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bai在外地犯案,當地du
警察或戶籍所在地的警zhi察都有權力傳dao喚。
《公安機關辦內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容
第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物件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範性檔案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2樓:阿麼路
**犯的事**傳喚你!
外地警察傳喚,可以找本人所在地的警察嗎
3樓:豫見法律
一般不可以,但如果外地警察讓當地警察協助辦案的話,就可以
4樓:匿名使用者
外地警察如果是有案子的話,就可以找當地派出所協助,
異地公安可以直接傳喚當地居民嗎?
5樓:取名好煩麻蛋
1、這樣的程式
是不合理的。派出所異地傳喚,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不去,要是侵犯合法權益可以向法院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對傳喚的訊問地點作了明確規定: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在實踐中,異地傳喚犯罪嫌疑人的現象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集中表現在對流動人口犯罪案件的偵辦中,許多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後,又回到了原籍,辦案人員在需要傳喚時,往往是通過郵局將《傳喚通知書》郵寄過去,有的乾脆打**通知,要求其某年某月某日到本單位接受訊問。
2、異地傳喚必需辦理傳喚手續,持手續到居住地公安機關進行傳喚。
6樓:或許有
不可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對於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縣內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為進一步細化操作,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縣內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第三百一十三條同時規定:
異地執行傳喚、拘傳,執行人員應當持《傳喚通知書》、《拘傳證》、辦案協作函件的工作證件,與協作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聯絡。協作地公安機關應當協助將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到本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住處進行訊問。
7樓:特別想家還有媽
異地公安不可以直接傳話當地居民。異地公安可以通過當地的公安。去間接的傳喚當地居民。
8樓:氤氳成迷
這個是不可以的,必須要同當地的公安局打招呼,特殊情況下可以列外
9樓:薛定諤的貓亅
不能,在法律程式上不合法。如果在當地**配合下,是可以的。
實踐中,若兩地距離遠或者就案情問題來說簡單,可以委託當地執行。如果距離近或案件沒有結案還要繼續審訊的話,是要帶回羈押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2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時,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依照《刑事 訴訟法》第64條的規定,決定拘留的機關在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者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行政拘留是指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合併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
若後被無罪釋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對傳喚的訊問地點作了明確規定: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他的住處進行訊問。
但在實踐中,異地傳喚犯罪嫌疑人的現象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集中表現在對流動人口犯罪案件的偵辦中,許多外地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後,又回到了原籍,辦案人員在需要傳喚時,往往是通過郵局將《傳喚通知書》郵寄過去,有的乾脆打**通知,要求其某年某月某日到本單位接受訊問。由於缺乏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傳喚不到案的問題比較突出。
11樓:匿名使用者
異地公安傳喚當地居民,要配合當地公安,當地派出所進行傳喚。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程式也不合法。但如果在本地公安的帶領下就無可非議的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並不違法刑訴法的規定, 可以傳喚,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合法的,因為他們只對你進行了詢問而已,並沒有使用傳喚證,如果使用傳喚證在當地對你進行詢問或者訊問都是可以的,除非他們把你傳到你所居住地之外的地方屬於違法
本地人本地犯案外地公安是否可以異地抓捕
15樓:特特拉姆咯哦
可以。刑事案件由案件發生地管轄。所以,在外地犯案,本地抓獲應當移交給案發地公安機關,然後由案發地檢察院批捕起訴,由案發地法院審理並執行,具體的執行地由審理法院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異地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61條和第132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61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建議儘快找人疏通關係,或找律師交代一下如何回答問題,再主動投案自首。
17樓:建水土豆
不可以,除非通緝的、正在作案。
異地都需要當地機關配合的,直接處理程式不對。
18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通緝犯抓捕之後交回本地處理,否則不可以,要是還有其他案件就另當別論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行為、危害結果在異地,異地公安就可根據報案立案,然後異地抓捕。
警察異地傳喚問題
20樓:匿名使用者
協助調查的專業術語是傳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根據第八十三條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2、除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事訴訟法外,《警察法》第九條規定: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的人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
警察在辦案過程中可能會異地傳喚相關人士瞭解具體情況,公民必須配合,如果你在海上,應該可以通過**等途徑聯絡當地警察。
21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詢問違法嫌疑人,可以到違法嫌疑人住處或者單位進行,也可以將其傳喚到其所在市、縣的指定地點進行。根據這一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可以到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執行傳喚,但不得將違法嫌疑人傳喚至其所在的市縣以外的地點進行詢問查證。需要到異地執行傳喚和採取強制措施的,目前沒有規定,實踐中可以參照《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到外地對犯罪嫌疑人執行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22樓:挶迯的釒犇
可以在你們當地的派出所諮詢一下是否**哦,沒做過的話就不要逃避遲早要處理的,χㄒβ3就不錯,你沒事可以研究下,後面加個coμ就可以了
跪求幫忙我報過警了人家不管。如果有人肯借給我錢,我月就可以還完,恩情我記一輩子
mxt蒙小濤 哥們,這種事情還是和家裡溝通下吧,不要被利滾利了,早還早早上岸,再怎麼也不能繼續拖下去,也不要在以卡養卡,雖然我不能幫助到你,但是我能給你一些忠告,希望你能看到,早點上岸。 陶氣鬼 不管真假,都覺得是騙人的,現在的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已經消失了,親兄弟還明算賬呢,勸你自己找點活做吧, ...
如果有人自殺在我面前我是什麼罪,有人在我家自殺,我家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你沒罪 當然,前提是哪個人的死亡與你無關。見死而救,是公民的義務而非責任,監管體制是社會 不是警察局,公安局,監獄等國家暴力保證實施地。如果你僅僅是平民,那麼你並沒有觸及法律,僅僅是道德的問題,無需自責 關鍵是你有沒有救助義務,並不是所有的人你都有救助義務的,沒有救助義務的人,你當然無罪,要是有救助...
請問如果有人在網上罵人可以去報警嗎
類似copy於 被辱罵 的生活小糾紛,雖然可以報警,但 沒有權利立案調查,只能簡單調解處理,無法最終解決問題,但是會留下報警記錄,有需要時可以向公安機關調取作為重要的證據使用。因此,受到不法侵害時都可以報警處理,至於作用和效果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未來會不會有bai啊?補充 報警du頂多是互相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