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個人行家
不合法,而且是霸王條款,這個條款本身即違法。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的專有部分面積超過建築物總面積50%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的要求,及時報送下列籌液虧備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所需的檔案資料:
一)物業管理區域證明;
二)房屋及建築物面積清冊;
三)業主名冊;
四)建築規劃總平面圖;
五)交付使用共用設施裝置的證明;
六)物業服務用房配置證明;
七)其他有關的檔案資料。
第九條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應當在收到業主提出籌備業主大會書面申請後60日內,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第十五條 籌備組應當自組成之日起90日內完成籌備工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自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通過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之日起成立。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中也明確規定,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參加業主大螞消會會議,行使投票權;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的權利。
房地產開發商通過購房合同,限制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且,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是房屋所在地區房管部門和鄉、鎮、街道**的職能,開發商無權干涉業主成立業委會。在購房合同中制定相關條款,屬於越權行為。
我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規定業主5年內不得成立業委會,違反了合同法中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且該條款同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據此,可以認定開發商購房合同中的有關【業主五年內不得成立業委會】的條款違法鬧物神。
2樓:網友
依照《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第八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的專有部分面積超過建築物總面積50%時仔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物察改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的要求,及時報送下列籌備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所需的檔案資料。
因此,合同中有關5年內不得成立業委會的條款,不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規定。該合同即便籤署,也可認定為無敗戚判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的合同。對簽訂雙方不具有約束力。
物業合同籤的五年,如果成立業主委員會是否可以換物業
3樓:
摘要。因為物業公司管理不作為,可以重新選聘,業主大會有權決定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所約定的事由出現造成需要更換物業管理企業。
因為物業公司管理不作為,可以重新選聘,業主褲陪孫大會有權決定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所約定的事由出現胡鏈造成需亂坦要更換物業管理企業。【摘要】
您好,我是的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物業合同籤的五年,如果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換物業,但是需要等物業合同到期。
業主有權更換物業。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輪畝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對建設耐譽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昌桐段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物業管理企業喪失一定的經營資格和經營資質時,《物業管理委託合同》自動解除,可以更換物業企業。
因為物業公司配段管理不作為,可以重新選聘,業主大會有權模態決定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所約定的事由出現造成需要旦賣源更換物業管理企業。
物業和業委會合同幾年一簽
4樓:
摘要。你好。法律分析:物業和業委會合同幾年一簽:3年一簽。所以實際操作中,業委會和物業 公司 的合同大多為3年一簽。
你好。法皮讓律分析:物業如賣和業委會合同幾年一簽:3年一簽。所以實際操作中,業委會和物業 公司渣握逗 的合同大多為3年一簽。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的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肆蠢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裂兆陪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猜襪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業委會和物業管訂王年會同會法嗎?
3年一簽。超過三年合法嗎?
不會的。通常來說。
我們小區業委會已和物業空訂了4年零8個月的會同會法嗎。
不符合的。不符合什麼?合法嗎。
按照正常的合同法是3年一簽。
那籤4年零子8個月應該是無效合同。
有合同麼?我看一下。
我幫你看一下。
在我小區群裡無法找。
正常是無效的。
業委會不經過業主大會與物業籤合同有效嗎
5樓:信天馗
一、業委會私自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有效嗎。
業委會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是無效的,業主委員會是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櫻慶嫌主脊手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瞭解差衡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業委會違規違法歸誰管。
業主委員會的違法行為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懲治。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可以請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並通告全體業主。
三、業主委員會具有什麼樣的具體權利。
從法律關係上講,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是委託者與受委託者、聘用與受聘的關係。在法律上,業主委員會有委託與不委託,聘用或不聘用的權利;物業管理企業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託,受聘或拒聘的權利,兩者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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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委會不跟物業籤合同有什麼影響
6樓:冉長瀟
物業不需要跟業主籤合同。在實際操作中,業委會成立前由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簽訂前期物業委託管理合同;業委會成立後由業委會代表含茄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兄老歲的內容。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羨睜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物業和業委會合同幾年一簽
7樓:王奇兵
法律分析:物業管理合同籤幾年都行,沒有強制規定,但是一般不要超過三謹叢培年,因為物業管理人工成本很大,人工成本**也很快,所以如果籤的時間過長會導致收入不變成本不斷增加造成虧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鄭穗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合同祥唯文字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字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
各文字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購房合同和網籤合同一樣嗎,網籤合同和購房合同一樣麼
法律分析購房合同和網籤合同不一樣,網籤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網籤時需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購房合同則是證明房產權屬的價款合同。購房合同是在購房者付款後簽訂的合同,而網籤是在房屋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雙方一起到房地產相關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將房產資訊公佈在網...
網籤合同和購房合同一樣麼
網籤合同和購房合同是不一樣的,兩者有著很大的區別,購房合同是在購房者付款後簽訂的合同,而網籤是在房屋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雙方一起到房地產相關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將房產資訊公佈在網上,相關人員會給一個網籤號,通過網籤號即可在網上查詢到該房產的相關資訊,這樣會使房產交易過程更加公開化與透明化。二...
網籤和購房合同一樣嗎?網籤合同和購房合同一樣麼
網籤合同和購房合同不一樣。購房合同屬於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房屋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而網籤合同是指在建委備案的合同。二者的定義不相同,合同內容也不一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