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法的問題,關於婚姻法的問題

2022-02-12 08:08:04 字數 5497 閱讀 7577

1樓:匿名使用者

1,「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由丈夫和妻子共同擁有以下屬性: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收入;

(三)智慧財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但本法第18條的規定除外;

(五)財產應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權利平等的待遇。

第18條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配偶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的醫療費,殘疾人士的生活津貼及其他費用;

(c)確定唯一擁有的財產由丈夫或妻子或贈與合同約定的;

(四)一方專用的日用品;

()其他應當歸的財產黨的。

「婚姻法中的應用」中國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9條租用的一個名字前結婚,婚後共同財產購買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應用(一)」婚姻法「第19條,第18條規定的配偶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延續。然而,由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結婚之前,他們購買物業和使用,為了結婚,和借貸的房子後婚姻的共同財產清償。

由此可以得出,如果繼承的財產明確的利益,自己的話,其餘的都是共同財產。

2,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的財產同等對待。

2樓:

1、通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保護起利益

2、婚姻機關應對其承擔責任。趙系重婚,民政局明視訊記憶體在嚴重過失

3、可以主張,向海淀區民政局。

3樓:匿名使用者

1.不知道2.必須的3.可以那男的和假證明

關於婚姻法的問題

4樓:上海朱律

1.你們的婚姻屬於婚姻法10條,屬於無效的婚姻。

2.告她重婚認定上很嚴格,要滿足已婚人士和他人以夫妻身份對外生活。

3.父母雙方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女方分居後未盡撫養義務的,你可以追索撫養費。

5樓:買不起房

答:1:點,如果她沒有跟其他人結婚,沒有辦正式手續,就不能告她重婚,只能算婚外情

2:你們婚後財務按照法律程式是一人一半,(除非一方主動放棄)撫養費的問題要靠法官判決

3:你們的結婚證有效

6樓:

1.她滿二十週歲時有效。

2 事實重婚需要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比如他們有沒有辦過酒席,拍過結婚照之類,鄰居是不是也以為他們是夫妻.

3 你可以先爭取直接撫養權,需要證明你更有能力提供對小孩身心有利的環境。

7樓:匿名使用者

1.依據《婚姻法》第10、12條規定,該婚姻是無效婚姻,繼而不具備重婚罪的法律事實。

2.依據《婚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諮詢:1147115445

關於婚姻法離婚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1、母親在離婚後,有對子女的探視權利,但作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沒有為子女「做飯、買菜、賣衣服」的義務,但如果是為子女,母親做也就做了,不必計較;不願做的,可以拒絕,父親不得強迫。

2、但如果父親是讓母親為父親「「做飯、買菜、賣衣服」:母親完全沒有這個義務。父親讓她做時:她完全可以拒絕;但如果母親在父親的要求下做了:屬於自願,不違法。

3、「並且不報銷或者其他途徑給母親錢。父親這種行為算是違法嗎?」:只要不是父親強迫她做的,就不違法。

4、「如果算,嚴重嗎?需不需要判刑?母親可以到法院控訴父親嗎?」:

(1)根本不算違法、更不是犯罪:所以不會判刑!

(2)但如果是父親強迫母親做的:母親可以到法院告父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是暴力傷害。但如果只是父親一般性要求後母親就做了:不違法,屬於母親的自願接受行為,無法到法院告父親。

9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如果強迫她做,有暴力、威脅行為,造成了傷害可以報案。

如果不做就不讓探視,可以起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來回的路費是探望的一方自己要付的,你所說做家務母親是可以拒絕的。

關於婚姻法律的問題

11樓:律師

從法律上copy

講,你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而bai且夫妻協du議有效。所以zhi

你有權按照協議離婚,分割財dao產。

但是離婚是個複雜的問題,不僅僅是法律問題,綜合考慮,還是你自己拿主意。畢竟有孩子了,看看難不難改變它。還有這個人是本質道德問題,還是隻是性格問題。

如果只是性格問題,是可以改變的,至少現在不打人了嗎。如果是道德本質上有問題,還是早離了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當證據,來

可是法官一般不會源輕易判離婚的,bai有時候有家暴的證du據都不一定會判zhi,罵人真的算是比較輕微

dao。按照新婚姻法,夫妻在婚姻期間簽訂的協議可以視為合同,是有法律的效力的,但是還是要一方違約情況嚴重才能真的按照合同離婚啊。你們戀愛時光很和諧,相信他是愛你的,所以千萬不要以離婚為第一選擇,互相理解吧,人不會無緣無故地就變壞……並且要請雙方父母介入解決糾紛。

以後要是還有家暴就一定要留下證據,如果真的不想在一起了就分居吧,新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合,夫妻分居兩年以上,其中一方起訴離婚,可准予離婚。希望你們能找到矛盾根源,解開心結,跨過這道坎。

13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訴訟離婚祝福!

14樓:法律第一號

個人認為解答來問題不是羅列法條自,關鍵還是要把道理說明白.

就你的問題,上海律師解答如下:

其一,證據是有條件的,目前你的私自錄音還不具備證據的要件,所以很難說能作為直接的根據.

但是可以作為你們夫妻感情的一個參照,離婚條件必須是感情已經破裂.

其二,對於你們協議的問題,其中只要不違法,那麼可以認可其效力.但是對於婚前房產的分配,還需要結合目前的物權法和婚姻法規定,不一定支援你分割其房屋.何況協議是在你以撤訴為前提的情況下寫的,法庭也會認定其是否是真實意願.

希望能幫到你!

15樓:匿名使用者

能,既然有協議就去告吧!不過怎麼會這樣呢?過程說清楚

16樓:再也不要這樣

可以起訴離婚的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

關於婚姻法律方面的問題

17樓:

法條: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釋義:本條是關於子女姓氏的規定。

子女在出生時,無民事行為能力,父母確定子女的姓氏是父母行使親權的體現。父母在子女出生後,可以協商以誰的姓氏做為子女的姓氏。雙方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確定。

根據這個規定,值得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在父母離婚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與對方協商,更改子女的姓氏,從而引起糾紛。離婚時,子女不能表達自己意願的,父母雙方可以協商更改子女的姓氏,經協商未達成協議或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子女的姓氏。否則,如果生父或生母提出異議,另一方應恢復子女原來的姓氏。

2.在收養關係下,隨著收養關係的成立,養父母子女關係的成立,養父母子女關係確定,做為身份關係的一種標誌,養子女的姓氏應當發生相應地變化,以表明身份關係的變化。因此收養成立後,養父母可以改變養子女的姓氏。經當事人協商一致,養子女也可以保留原姓,同時,養子女既可以隨養父的姓,也可以隨著養母的姓。

3.子女在成年後,可以由隨父姓改為隨母姓,或由隨母姓改為隨父姓,但應按照有關戶籍管理的規定辦理。

4.非婚生子女,大多隨母姓,也可以隨生父的姓。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這樣不違法,彩禮是否可以要回來要看情況、

這三種情況可以要回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意思就是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的,這是對於彩禮的原則性規定,大前提就是沒有締結婚姻,且已經給付了彩禮錢的情況。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已經履行了結婚的必經法定程式,符合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雙方並沒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況。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彩禮錢是結婚前所給予對方的財物,一般數目也比較大,此種情況是指在給付給對方彩禮錢後,導致了給付方無法生活的情況。

針對以上的條件,第一項是要在給付彩禮後,雙方締結婚姻前。而針對第

二、三項的規定,是雙方已經存在了合法的婚姻關係,但是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關於新《婚姻法》問題

19樓:匿名使用者

磚家還是磚家!

其實婚姻法再怎麼請專家出來解釋,也拜託不了保護婚姻出資方霸權的實質!一個婚姻法,考慮最多的是如何保護資產方,婦女兒童的權益卻沒有明確規定,說什麼酌情補償。。。。

唉,我老舅和我舅媽離婚的時候,我大舅是當地縣城的**公職人員,幫我老舅找的人,我舅媽就被酌情了。。。。。

以前,離婚分割財產,是婦女兒童最實在的生活保障,現在也酌情了,各位女性朋友!

要想不被酌情,要有婚前或者是婚內協議啊!

在香港,一個女性離婚後帶著兩個孩子,一個月光**給的補貼就是一萬多港幣,就是8500人民幣,反正大家算吧,就是每個人給三千多。。。。還給分配公屋,市價4000的房子,**租給你1000!有專門的部門幫助你找工作,社群有組織幫您在工作的時候看護孩子。。。。。。

內地的**,給婦女兒童的福利樣樣疲軟,我們本來就沒有什麼社會福利,雖然新聞聯播裡每天都在說我們的孩子有學上,我們的人民有保障~!

中國內地,到目前為止,就是靠家庭為保險單位!你結婚了,就有一個家庭了,雙方都為對方的生命安全和各種風險負責!婚姻也承擔了大量的照顧弱勢群體的責任!

一個女孩,像林黛玉一樣,出嫁了,她就能在不給社會造成負擔的前提下,生活的很好!一家孤苦無依的農民,兒子和城市中的女孩結婚了,他們小兩口一起承擔贍養父母和教養子女的責任,對孤苦的家有了一個堅實的幫襯。。。。如果婚姻對社會弱勢群體的幫助都沒有了,請問**,這些弱勢的人群,你給援助嗎?

我們的養老金,在香港的報刊早就刊登過,實際上在地方**都是筆糊塗帳,空**轉。。。。。。

我們的社會福利,就更別提了。。。公屋是公務員的專屋。。。

農村給男孩分地,不給女孩分。。。。

我請問我們偉大的**,你學人家發達國家婚姻aa制,你有人家的社會福利嗎?

香港是全球生活水平最高城市排第八,人家是個人財產歸個人。。。。。

你看看我們的生活水平,我們的社會福利,你也好意思。。。。。

當我看到這個婚姻法的時候,我的腦子裡浮現出來一個禿頭**,拿著牙籤,挺著肚子,酒足飯飽的樣子,吃不是你的錯,但是吃成一個十足的飯桶就是你的錯了!

20樓:月鳥鳴

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屬於他個人房產。但是結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部分,有你一份。你得不到房產,但可以得到補償。

21樓:y美麗的小花

這當然不是,以後如果離婚,他父母出的錢扣除,其餘你們還的按揭要對半分的,如果男友要房他要給你錢的。

關於新婚姻法的幾個問題,關於新婚姻法的問題

額 你不是法律專業人士吧,就不給你講術語了。新婚姻法中大只可以這麼理解 關鍵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和首付。不管婚前婚後儘管法律事實不一樣但處理結果一樣的。以女方為例,男方的情況是一樣的 1 如果房產證上沒寫女方名字,且首付是男方或者男方一邊的親屬支付的,那麼歸男方。2 如果房產證沒寫女方名字,但是首付是雙...

婚姻法的意義,婚姻法的意義

它能維護夫妻之間在社會及婚姻家庭中的一切合法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佈的意義 婚姻法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婚姻法的頒佈和實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其內容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物件的性...

新婚姻法關於房子歸屬問題,新婚姻法,結婚後房產歸屬問題?

婚後購房的,產權歸屬是不是夫妻共有,還要看登記情況。各種情形如下 一 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名字的房產歸屬問題。婚後男方親生父母全款買了套房,登記在了男方名下,這房子肯定是男方的。婚姻法 第十八條第 三 項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親生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親生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親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