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冬天喝紅茶
由於精神病人是無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作為正當防衛權主體,我們國家的區別對待就是沒有防衛過當或是在發病期間沒有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只由監護人或本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一般在假象防衛的情況下,也是承擔民事責任。在被利用犯罪的情況下,則被認為是犯罪工具,不承擔任何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題幹可能會讓人產生誤會,精神病人是侵害主體還是防衛主體?
3樓:
精神病人不僅僅有防衛權,在病情發作期間還有,"刑法豁免權,"
如果出現了,有人攻擊精神病人,精神病人還擊,還擊傷對方的話,通過法院訴訟賠償,再無有利證據下,對精神病人一方是很不利的.
有關於正當防衛的一些問題!
4樓:我是永遠的信徒
那要看情況而定,如果歹徒窮凶極惡,用刀自衛也不為過。但當防衛過當時,也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關於正當防衛的一些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1、不包括。針對民事違法行為的是「自救」;對行政違法行為沒有相應的允許和規定
2、是指客觀違法(即不能假象防衛)
3、正當防衛一般都是針對積極作為的防衛,針對不作為方式的是多是「緊急避險」
4、如果是明顯違法的並危害人身權利的,可以。(例如警察職務中向你射擊)
5、理論上可以。緊急避險行為也屬於針對你或者第三人的不法侵害。
6、可以。
6樓:律師幫你辦
問題有點多。我的**找吧,裡面有正當防衛的概念
是否可以對完全的精神病人進行正當防衛?
7樓:匿名使用者
乙構成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人實施的反擊行為。這裡的不法侵害需要是客觀存在的,這種不法侵害行為是害行為。
危害行為有一個要素:有意性(有意識,有意志)。這是對正當防衛的一般情況下認定,但是也有例外。
並不是說危害行為一定要滿足這個條件。《刑法》第20條規定的很清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由法條可以得出,對於不法侵害並不要求行為人一定要有意識、意志,只要行為人存在不法侵害即可。甲是完全精神病人,持刀**,這是甲侵犯的是社會管理秩序和被侵害人的人身安全。侵害人的行為能力不能阻礙正當防衛的形成。
雖然根據刑法規定甲不負刑事責任,但是不負刑事責任不代表他沒有違法行為,這點要區分開。打個比方,14歲的學生偷了個價值20萬的金錶,不用負刑事責任,但是他侵犯了金錶所有人的權利。只是年齡不夠處罰他而已,並不是說他沒有侵犯他人的利益。
所以,乙構成正當防衛這是肯定的。
後兩問就不用答了吧?
順便說一句,人和動物的行為在法律上不能相提並論的。比如說有個人每天訓練一隻狗去瘋狂的咬一個**,時間長了狗看見那個人的**就咬,然後看見真人上去給咬死了,狗的主人沒有責任?不可能吧,這是間接正犯。
8樓:
應該屬於正當防衛。當自己的人身正在受到不法侵害,而採取的與侵害人同等程度的防衛措施都屬於正當防衛。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構成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所針對的物件不侷限於不法侵害,也可包含侵權行為。此案中精神病人甲的行為構成侵權。
乙致甲死亡有可能構成防衛過當
10樓:班騫騫
你就是乙吧?。。。
1 不構成正當防衛,因為老師上課說了。。 而且甲是精神病人,沒有主觀意識上的想要對乙進行人身傷害,就如同瘋狗咬人,瘋牛撞人。
2是緊急避險,老師上課說了。
3如不是避險和防衛,這個案件涼辦。。 賠錢唄。搞不好還要坐牢。。
如何防範精神病人的暴力行為,精神病人出現暴力行為家屬該怎麼辦
指導意見 在精神病人的護理過程中要特別注意患者的心理護理,想辦法幫助病人樹立堅強的信心,消除悲觀情緒,促進病情的恢復,正確認識精神病人的暴力行為多是精神病症狀表現,接觸病人時要親切 耐心 語言溫和。怎樣對付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 世界上有病無緣無故傷害別人的人很多,ta們那種行為屬於犯罪行為,遠...
關於正當防衛的問題,關於正當防衛的一個問題
他沒出手,你用了刀就不行了,不應該把他砍死,防禦過度了些。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樓上正解!因為構成正當防衛必須有不法侵害的事實正在發生,而這個案例中並沒有發生,所...
精神病人給人的感覺是怎樣的,精神分裂症的人會有什麼樣的表現?
我覺得精神病人肯定感覺是非常極端的,做事情沒有邏輯性。是隨意而發的,而且經常會受到刺激而激動是非常可怕的。一般有精神疾病的人給人感覺不好,但是如果精神病人不冒犯別人,覺得還好,如果冒犯到了別人,給人帶來不愉快,這就不好。不同人有不同的感覺首先小孩一定是恐懼,愛心人士會感覺可憐,給普通人感覺應該是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