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可桖曼
一、我國勞動法當中對於孕婦的保護政策有,孕婦在懷孕期間,企業或者公司是不能夠以任何理由開除孕婦,否則就是違反了勞動法。
很多公司在得知員工出現懷孕的症狀,那麼他們就會想盡千方百計要求員工自己提出離職。因為他知道如果在這個時候自己要求員工離開,肯定就是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條例,所以只能夠利用一些問題要求員工自己離開,這樣他們就能夠避免一部分賠償金額,也能夠避免自己違反了勞動法律。但是如果真的自己在懷孕期間遇到這樣的企業,也不用太過於擔心,我們有勞動法的保護,用人單位是沒有辦法強制要求我們離開。
二、我國勞動法當中對於孕婦的保護政策有,孕婦在懷孕七個月以上之後,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加班等工作給孕婦員工,否則就是違反了勞動法。
有一些企業強烈要求員工加班,不管是在懷孕期間的女生,還是沒有懷孕期間的女生都一樣,這其實就是典型的違反了法律。孕婦在懷孕七個月以上的時候,是已經比較危險的時期,這個時候他們是需要加強保護,如果這個時候給他們安排夜班、加班的工作,那麼有可能就會影響他們的內分泌或者是情緒,影響他們的身體狀況,這些都會給孕婦帶來身體上的影響以及危險。
三、我國勞動法當中對於孕婦的保護政策有,孕婦在生育孩子期間,應該享受應有的產假和生育津貼,不得減少孕婦的產假天數。
我就曾經遇到一個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產假天數來說,孕婦至少要享受98天的產假,加上本地有一個優惠政策,所以每個孕婦能夠享受到128天的產假。但是當時這個老闆就一直聲稱只會按照勞動法的要求來執行,也就是說只會給予98天的產假。最終這個孕婦也按照這樣的情況去執行,但是到產假結束之後,他立馬把這個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終的結果可想而知,公司敗訴。
2樓:青楓侃
比如說有女性職工在生育方面可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特殊的原因可以增加產假的天數;不得在女性員工生育期間,哺乳期內開除員工;在裁員的時候需要將孕期產期以及哺乳期的女性員工排除在外。
勞動法對工傷怎樣界定,勞動法對工傷怎樣界定?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 患職業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
勞動法中有對工作溫度的規定嗎,勞動法對工作環境中的氣溫的描述
有對高溫環境下工作的規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安監總安健 2012 89號 第八條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輪換作業 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 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 一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
勞動法有規定人最大的付荷是多少,勞動法對年假時間的規定是多少?
勞動法沒有規定勞動強度,但有規定勞動時間,具體規定如下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