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領證了,但是男方沒有給彩禮,在一起領證兩年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5-13 09:59:36 字數 3927 閱讀 1691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孩子判給你,男方需付撫養費,同時你們的婚後共同財產你可以要求分割,精神損失費應該是沒有的。

2樓:付小狀

1、按照你說的情況離婚,你讓男方支付賠償金、精神損失費是沒有法律依據,但是男方自願支付的除外。

2、若離婚後你的小孩歸你撫養,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3、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要求予以分割。

3樓:

你想多了,你最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孩子的撫養費、生活費這些費用。

4樓:夢迴大明做公主

精神損失費沒有,但夫妻名下財產可以分割一半,如果你要孩子,撫養費對方出一半。

5樓:他是愛情鳥

可以要求財產分割,精神損失費是沒有的,你又沒證據顯示他出軌或者家暴造成你精神受到傷害,精神損失可不是你沒要彩禮就可以要求的,夫妻領了結婚證財產就變夫妻雙方的了,你是有權要求分割財產的

6樓:律若菱

不可以,你不要彩禮就視為自動放棄,這個是無法要求賠償的,如果對方出軌,找到證據才可以要求賠償。其他情況是不可以的,如果孩子歸你,可以要求男方每個月給孩子生活費,這個受法律保護,不給可起訴他。

7樓:逍遙書生在青島

你可以要求男方給孩子的撫養費。其他的好像不怎麼合理吧!

8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和酒席等均屬於民俗,並非必須。

對於精神損失的賠償,侵權責任法有明確的界定範圍。你所謂的精神賠償,不在其內。

從你提出的問題看,你們確實應該離婚。但你的索賠要求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支援。

9樓:律師李秋萍

你好,離婚後財產分割僅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權利要求給彩禮賠償以及精神損失費。

10樓:80老人

婚姻不是買賣,看來結婚前就沒有想好。

現象在為當初的隨便付代價了。

問題是,你丟失的東西遠比金錢更重要。

11樓:

離婚沒有精神損失費,法律並不支援彩禮的說法,如果離婚,只能分割共同財產,如果你撫養孩子,對方需要支付撫養費。

12樓:如此人生

十幾年了,再提當初彩禮沒給是沒用的,你當初一時衝動結婚屬於自願的!

如果你和你老公這些年有共同財產你是可以分割的比如車子房子!

13樓:情愫說俗

不能要精神損失費。但是你們已經屬於結婚了,可以要求財產分割。誰不要孩子都給撫養費的。

14樓:敬康健

結婚是雙方自願的,離婚也得是自願的,不知道你的理由是什麼,至於賠償問題都是協商的,你可以提出這個要求,就看男方怎麼來做了。

15樓:誠通天下

結婚證都領了。沒有給彩禮。說明你是自願結婚的。

你現在要離婚。和你領證在一起時間的長短。應該沒有必然的聯絡。

如果離婚的話。你只能依照法律規定,分配你們婚內的共同財產。說不上什麼精神賠償費。

16樓:驚喜之淚

結婚證領了就是合法夫妻,至於彩禮酒席這是流行的個人形式行為,沒有法律約束。有孩子離婚可分割共同財產及孩子的扶養費,精神賠償可看男方對你傷害程度而定,以彩禮酒席化費為由不妥。

17樓:可愛鬼悚

這個可以兩個人協商,但是婚前都沒有,這會兒就更難了。

婚姻是兩個成年人締結的共同生活的約定。都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和承擔後果,建議你及時止損。

18樓:千採萱

別管怎麼樣,你們結婚是你自願的,沒人強迫你吧。還要的那門子精神賠償。你可以分你們的婚後財產。

19樓:

你這不是作嗎?孩子都有了何必在乎那些身外之物,有些形式沒有也沒那麼重要

20樓:匿名使用者

在中國是不支援精神賠償的。

只要領了結婚證,你們就是合法夫妻,離婚時可以分你們共同的財產。

現在你們已經有孩子了,離婚傷害最深的是孩子。希望你們不要走到這一步。

祝你生活愉快!

21樓:戎悅樂

想的太簡單啦,是你的你拿走,不是你的統統都留下。

結婚兩年沒領結婚證要離婚男方要求退彩禮女方怎麼辦

22樓:如實的愛

沒有bai辦理結婚證,那麼你們就不是du合法的夫妻zhi,也沒有離婚可言dao,根據《婚姻法》司法內

解釋二第十條中規容定了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幾種情形: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解釋中規定的第二和第三兩項,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但是你們也已經生活在一起兩年,就算分開,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也是不能全額退還,所以你們要自行商量要退還多少,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可以訴訟解決.

23樓:靳小杰我要幸福

沒有結婚佂,他不離,他要找事

結婚一年沒領證,但因為兩人性格不合想離婚,到男方要求把結婚時的彩禮錢退回去,法律有這個規定嗎,

24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沒有領取結婚證,如果同居關係不符合國家事實婚姻認定的標準,兩人就不是夫妻關係。如不是夫妻關係,兩人之間沒有法定權利和義務,也不存在離婚一說,可以協議分手。

對於彩禮的退賠,《婚姻法》司法解釋也有專門規定,沒有領取結婚證分手的,需要全部退賠彩禮。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2023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女二十);2、雙方自願結婚;3、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三種情況下應該返還彩禮:

(1)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實沒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上述第(2)、(3)兩項必須以離婚為條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禮的規定但是沒有專門的程式,需要通過訴訟途徑來實現權利。

25樓:聖魂戰天下

、沒領結婚證,但是按農村的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辦了酒席,算合法夫妻嗎?

你們的事該發生在2023年2月1日以後吧,那就是不符合《婚姻法》的規定,不是合法夫妻,屬於同居關係而已!事實婚姻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辦法》公佈實施以後,就不承認了。不管你們舉行何種儀式,只要不登記,就不合法。

2、女方收的彩禮錢算不算非法所得?是不是有非法買賣婚姻的嫌疑?(注:現在感情不和可能要分手,是女方不想和我過,我想要回那些彩禮可以嗎?如果通過法律應該以什麼理由起訴?)

儘管中國禁止買賣婚姻,但由於傳統世俗的原因,這種現象事實上是無法**的,因此,最高法院出臺了相關司法解釋進行了變通規定,你們的情況符合《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可以要求返還,但建議以協商為主,避免矛盾激化。協商不成,如果沒有生育,則以返還財物為案由向法院起訴;如果生育了,則以解除同居關係向法院起訴,要求處理孩子的撫養關係並提出處理上述彩禮問題。

協商成功,最好到當地基層組織的調委會作個備案,無須起訴,如果沒有孩子,法院也不受理的!

更詳細的,請諮詢律師

26樓:匿名使用者

要。因為這就是法律規定的。無論是什麼原因,結婚沒領結婚證,領了結婚證後沒正式生活在一起的,一旦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三金等都必須退。如果談不妥退多少的話,可以通過法院處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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