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婚姻法的來懂婚姻法的來一個

2021-03-04 06:33:28 字數 1425 閱讀 6005

1樓:鹿影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23年9月10日第五屆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本法是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 【婚姻制度】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 【禁止的婚姻行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家庭關係】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二章 結婚

第五條 【結婚自願】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禁止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婚姻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婚姻的無效】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

2樓:旦蛋的幸福

1、婚姻法和物權法並不發生衝突,2023年出臺釋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旨在明確物權歸屬。

2、如司法解釋三對於夫妻婚前、婚後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如何分割等問題,均從公平公正角度出發,不存在道德滑坡一說。

3、我國婚姻法一直站在保護婦女的角度,2023年司法解釋恰恰對夫妻房產分割做出了明確規定,這不與保護婦女的原則相沖突,二者是相輔相成的。

婚姻法的意義,婚姻法的意義

它能維護夫妻之間在社會及婚姻家庭中的一切合法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佈的意義 婚姻法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婚姻法的頒佈和實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其內容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物件的性...

關於婚姻法的問題,關於婚姻法的問題

1,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由丈夫和妻子共同擁有以下屬性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收入 三 智慧財產權收入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但本法第18條的規定除外 五 財產應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權利平等的待遇。第18條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偶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

婚姻法關於非法結婚的定義,懂的回答。罰款多少

你所說的情況是事實婚姻,現在婚姻法修改以後,不再承認和保護這種婚姻,屬於無效婚姻,也不保護你們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至於罰款,婚姻法好像沒這個規定,不過像你這樣的情況,沒有人舉報,也不會有人來查的,放心過你們的小甜美的日子吧 根據現行的婚姻法,你們的婚姻是無效的。如果女方已 但沒有到規定的法律年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