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杜康國之經典
沒有恆心,你沒給自己定目標,要工作達到什麼程度
我在這剛乾一天就不想幹了,怎麼辦?我是打工的,找了份工作,上了一天班就不想幹了,我這人的毛病就這樣
2樓:小妞妞魚
建議幹下去,如果想有職業發展,最好不要跳來跳去,幹一天就換地方,換的也太頻繁了,也給自己的職業發展帶來不好的影響。
如果這個答案能夠幫到你,請及時採納,謝謝!
3樓:靈狐打你
一個人要有責任心,要有目標。。。首先你得看看自己到底幾斤幾兩,能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其次考慮工作環境與工資待遇,工作環境如果對身體有害,即使工資再高,若干年後得付出錢去治病,即使治好了身體也不能恢復到原來的健康程度,,,到頭來害了自己。。。工資待遇夠用就行了。。。
領導同事對你好,是信任你覺得你這個人還行,至少別人認可你。。。應該學會感恩好好幹。。。如果實在不行,也不要勉強自己。。。
遇見便是緣分,好好珍惜身邊的好人。。。相信你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4樓:明天
為啥不幹,如果你覺得你還配得上更好的工作大可換,不然你就應該做下去,沉澱下來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5樓:匿名使用者
該,不然你最先就不該進來
6樓:徐震射手
不要幹啦,強迫幹下去會痛苦的
7樓:袁玉正
這就要看你現在處於什麼年齡段,如果正年輕建議跳槽,如果35歲之後建議不要隨便跳槽,穩定的最好!希望採納
8樓:黃樹滿
同道中人,學東西學一半又不想學了,不想上班,想找個簡單一點的工作,打算做生意,又沒資本,要是父母一起的話那更好了
第一天上班就不想幹了,想換工作。好鬱悶
如果是我的話,我是會辭職的,當然不是馬上,想好出路之後吧。工作或者喜歡或者待遇不錯,如果兩者都pass,那麼這份工作也就沒什麼意義了 我跟你有過一樣的bai經歷,du自身性格比較內向,zhi然後去做了 銷售dao,一看到 就心煩 版我也是 權做了半個月就走了 其實做銷售真的跟性格關係很大,雖然說口才...
我和單位簽了3年合同,幹了一年不想幹了向老闆提起辭職,老闆不要辭職報告,說要考慮兩天,叫我先幹怎麼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至於何為書面形式沒有做出具體規定,就應該按照民事法律的一般規定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一條規定,合同的書面形式是指 合同書 信件和資料電文 包括電報 電傳 傳真 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
我是一名保安公司的員工我幹了月不想幹了想辭職保安隊長對我說沒做滿月不能辭職要月以後才能
可以離職。用工之日起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否則用工單位要給工人雙倍工資回。這個是有明文答規定的。實在不想幹還不放人就去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問題,順便把沒簽合同的問題給反映一下,一般的話會一個月會給你兩個月那麼算。也可以幹三個月之後再去反映,那就是6個月工資。自己固定好證據。比如考勤表,工資表之類的,找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