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空谷盤
如果bai
一審法院判決正
du確(允許有些許瑕疵)zhi,一審結束後拿到諒解dao書,然後版憑藉諒解書上權訴,二審法院不予支援。理由如下:
一審作出判決的時候,被害人並沒有出具諒解書。所以,一審判決中,法官不考慮被諒解的問題。而是按照沒有被諒解的情形作出判決。
只要其他各方面適用法律的當,單憑諒解書上訴,二審法院不予採納,上訴不會有收穫。
上訴後,二審法院要求重審或改判,指的是一審法院判決不準確。
兒子判了一年半現在上訴期間對方寫了諒解書能減刑多少?
2樓:13862590347林
您好!在一審法院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的犯罪嫌疑人,在二審取得受害人諒解後可以改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謝謝閱讀!
3樓:匿名使用者
沒人能準確告訴你會減刑多少,這要由具體負責審理的法官根據案情、證據、後果等情況專判定。
但有一點可屬以明確:如果只有你兒子上訴,沒有檢察院的投訴的話,上訴肯定不會加重判,最壞的結果是維持原判,如果沒有新證據證明罪輕,只有新拿到的對方諒解書,不會有太大的幅度變化。
4樓:樂觀的靚哥哥
對方抄諒解和減刑沒有關係。要想減刑,在監獄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刑法》
第七十八條 【適用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5樓:為你講一世情話
後來怎樣了親?我跟你遇到了一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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