詳細,裡zhi面除了權利人 dao共回有情況 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答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 不動產單元號 使用期限等內容。2 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 新版 不動產權證書 設定的 使用期限 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

房產證跟不動產證有什麼區別,房產證跟不動產證有什麼區別嗎?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別 1 性質不同,不動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合二為一 2 內容不同,不動產徵比較簡明扼要,而房產證更詳細 3 版本不同,房產證只有一個版本,而不動產證有兩個 4 標籤不同,不動產證有防輻射標籤,而房產證沒有。房產證跟不動產證有什麼區別嗎?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別 1 性質不同,...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之間有什麼區別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區別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將原來分散在土地 房屋 草原 林地等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核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 原本,購房者買房後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