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媽媽是精神病人,我的外婆在我外公死後用他的工齡買了一套房子,我的外婆現在病重,需要用錢想賣房

2021-05-02 23:06:03 字數 2604 閱讀 2899

1樓:匿名使用者

一、公證處的說法是正確的,法院諮詢處的人要麼是不瞭解清楚情況,要麼就是不精通業務。理由如果不理解可以再追問,那位律師姜歡已經說了很多了;

二、你外婆還沒去世,談不上繼承二字,買賣過戶、贈與過戶和繼承過戶三種方式都會產生一定的費用,至於哪個划算看具體情況,至於20%繼承稅是無稽之談,目前我國還沒頒佈遺產法,所以還不存在遺產稅;

三、解決方式:1、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分割你外公房產部分遺產,找不到的繼承人可以進行財產分割後在法院進行提存;2、你外婆公證遺囑,等你外婆去世後按1再走一次;3、找到那個法定繼承人。

2樓:律師姜歡

1,房屋的贈與問題辦理過戶的機關勢必要查明房屋的產權問題。因此,就算是房產證上寫明是一個人的名字,也可能存在是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一個名下的情況。你外婆的財產狀況也是如此查明與辦理的。

2,你外婆若是在你外公去世之後購買的房屋為你外婆的個人財產,她自己完全有權自主決定房屋贈與給誰,依交納贈於契稅即可。

2,若是你外婆名下的房屋時在於你外公婚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那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雖然登記在你外婆一人的名字,而你外公去世之後也沒有就屬於他那部分的份額財產就要依照遺囑,無遺囑的,依法定繼承處理。

3.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而上面有一個敘述說你外公的母親在你外公去世之前在在世,那麼你外公的母親是有權繼承財產的。

你外公的遺產繼承人有你母親,你外婆、你外公之母。

而你外公之母的財產繼承,有遺囑依遺囑,無遺囑依照法定繼承辦理,法定繼承人有,你的母親(屬於代位繼承人)、你外公之第、你外公之哥。

4,因此,若該房屋為你外公與外婆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話,要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勢必會涉及到所有繼承人的對該房產的處理問題。房產部門肯定會需要到一定的材料比如繼承公證書等才成辦理房屋的過戶。

5,上述所說的20%的契稅應該指的是「國五條」的二手房交易時的契稅。你們這是贈與過戶與買賣交易的契稅是不同的,無需擔心。

3樓:浴火紅魔

用的你外公的工齡,按道理說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你當時辦理房改時肯定沒有嚴格按規定來。因為你外公已經去世了,工齡是不能使用的。

但是牽扯到你外公的的父母我就不是很明白了,你外公的父母多大啊?結婚時是否是新中國成立,是否有結婚證?這些都證明不了,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新的婚姻繼承法根本調整不了。

房管局和公證處怎麼可能對這麼久遠之前的事進行析產呢?我覺得你這個房子是你外婆和外公所有。你外公去世後,應該析產給你外婆和外公的子女。

如果其他子女都放棄了繼承權,就應該是你外婆個人所有。

4樓:張偉傑律師

公證處為了保證公證的合法有效,提出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據的;

你現在雖然18歲了,畢竟剛成年,讓你爸爸幫幫你。

5樓:古龍溥心

你要做的是什麼公證,你外婆健在的話,讓她自己賣房就行。你外婆病重到什麼程度,能不能簽字。你可以找好買主讓你外婆簽字。根本不用這麼麻煩。

6樓:常熟訴訟諮詢

問題簡單化處理是,房屋登記的名字是你外婆的,你先去房地產過戶為外婆****房地產買賣的手續資料,屆時,有你外婆到場簽名**。

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賣不了,你先抵押房子弄錢吧

我媽得了精神病,我外婆在世是也有精神問題,我外公也不省心,外婆去世後又去找了一個老太婆,每天不知蹤

8樓:濃情辣咖啡

這就是你的經歷,躲不了的,你只能去面對去承受這一切。或許你覺得現在這些經專歷對你太殘忍些屬,讓你無法去面對。你好想去逃避,可是又不能去逃避,只能眼睜睜的去面對,去等待這件事過去。

也只能這樣去應對這件事情,什麼都別想太多,好事壞事都會過去的,人生要經歷很多事情,無論好的壞的,都去接受,去習慣去改變。因為人生就是一場煉獄,能把你變成魔鬼,也能把你變成天使。讓你痛苦也會讓你快樂,這就是人生。

每個人經歷都不同,無論好壞習慣去面對就好。所以要想開點,什麼事都不是事,因為事在人為。加油你會熬過去的,你要相信你自己。

9樓:在下佩服

生活,要麼打你,要麼打死你,你爸爸怎麼可能會被遺傳。

母親去世9年後,父親購買了一套房子,但是使用了以故母親的18年工齡!

10樓:愛國愛家

是遺產。

該房子如果bai是婚前購買du

的是父親的個人財產,這時zhi按照遺產處理dao

,你和母親平分。回

該房子如果答是婚後購買的並且沒有財產協議的,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分配時首先將該房產對半分,你母親拿一半,然後剩下一半按照遺產分配,也是對半分。即你可以分到1\\/4的房產,你母親可以得到3\\/4的房產。如果五個子女的話,同樣按照上述比例分配。

母親沒有權利處分全部房產,只能夠處分其中屬於她自己的一部分。

無論將房子給誰,其餘子女仍負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婚姻法上的贍養義務不以是否擁有繼承權為前提。

那母親能不能一個人或跟其中一個兒子去更改房產證為一個兒子的名字,變成一個人擁有?

不能。因為你母親並非該房產所有人,你母親和其他子女是該房產的共有人。處分共有財產必須得到3\\/2以上或者全部共有人的同意。

只要佔有1\\/3份額以上的共有人反對,你母親就不能夠改名字。

如何防範精神病人的暴力行為,精神病人出現暴力行為家屬該怎麼辦

指導意見 在精神病人的護理過程中要特別注意患者的心理護理,想辦法幫助病人樹立堅強的信心,消除悲觀情緒,促進病情的恢復,正確認識精神病人的暴力行為多是精神病症狀表現,接觸病人時要親切 耐心 語言溫和。怎樣對付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 世界上有病無緣無故傷害別人的人很多,ta們那種行為屬於犯罪行為,遠...

我女朋友的媽媽患有精神病,她外婆也有精神病,會不會遺傳給我們的孩子

這個遺傳因素是說不準的,有時大,有時小,建議可以去醫院複查深入瞭解一下。樓主還在嗎,我女朋友也是有遺傳井繩病,她外婆有,她媽媽也有,不過他媽媽在二十多歲的時候因發病離家出走後,就死在外面了,我還是很愛我女朋友的,我最怕的還是遺傳下一代,這個責任有點大。你女朋友精神正常就不會 一般會,我都見有過好多個...

精神病人給人的感覺是怎樣的,精神分裂症的人會有什麼樣的表現?

我覺得精神病人肯定感覺是非常極端的,做事情沒有邏輯性。是隨意而發的,而且經常會受到刺激而激動是非常可怕的。一般有精神疾病的人給人感覺不好,但是如果精神病人不冒犯別人,覺得還好,如果冒犯到了別人,給人帶來不愉快,這就不好。不同人有不同的感覺首先小孩一定是恐懼,愛心人士會感覺可憐,給普通人感覺應該是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