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這需要證據,被告
人不承認,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重證據,不輕信口供]、對一切緊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法;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有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在法院 不認罪就不能判緩嗎
2樓:四哥有法說
bai不認罪,是沒有判決
du緩刑機會的。
zhi因為判決緩刑的之一就是有悔罪dao表現回,不認罪當然不會答悔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3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判緩刑的條件之一是有悔罪表現。你罪都不認能算是有悔罪表現嗎?當然不能!因此,不能緩刑確定無疑!
4樓:福德宮
只要你沒有被認定犯罪,他們沒證據,你就不能被判刑
5樓:誓言只不過是語言
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最多半年
6樓:逆襲興狂
可以!有錢有關係就什麼都可以!
如果檢察院讓籤認罪認罰,能不能緩刑
7樓:華律網
認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及罪名沒有異議,並簽署具結書。認罰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檢察機關建議判處的刑罰種類、幅度及刑罰執行方式均沒有異議。是否積極退贓、退賠,主動繳納罰金,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也是評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罰的重要標準。
那麼認罪認罰可以判緩刑嗎?這還要看涉嫌的罪名和犯罪情節,認罪認罰只是從輕處罰的一個情節,甚至都算不上重要的情節,主要還是由犯罪種類及犯罪情節決定。故意殺人罪,認罪認罰也是不可能判處緩刑的。
《刑法》第72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8樓:愛穿拖鞋
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並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從寬分為實體上從寬和程式上從簡兩方面。對認罪認罰案件,屬於基層法院所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認罪認罰可以適用速裁程式進行審判。對於基層法院管轄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罰的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式。
在審理當中,被告人對程式適用提出異議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簡化審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轉為普通程式進行審理。這是程式上的從寬。
實體上,檢察機關根據犯罪事實和對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認罰的情況,依法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人民法院在做出判決時一般應採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違背意願認罪認罰,否認指控犯罪事實,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審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情形的除外。
9樓:車掛怒感嘆詞
[最佳答案] 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 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
10樓:星辰
如果檢察院讓你籤認罪認罰這個是沒有道理的要要有法律依據的事實為準繩有人遺蹟從無的原則
法院第一次傳喚,如果說不認罪,第二次傳喚是不是就**了。認罪還能輕判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1、第一次傳喚:法院主審法官需要向當事人收集、調取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23年3月14日修正版)第五十二條規定 :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2、第二次傳喚: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認罪可以輕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第五十六條 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現有應當排除的證據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起訴意見、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
12樓:原野茫茫
法院通知你做訊問筆錄,包括**審理,即使你不認罪、翻供,不影響對你定罪量刑,因為法院看重的是案卷的證據材料、你在公安機關的供述。所以你在法院審理階段翻供,只能讓法官認為你認罪態度不好,還有可能撤銷取保候審,直接把你收押到看守所。
13樓:匿名使用者
在判決書下來之前,認罪
都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一般而言,認罪是指被告人承認針對他而提起的刑事指控。但從程式法的意義上看,認罪是一種法律行為,能夠在刑事訴訟中引起一定程式的發生、改變或終結,因此,需要對其構成條件和法律意義進行進一步的**。筆者認為,構成程式法上的認罪應當具備以下一些要件:
第一,認罪是指發生在刑事案件已經提起訴訟,並且已經完成證據展示,而法庭尚未**審理的階段,即庭前階段的承認行為,這是認罪成立的時間要件。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個訴訟過程中都有可能就針對自己的刑事指控做出承認,但是,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或審查起訴階段的承認行為不應被賦予程式法上的意義,因而不屬於程式法上所說的認罪。將犯罪嫌疑人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中的承認行為排除在認罪範疇之外主要是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一方面,要防止在沒有查清犯罪事實前,犯罪嫌疑人為逃避重罪而承認某一輕罪,達到逃避懲罰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偵查機關或檢察機關在沒有查清犯罪事實的情況下,誘使犯罪嫌疑人作有罪或重罪的供述;更重要的是,由於程式法上的認罪會影響訴訟程式的程序和形式,因而只能建立在偵查和審查起訴已經結束,對犯罪的調查已經告一段落的基礎之上,以使認罪行為不會對案件事實的調查產生影響。因此應當明確,程式法意義上的認罪僅指發生在庭前階段的承認行為,犯罪嫌疑人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對犯罪事實的承認不能作為啟動或改變刑事訴訟程式的依據,因而不是程式法意義上的認罪。
第二,認罪是被告人在證據展示的基礎上做出的承認行為,這是認罪成立的實質要件。證據展示的目的是使訴訟雙方相互知悉對方訴訟證據,從而更好地參與訴訟,提高通過訴訟發現案件事實的效率。對於被告人來說,證據展示能夠使其對控方對案件事實的證明程度做出較為準確的判斷,因而會對其訴訟行為產生根本性的影響。
在證據展示過程中,被告人可以在其律師的幫助下對控方證據進行全面而充分的評價和權衡,如果認為控方證據不足以證明其犯罪,便會選擇嚴格的審判程式,以期獲得無罪判決;如果認為控方證據已經足以證明,或者是很可能證明其犯罪,便會考慮放棄嚴格的審判程式,以換取減少訟累的速決程式,並獲得實體判決上的減輕。刑事訴訟中確立認罪制度的目的是通過促使被告人認罪而使訴訟程式的簡化獲得正當性,當被告人通過證據展示而對控方證據進行了全面的權衡,並在此基礎上做出認罪決定時,他不僅承認了控方證據的證明力,而且認可了依簡化程式對案件進行審理是正當的。因此,使被告人通過證據展示獲悉控方的全部控訴證據,在此基礎上決定其是否承認犯罪,是構成認罪的實質要件。
第三,認罪是被告人在其辯護律師在場的情況下,面對法官做出的承認行為,這是認罪成立的形式要件。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處於極為不利的訴訟地位,他們不僅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從而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法定權利,而且由於失去人身自由,容易受到周圍環境的影響而做出違背自己意志的決定。為了保證被告人的認罪決定是在充分、有效地權衡控方證據和自身利益的基礎上做出的,需要有律師為其提供法律上的幫助,並且使其面對中立的法官,在外界影響儘可能小的條件下做出其決定。
因此,辯護律師在場和麵對法官是構成認罪的形式要件。
14樓:匿名使用者
1、 法院第一次傳喚,就是要**才傳喚你的,如果你在公安機關已經認罪,到了法院不認罪,很有可能會改變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逮捕你的。
2、 如果你與公安機關承認的一樣,認罪是能輕判的,一般會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即不用坐牢獄)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沒有收贓銷贓罪。。
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公安機關決定取保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訴階段需要變更強制措施,應當由哪個機關負責
在提起公訴階段需要變更強制措施,應當由人民檢察院機關負責,由公安機關執行。變更強制措施,是指司法機關因案件情況的變化而改變已採取的強制措施。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的,如果情況發生變化,應當撤銷或者變更。對被羈押正在受偵査 起訴 一審 二審的被告人,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
現場檢查準備階段,現場檢查準備階段包括哪些配合措施
現場檢查是指監管人員直接深入到金融企業進行制度 業務檢查和風險判斷分析,通過核實和查清非現場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和疑點,達到全面深入瞭解和判斷金融企業和經營和風險情況的一種實地檢查方式,是金融監管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現場檢查的程式 現場檢查是一種行政行為,必須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為了規範現場檢查行為,銀監...
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有什麼聯絡
檢察機關不直接執行 的權利,通過授權公安機關來偵破案件,然後調查取證 刑事案件分為三個階段 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起訴階段 偵查階段工作由公安機關負責。審查起訴階段的工作由檢查院負責。起訴階段的工作由法院負責。公安機關就是依法管理社會治安,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同時公安機關又依法專偵查刑事案屬件,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