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深圳註冊律師
單位沒有責任,無需承擔。如果摩托車有保險,保險公司在責任範圍內承擔。對方如果有醫療保險的,可以和對方協商部分醫藥費由保險承擔。
2樓:鏡瞎說
交通事故怎麼賠償。
關於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逃逸的。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賠償/
求助:關於交通事故賠償問題
4樓:京城李律師
受害人的親屬參與了交通事故處理,其身份屬於**人,法律沒有對**人誤工費給予賠償的規定。受害人的親屬參與了求醫的整個過程,如果是護理人,可以給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以上見解,僅供參考。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對於此種賠償是沒有規定的,只能請求受害人的誤工費。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主張,一般以兩人為限。依據是道路交通法和最高法院人身損害的司法解釋。標準參見司法解釋,有具體說明。
7樓:上海交通律師
可以。要提供誤工證明。
請教交通事故賠償問題
8樓:玉杵搗藥
1、還要可以找對方繼續賠償嗎?
答:當然可以。
這是傷者的權力,任何人無權干涉。
多說一句:要求對方賠償什麼呢?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對方也可以拒絕這一要求,這也是對方的權力。
2、傷者應該怎麼做呢?
答:首先是找對方協商。
若協商未果,就只能起訴了。
不過,從去年5月**結束,到現在,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了(道路事故的訴訟時效是1年)。估計法院不會受理了。
樓主說:傷者跟醫院隱瞞情況,自行將發票等單據拿到社保報銷了。
也就是說,傷者沒有經濟損失,既然沒有經濟損失,恐怕不可能向對方索要賠償。
補充答案:1、傷者腿部的鋼板還未取出,應該不算**結束吧?
答:不一定。
有些**,鋼板是永遠不取出的。
2、是否還可以提起訴訟呢?
答:當然可以。
但由於超過了訴訟時效,估計法院不會受理。
3、傷者是交通事故受傷,後來用醫保報銷了,算騙保嗎?會不會受到處罰呢?
答:個人以為算「騙保」。
樓主在問題中說了「傷者跟醫院隱瞞情況……」顯然這一報銷行為是故意的。
9樓:律師解疑
現在傷者應該去做傷殘鑑定,確定是否構成殘疾。如果構成殘疾的話,可以以對方駕駛員、車主為被告,保險公司為第三人起訴。因為醫藥費都是對方承擔的,現在起訴的話,不用列住院期間的醫藥費,只需列殘疾賠償金、出院後的複查費用金額,以及其他的比如護理費、交通費、鑑定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之類的費用。
求助,關於交通事故的事後賠償與處理問題。
10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現在提出這樣的賠償要求,估計很難協商一致,提出以下二點建議,各有利弊,供你參考:
1.按對方提出的近3萬元,扣除你墊付的部分後,剩餘的一次性給對方,儘快結案,你花錢省事;
2.讓對方起訴到法院,你給予駁回,最後結果是兩敗俱傷,你輸錢,對方輸的得是今後的人生道路;理由如下:
一是沒有精神損失賠償,交通事故只在死亡傷殘才有精神賠償,法院不會採信,對方不一定能得到這5千,因為交通事故有偶然性和突發性,你不是故意傷害,二是要求對方老公出示由於護理,單位扣錢的證據,雖然可以弄到,但實際上對方老公就欠下了老闆天大的人情,對其今後的工作肯定會有影響,他得為老闆作牛作馬地還債,否則,老闆會以此說事,罵他不仗義,他會很難混,這就是老話說的報應,三是誤工費用,對方可以弄出30天出院證明,已經欠下了醫院某人天大的人情,你還可以要求對方出示單位因其誤工的扣錢證明(因為教師住了一個月醫院,但不能證明就被扣了工資),對方也得去找單位領導,這樣一來,讓其跑單位找領導,又欠下了單位領導天大的人情,俗話說,出來混都是要還的,即使得了幾千元,除去人情費用,對她今後的誠信和工作都會有影響,四是還可以對她提出的其他費用作出相應的駁回,讓其傷腦筋,真正感覺到錢不是隨便可以要的。
至於採用哪種建議,由你自己決定,如覺不妥,權當是瞎說。
11樓:老夫長嘯
這樣一個小事,由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賠,沒你的事。(人家提的賠償要求專案不錯,具體數額要依法確定,這是可以談判的。)
12樓:溫繼華
你要舉證證明其證據造假,而且還有保險公司的三者險。不用很鬱悶。
請專業人士解答:關於交通事故後的賠償問題
13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請求支付營養費;除此之外還應當有誤工費等費用;營養費沒有硬性標準,一般20-40元,法官會結合受害人以及當地生活水平酌情考慮,但是肯定會有的,醫院病歷只是參照;
2.法院不會要求重新做傷殘鑑定的,應當是對方當事人要求的。假如結果不同,你要是不滿意,可以與對方當時人共同請求法院指定一個機構再次鑑定;
3.受到傷害求醫,必然會發生一些交通費用,法院會酌情考慮,並非無發票不賠償;
4.遵照實際情況,如果院方認為一個人護理即可,那麼兩個確實沒有必要,您要是請求醫院新增兩個,不是法院同不同意的問題,而是對方當事人是否認可的問題。
若您不打算請律師,建議您到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免費申請法律援助。
14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護理費(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交通費和住宿費(以正式票據為憑)、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必要的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計算二十年)、死亡補償費(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具體數額由法院裁定。
祝你順利。
15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致人身傷害,對方全責,司機及保險公司應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和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造成殘疾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和殘疾器具費,精神損害賠償金。
重新鑑定的,以重新鑑定結論為準。
沒有車票等證據,要求交通費的,不予支援。
護理費可根據實際發生的要求兩個人的。
縱橫法律網 王豔玲律師。
16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索要營養費,每天50元。
2、以最後的鑑定結論為準。
3、可以盡力蒐集一些交通費票據。
4、按照兩個護理人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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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問題,交通事故賠償問題
交強險是隻能賠對方,不能賠自己的損失的。對方車輛損失在2000元內,醫療費在10000元內,誤工費 護理費 伙食補助費 交通費等所有其他費用10萬元內都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且交強險的賠償是不計責任大小的,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的這些費用如果未超出交強險範圍,就要全部由你的保險公司承擔,超過部分才由你們雙方...
交通事故賠償問題?交通事故賠償問題(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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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急急求助 20,交通事故索賠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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