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有種缺點叫聰明
laojianchaguan的回答更好一些,但我還是要補充一下,我見過類似的案子,甲乙鬥毆,甲方重傷,但是乙方辯稱下手不重,甲方自己身體本來就有病,經鑑定,甲方確實本來就有病,身體虛弱,而且鬥毆的主要責任也在甲方,最後北京一中院判的,乙方判的很輕,故意傷害還是不至於,因為故意傷害的特徵是主觀故意、惡性,這個沒有吧,而且輕判重判要看甲方和乙方的責任大小,如果乙方責任小,還要降格處理,那就更不應該了
2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下,一般有三種意見,1、是認為可以定防衛過當,2、是認為可以定過失傷害至人重傷。3、是認為可以直接確定為故意傷害罪。本人認為,定防衛過當比較合適。
理由是:是甲方正在追著乙方打,乙方是為了制止甲方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踢了甲方一腳,其行為人屬於正當防衛,只是這一腿踢得重了一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乙方重傷,所以屬於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附: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樓:卷瑩
這類傷害一般屬於鬥毆致傷,均以故意傷害定性。由於後果已經導致重傷,因此乙方已經觸犯故意傷害罪且滿足公訴條件。
但是,在定性前還要看具體事實經過,以排除乙方在遭受甲方不法侵害時採取正當防衛的可能性。
雙方爭執,推搡中甲方失手造成乙方受傷,該如何處理
4樓:鹽城律師服務網
按照民事糾紛處理,適當賠償。
5樓:正氣長春
如果雙方爭執,造成乙方受傷,甲方應承擔賠償的責任。
這種事最好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只能到法院訴訟解決。
6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正氣長春」意見,請諸同志照辦!
7樓:滄海執著
協商,要陪付乙方損失費,因為乙方是受害者,無論是誰有理,或者先出手,乙方受傷是事實,要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主觀意圖,不積極追求結果的發生,構成過失致人受傷。
合同上爭議解決方式所在地是在甲方還是乙方所在地
9樓:林易源
一是按合同約定地或方式來確定合同糾紛的訴訟或仲裁的管轄地;
二是沒有約定的,一般是被告就原告原則,也可以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為訴訟地。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四條 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合同約定的簽訂地與實際簽字或者蓋章地點不符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約定的簽訂地為合同簽訂地;合同沒有約定簽訂地,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地點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最後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簽訂地。
擴充套件資料:
合同的含義
雙方或多方當事人(自然人或法人)關於建立、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此類合同是產生債的一種最為普遍和重要的根據,故又稱債權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經濟合同,屬於債權合同的範圍。合同有時也泛指發生一定權利、義務的協議。又稱契約。如買賣合同、師徒合同、勞動合同以及工廠與車間訂立的承包合同等。
合同的法律特徵
①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即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互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將能夠發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現於外部的行為)。
②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須達成協議,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③合同系以發生、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為目的。
④合同是當事人在符合法律規範要求條件下而達成的協議,故應為合法行為。
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係;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員工打架,甲方先出口罵人,乙方有回罵,甲方就出手打乙方,結果乙方將甲方打傷了,是輕傷,乙方要出醫藥
10樓:草民學法
如果你所謂的輕傷是**指定的司法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結論那麼乙方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
將會被按照刑法234條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民事賠償部分
根據你的描述 可以認定 甲方雖為受害人 但是具有激化矛盾的過錯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131條、受害人對於損害發生 有 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賠償責任乙方支付醫藥費首先 是必須的,因為任何打人行為都是過錯行為,都應當為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
但是鑑於甲方有過錯行為 那麼乙方如果在和甲方交涉過程之中無法達成和解在法院審理民事部分的過程時 乙方可以主張甲方對於矛盾的發生和發展都存在過錯
要求 從輕量刑 也要求減輕賠償責任
11樓:醉語軒
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如果實力相當,雙方肯定都帶傷,你也可以去看病,如果實力懸殊,那就是你的錯了。
12樓:永遠de山鷹
不用,這是正當防衛,當然,如果重傷的話就是防衛過當了,要負法律責任的。
13樓:
誰先罵和誰先動手都不重要,誰打傷人了誰就要賠錢
14樓:匿名使用者
乙方要出醫藥費,因為你畢竟也動手了。
15樓:
你可以說是自衛,可以少拿點
被打簽訂的部分調解協議:「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此糾紛向甲方提出任何民、刑事主張,乙...
16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部分是有效的,只要是雙方自願簽訂的調解協議。刑事部分如果是自訴案件也有效,如果是公訴案件則不是想放棄就能放棄的。
17樓:蘇州樑律師
您好!如果是雙方本人簽字的,就是生效的,法律是認可的,除非你再做鑑定傷與當時你所判斷的不同,可以作為新證據,重新來主張賠償,否則這協議就是生效的了!
希望能幫助你
18樓:
法律是認可的,只要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符合法律簽訂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19樓:匿名使用者
調解協議中,違反法律規定的條款無效.與法律強制性規定不一致的,按法律規定執行.
例如,甲方的刑事責任,如果是輕傷,乙方不提,法院可以不理;如果是重傷,這不是乙方能說了算.
20樓:城堡
樓上說的都不對~~~得具體看是什麼性質的合同。如果是財產性質的,比如租賃、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是涉及到人身性質的,比如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賠償的情況就是無效的協議。
《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另外,刑事責任是公訴案件,個人說不追究責任也不影響公訴機關追究責任。
綜上,這要是涉及人身性質的合同,這樣的協議內容就無效。
甲乙雙方爭執中,甲方對丙方造成輕傷(經法醫鑑定為輕傷),甲乙兩方各需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根據我國 刑法 bai第du20條規定,正當防衛,zhi是指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dao人或者內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權容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損害的行為。根據你的所說,甲對丙的傷害明顯不是正當防衛。丙所受傷有醫院開具證明,判斷受傷級...
雙方發生爭執後發生打鬥,雙方起爭執打架,對方想做假輕傷訛人,怎麼辦?
正因為原來就認識,所以你沒有報警。我認為鄰居之間,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這個事兒就過去吧。再說兩個人發生爭執,屬於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人都有錯誤。如果其中一個人忍一忍也就過去了。也許將來你們兩個人還是鐵哥們兒呢。所以現在就不要計較了。再說傷也不重,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得了。不要衝動,相互理解包容一下,以免...
甲乙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後,甲方不給乙方做了,甲方又把他簽訂給了丙方,將來形成合同糾紛會連帶到乙方嗎
甲乙雙方的合同備案了嗎,如果備案了法律上承認備案合同也就是白合同,甲丙合同如果沒有備案是黑合同法律上不承認 工程施工合同中甲方與乙方的合同在乙方與丙方簽定合同時丙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甲乙雙方的合同嗎 你的問題看法由下 1,工程承包合同首先必須甲乙雙方簽訂,然後乙方可以根據自己所簽訂的內容與其他單位或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