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完全可以告他重婚罪,不論是否簽訂了離婚協議。你要及時收集男方重婚罪的證據,如果他與第三者已經辦理了結婚證,那好說,只要到民政部門一查就知道。
如果與第三者同居並且對外以夫妻名義生活,你要收集好有關證據,如二者的**、錄音、錄影、周圍熟悉的人證言、親朋好友的證言、居委會、物業的證明等,總之,只要是反映出給人印象他們是夫妻的證據就行(證據越多越好),當然與第三者生的孩子也算是間接證據。實在收集不到,可以告重婚罪時由公安機關幫忙。
2.離婚協議上可以對屬於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分割,看來你們的房產是在第三人名下,協議上是必須有男方外甥女簽字承認歸還你們的財產。簽訂協議後是可以不去民政局離婚的,因為要離婚必須得雙方同時到場才行。
3.可以告重婚的,按上述第1點做即可。
4.可以先告他重婚罪的,但有可能那房子就過不到你兒子名下了,因為男方外甥女只要不承認是你們的房子,而你又沒有證據證明房產應該是你們的,那隻能眼看著房子是別人的了。最好是簽訂離婚協議後再去告重婚罪。
(主要目的是先得到男方外甥女承認房產是你們的,但簽訂協議後先不去辦離婚手續,這樣你就可去告重婚罪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婚外情罪
需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才是真正的離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係的違法行為。這種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還未與其配偶解除婚姻關係時,再與他人結婚,從而構成重婚。
3樓:上海笙銘律師
1、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條 【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樓:王景佔律師
一般需要以登記或者判決為準,認定是否離婚。
如果你們雙方對離婚及孩子撫養財產等有爭議,可以到法院解決。
如果事情比較複雜的話,最好找律師當面諮詢。
5樓:徐春豔律師
如果還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是可以的。
6樓:侯蘇桐
您說的是有點複雜。我之前做過的離婚案件,這種情況下都是受害方起訴離婚的。男方有重大過錯,在分割財產時是可以少分或不分的。
針對他的婚外情,還有孩子,是過錯一方,你還可以索要賠償,但這是要起訴離婚時提出的。
請問簽訂離婚協議後,能否再到法院告對方婚外情嗎?
7樓:上海笙銘律師
1、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2)《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條 【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8樓:劉蕾律師
您好,可以去起訴,主張多分割財產。有過錯,可以判定感情破裂,一般會叛離。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9樓:
婚外情罪?
好象沒這項罪
重婚罪: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我國對事實婚採取的是限制承認主義,即有條件地承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實婚具有法律效力時,才能成立事實重婚罪。202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第一,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以前,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第二,2023年3月15日《結婚登記辦法》施行以後,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同居的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現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公佈施行,由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以時間為界限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採取了限制承認主義。
因此,《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所有的事實婚都將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不存在「重婚」的問題。據此,事實婚只有被承認有法律效力時,才被確認為一種婚姻關係,也才談得上與其它婚姻關係的重合,從而構成重婚罪。若事實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則當事人所謂的「夫妻關係」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確認,反而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謂「重婚」也就無從談起了。
離婚協議簽訂後可以暫時不離婚
10樓:沭陽單繼亭律師
簽訂離婚協議後,發現對方婚外性行為可要求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1、。犯罪,肯定不構成。中國對「婚外情」不認定為犯罪。 你如果對他「婚外情」有確實的證據,在離婚的時候,他作為「有過錯方」應該多給你一些財產補償。
2、離婚協議只有在辦理離婚登記後才生效。
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如果他沒有和那個女人只是生了孩子結婚,不構成重婚罪。
4、法院對於不同案件是不同受理的,相互之間沒有影響。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早日走出陰影。
12樓:婚姻律師李恆
建議儘快提起離婚之訴,一併要求離婚賠償。原來的離婚協議不影響訴訟
13樓:絲絲洛洛
找律師啊 才能更好的保護好自己的權利
一方要離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怎麼辦?
14樓:牟利蜜茶
訴訟離婚。
中國婚姻法第25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d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依訴訟程式以判決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的,稱為裁判離婚。中國婚姻法對一方要求離婚規定了嚴格的程式和處理原則。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過如下階段:
一、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
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
在一審判決離婚後,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三、離婚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法院上訴,基本都可以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共同財產也會給你們分配好的,如果你們是因為一時衝動離婚,那要好好想清楚再做決定,要是真的不愛對方了,那麼還是早點去籤離婚協議,然後各走各路
簽訂離婚協議後一方反悔怎麼辦,離婚協議書籤字後,有一方反悔了怎麼辦
離婚協議後一方反悔可以通過法律解決。一 如果在原有條件沒有變動的條件下,協議一旦簽署就發生法律效力,其條款同時受到法律保護,雙方應當自覺遵守。二 如果發現對方曾經有轉移財產或者隱藏財產,則視為協議無效。可以要求重新對財產進行全理分割,重新簽署協議。三 如果是孩子監護權以及監護人資格發生變化,也可以要...
請問簽了就業協議後還能再籤暫緩就業協議嗎
我是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老師 我簡單回答你的問題吧 第一 能不能辦理暫緩就業是跟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是沒有必然聯絡的但是,辦理暫緩就業的期限已經過去了,所以,你現在基本是不能籤暫緩就業協議的 第二 拿了報到證後就不再是應屆畢業生身份了,所以如果需要應屆生身份報考的,大概是不可以了的,我建議你打...
後簽訂的補充協議是否有效,補充協議和原協議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後,雙方當事人又另訂立補充協議的,在法律上視為對原合同的變更,雙方要按補充協議享受權利 承擔義務。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和原協議是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況下都寫bai這麼一條 du 本合同未盡 zhi事宜經雙方協商dao一致簽訂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