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審民事案件審理時只有一名審判員是否合法或違法

2021-05-24 21:32:27 字數 478 閱讀 5181

1樓:

二審合議組合庭審判主審判員黎淑嫻故隱瞞事實、徇私枉法;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員黎淑嫻故一再無視原告受害者的《司法鑑定意思書》捏造裁定、判決被上訴人蔡豔芳、吳沛輝等人答辯稱來脅迫無辜受害者,審時,被上訴人蔡豔芳和她**律師饒華玲(廣東彭代強律所)故坐在上訴人位置上審判員故不糾正這一違法行為,審判10來分鐘就獨自離開,蔡豔芳、吳沛輝及**師無理攻擊無辜受害者上訴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書記員胡春暉,審判員黎淑嫻不阻止被上訴人蔡豔芳、吳沛輝、吳笑蘭等人在法庭撒野的這一違法行為,讓濫竽充數不符合法律法規的**人及法官(司法)參加訴訟與審判,會影響審判裁定的不確定性,會導致案件再審,會浪費法院資源,會擾亂社會的穩定性!上述合議組合庭審判是一位審判員。 好像一般案件合議組合庭審判都只有一位審判員,合不合法法院說了算。

2樓:海湛湛

在二審程式中不得適用獨任制,且只能採用單一式合議庭,不允許陪審員參與。所以只有一名審判員屬程式違法。

民事案件二審受理案件的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 民事訴訟法來 的規定,二審自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時限是三個月。這三個月不是從上訴人上訴之日起計算,而是從一審法院將卷宗移送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立案之日起計算。結案時間以將二審判決書或者裁定書 調解書送達給最後一個當事人為止。民事案件二審受理案件的時限沒有明確規定。二審實際上沒有一個完整意義上的立案...

民事案件中二審程式的幾個問題請教 高分

1 需要重新辦理委託手續。2 可以再上訴狀使用諸如你所說的惡性詞語 3 一般不可以。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1.需要辦理委託手續 2.不屬於 3.沒有法律依據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1 二審中 人或受委託人必須重新填寫授權委託書遞交二審法院。2 不用理會對方的用詞,在答辯中你方可...

民事案件二審維持原判的成功率是多少

我國在司法審判中實行二審終審制度,其目的就是彰顯法律的公平,防止出現錯判。如果二審都是維持原判的話,就失去了立法意義。二審會不會改判,還要根據二審的具體情況來定。法律依據 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189條至191條的規定,第二審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 抗訴案件進行審理後,應按先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