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窮華記
在一方給付彩禮後,若雙方已登記結婚並共同生活,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援。但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若雙方登記結婚後共同生活的時間不長,或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實踐中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判決酌情返還,且一般以返還原物為原則。
離婚後彩禮錢究竟要不要還呢?先看看自己是否滿足這些條件吧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那在司法實踐中,哪些情況返款彩禮會比較困難呢?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且未同居,則可以要求歸還彩禮。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過期也喪失勝訴權。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網友
這個只要結過婚了,彩禮錢就不好要了吧!
3樓:東澤
一般情況下結婚手續辦理以後離婚時彩禮是不予退還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七年離婚男方要求彩禮應該怎麼辦
已經結婚七年,離婚無需退還彩禮了。關於雙方在離婚時的彩禮退還問題,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 婚姻法解釋 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 ...
結婚五年了,分居四年,要退彩禮嗎
不退,不符合返還彩禮的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既然在一起一年...
結婚彩禮錢他要跟我借,我怎麼辦
以後不會幸福,即使再沒錢也不能向女方借,因為這不是時候,結婚後向女方借多少都行,就是現在不允許。他完全可以和別人借,或者是貸款也行,婚後可以丙個人償還 堅持拒絕!你覺得是錢重要還是他重要呢?所謂的訂親拿彩禮其實都是些面子上的事兒,都是做給別版人看的。如權 果你們兩人真心相愛又何必在意這些東西呢!他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