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下崗,公司違法辭退,賠償金中基本工資標準怎麼定?

2024-12-28 18:50:08 字數 4017 閱讀 5701

1樓:乙隻大象

公司違法辭退賠償標準是: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二倍。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辭退的行為或者是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勞動者一方還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金。

1、經濟補償金。

企業違法辭退員工,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2、代通知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辭退的行為,而又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一方還可以向公司主張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樓:網友

一直下崗公司違法辭退你之前在公司上班的時候有簽訂合同有工資標準,賠償金中基本工資標準就是你在職時的基本工資標準啊,如果在公司基本工資特別低那麼賠償金中會按照你所在城市的最低標準發放的。

3樓:寶貝馬龍

首先,公司違法辭退,那麼更不會有你的補償金了,這個你要找原因是什麼原因辭退你的?如果是合法的無所謂,如果是不合法的,那麼單位的雙倍補償你的經濟損失,那麼這個標準應該單位的平均工資,比如說別人平均下來5000,那麼你的工資也是按這個標準。

4樓:不能消沉積極進取

不能確定具體工資的,那就以全部員工一年平均工資計算,這個法律有規定的。實在不行就以全省職工一年平均工資計算,也可以。

5樓:豆捷

一直下崗公司違法辭退賠償金中,基本工資標準怎麼定?這個你也可以去到當地的那個勞動局裡面去問一下,他們會給出你乙個合理的解決方案,我覺得像這種情況的話,能夠協商解決,儘量協商解決吧,畢竟沒有必要去去撈到那種不可收拾的地步,但是如果實在無法協商的話,也是可以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辭退賠償是基本工資嗎

6樓:李顯詩

法律分析:不是,但包括基本工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的經濟補償是以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計算的首做,平均工資既包括基本工資也包括績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鬥芹祥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空搏的。

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基本工資嗎

7樓:梁澤勇

法律分析:賠償為所有工資,並不是基礎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首枝;(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者李敏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擾旅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單位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基本工資嗎

8樓:點行**

扣除社保前的工資叫作應開工資,扣除社保後的工資叫作實開工資。無論是扣社保還是扣所得稅,都是以應開工資為基準扣除的,扣除社保後的工資只是你實得的工資,並不意味著你的工資就是扣除後的數額,單位只是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而已。所以,賠償金的標準是以按扣除前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段知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罩彎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物燃悶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按基本工資嗎?

9樓:過時世紀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其工資應譁汪鎮當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實際發的平均工資來進行計算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陵拆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用亂粗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關於公司一辭退員工的通知,公司辭退員工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

公司說我的部門崗位沒有了要辭退我算違法辭退嗎

違法辭退,應當支付補償金。一 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

因為休班被公司辭退,但是一直沒有籤勞動合同,還有500塊錢的押金收據,上面有公司的公章,這樣可以投訴嗎

公司的行為已經違法。扣押員工的錢作為押金,明顯地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9條 84條。樓主可以到區級 行政服務中心的勞動監察大隊的監察科 這就是 的勞動行政部門 去投訴。要求公司退還你的押金。勞動合同法第9條 84條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