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章老師
結婚以後就是一家人啦~
首先家務上,我如果下班回來夠早,我會負擔部分簡單的家務,做飯,掃地,曬衣服,疊被子等等,希望對方也能負擔起一部分,如洗碗,偶爾做飯,晾衣服,拖地等,希望你下班能夠早早趕回家,有溫暖的女孩子在家等你~小的快遞我來拿~拿不動的只能拜託你,當然我會說好話並且親你一下~換燈泡什麼的,我個子實在不夠高,希望你來,家用電器壞了也是你來,如果你不會也沒關係,我們找人修或者換新的!
一個月裡我可能有幾天想偷懶不想幹活,或者不舒服只能躺著,希望你能做點吃的或者買點給我,幫我灌熱水袋,相應的我也會在你不開森的時候給你吃你喜歡的東西,努力不打擾你不給你添亂,需要鼓勵的時候我一定會鼓勵你。
實在兩個人都不想幹活請鐘點工也行,共同財政裡支出。
在財政上,如果你工資比我高,能不能偶爾買點小零食給我?如果工資比我低……那我倒真不好意思要零食了……那你不和我搶東西吃好不好?
如果我理財能力好點,希望你留下足夠自己日常開銷以後把要存的錢交給我,如果你理財比我棒我也會交給你,都是為這個家打算,家庭財政公開透明,要買什麼彼此商量著來。
我希望收到小禮物,也希望生活有儀式感,所以,我會找你要禮物的,一年不超過三次,一次不超過兩千(其實我這麼小氣估計五百就可以搞定了),當然你主動給我我會更開心。對應的我會給你父母買禮物,**和你給我的差不多。
有了孩子以後,懷孕和生產後的幾個月裡 ,保姆錢從共同財政裡支出,臥床那段時間我需要月嫂,孩子由你照顧,跟誰姓?抓鬮!對你的父母沒有任何要求,希望你對我的父母也沒要求,老年人都不容易了,累一輩子了,愛幹什麼幹什麼吧。
晚上在不影響對方休息的情況下,愛看劇看劇,愛打遊戲打遊戲,好像也沒什麼值得說的,我可能有女孩子的愛好,你覺得可以理解就行,不理解也不要管就可以,我也不會管你打王者榮耀。
啊,還有過年,今年我家明年你家,或者各回各家都可以接受,要我年年去你家可能不行。
就這麼多了吧,嗯。
2樓:木目學長
個人覺得,夫妻之間彼此的義務和職責就是,夫妻之間要儘自己的所能去相信彼此,這樣才可以更好的維護這一段感情。
3樓:牧馬人
夫妻之間,要彼此忠誠對方的感情,不能夠背叛這份感情,並且也有責任為這個家庭作出貢獻,當對方生病的時候,要照顧對方。
4樓:霧拉拉
夫妻之間,彼此都有自己的義務和責任,義務就是忠於婚姻,忠於家庭,責任就是要對婚姻負責。
5樓:我退堂鼓打的可好了
彼此的義務和職責是,互相信任,互相依賴,互相幫助,平時在生活中互相照顧。
6樓:花花就是我
彼此的義務應該就是對對方承擔起責任,而且也要讓對方快樂,職責就是經營好這個家庭。
夫妻之間的義務
7樓:馬靖濤律師
法律分析:夫妻之間的義務是:1、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2、忠誠婚姻的義務,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夫妻之間,有必要查彼此的手機嗎
夫妻間要不要查對方的手機,這要分情況而定。畢竟有的人是自律的,你不查手機,他也能把控好自己。有的人是屬貓的,見了葷腥就沾,你查不查意義不是很大。第一種就不用說了,偶爾查一下,有雜草及時的清理。第二種才是麻煩的存在。這種人我的建議是,要查,但是查的時機要把握好。不能太頻繁。突擊檢查,如果有及時的滅火。...
夫妻之間有性生活的權利和義務嗎,法律規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應盡的義務嗎?
夫妻間 是責任也是義務。儘管 新婚姻法 中沒有提及哪怕一個 性 字,更不要說性義務了。但性權利 性義務卻在 新婚姻法 中可以很容易找到支援的依據。新婚姻法 總則第三條明文規定,禁止包辦 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
夫妻之間關係應該是什麼樣,夫妻之間是種什麼樣的關係?
相濡以沫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夫妻之間是種什麼樣的關係?這種關係就像是兩個特別好的朋友之間有什麼矛盾,一起解決,兩個人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時時刻刻都關注著對方。夫妻之間是相濡以沫的關係,互相關心,互相照顧,成為彼此的依靠,共同撫養之間的孩子,手牽手一起度過一生。是一種互相幫助 相互體諒的關係,我和老公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