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不服二審,向省高院申請再審被駁回,還有其他途經嗎

2021-04-21 06:29:22 字數 1763 閱讀 3251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檢察院抗訴,當然基本不受理

2樓:誠心為您諮詢

還有最後一條途來徑,就是向檢察院

源申訴,請求檢察院抗訴。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勞動爭議案件,不服一、二審,向省高院申請再審被駁回,請問還有什麼司法途徑嗎? 50

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省高院既然已經立案,說明該案有轉機,合議庭的主要職能就是稽核一審二審是有沒有錯漏的地方,看原被告有沒有新證據提交。

民事案件不服一、二審,向省高院申請再審,省高院說己經立案了是什麼意思?

4樓:任陽律師

再審要謹慎。再審必須找專業做再審的律師去做。否則有可能耽誤你的案情。再輸了基本上就沒什麼希望了。

請問民事案件一審,二審都敗訴了,向高階法院申請再審又被駁回,我該向那級檢察院申請抗訴呢?

5樓:老法大

向縣、市兩級檢察院申訴都可以。不過還是市級比較好,因為縣級沒有抗訴權,縣級審查完後,認真應當抗訴的,還要將案件移送到市檢察院,由市檢察院審查後確定可以抗訴的,他們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特別是此案已經經過省高階法院再審,所以向市檢察院申訴最好。

6樓:

依照民訴法第二百零八條第1款(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出抗訴。第2款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並報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也可以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並符合民訴法第二百零九條規定的抗訴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你應當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或者通過省一級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官即使判決錯誤糾正太難

民事案件中院敗訴後向高院申請再審又被駁回還可以怎麼辦 能向最高法申訴嗎 20

8樓:可可粉醬

不能。如果省高院再複審駁回申請,法制院內部的救濟程式基本走完了,只能申請檢察監督。

申請檢察監督應到做出生效裁判文書的法院的同級檢察院申請,該檢察院經過審查,如果認為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有問題,可以向同級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也可以提請上級檢察院向其同級法院提出抗訴,原則上法院無需再審查,直接進入再審審理程式並做出相應裁判。

9樓:匿名使用者

經過兩次審判,就不能申訴了。

10樓:木有負面情緒

不能了。法律規定,再審申請被駁回後再次提出申請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內但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

勞動爭議案件一審二審後,向高院申請再審已立案組成合議庭,請問

1 三個月內審查完畢,裁定再審或駁回申請。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 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

民事案件二審受理案件的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 民事訴訟法來 的規定,二審自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時限是三個月。這三個月不是從上訴人上訴之日起計算,而是從一審法院將卷宗移送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立案之日起計算。結案時間以將二審判決書或者裁定書 調解書送達給最後一個當事人為止。民事案件二審受理案件的時限沒有明確規定。二審實際上沒有一個完整意義上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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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需要重新辦理委託手續。2 可以再上訴狀使用諸如你所說的惡性詞語 3 一般不可以。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1.需要辦理委託手續 2.不屬於 3.沒有法律依據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1 二審中 人或受委託人必須重新填寫授權委託書遞交二審法院。2 不用理會對方的用詞,在答辯中你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