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刑法》bai第du20條規定,正當防衛,zhi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dao人或者內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容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損害的行為。
根據你的所說,甲對丙的傷害明顯不是正當防衛。丙所受傷有醫院開具證明,**判斷受傷級別。如果是輕傷害以上就不僅僅是民法賠償的問題了。
應該判處故意傷害罪(輕傷害。重傷害。死亡根據結果來定)
2樓:匿名使用者
甲對丙構成故意傷害罪,需承承擔刑事責任和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1、甲攻擊乙時是內
明知行為會對乙及容周圍人有危害結果,仍放任危害結果(致丙輕傷)的發生,主觀上具有故意,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2、即使甲是正當防衛也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乙)實施,而不能及於與侵害行為無關的第三人。否則,屬於故意犯罪。
3、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刑訴法77條規定: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4、乙對丙的受傷無侵權行為,不具有過錯,不承擔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甲方要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輕傷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介紹的情況,甲方不屬於正當防衛。
雙方互毆導致輕傷該如何處理?
4樓:四哥有法說
1、互毆導致對方輕傷的,雙方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不會因為雙方都受傷,以傷抵罪或者以罪抵罪而免除刑事處罰。
2、致使被害人受傷,經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樓:深圳劉勇
1、是否移送刑事機關要看是否達到刑事犯罪的標準。
2、驗傷要派出所開出證明,會指定去**驗傷。不是自己隨便找個地方驗。
3、不論什麼情況,民事責任是肯定的。輕傷刑事自訴案,可以是刑事責任,重任就肯定是刑事責任了。
4、受傷者都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各人承擔自己的責任。
6樓:劉昱律師
根據具體情節涉嫌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中的一個罪名,前兩個罪名一般是追究造成輕傷一方的刑事責任,後一個罪名要追究雙方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方面,互相對造成的經濟損失(醫藥費、誤工費等)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後,甲方不給乙方做了,甲方又把他簽訂給了丙方,將來形成合同糾紛會連帶到乙方嗎
甲乙雙方的合同備案了嗎,如果備案了法律上承認備案合同也就是白合同,甲丙合同如果沒有備案是黑合同法律上不承認 工程施工合同中甲方與乙方的合同在乙方與丙方簽定合同時丙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甲乙雙方的合同嗎 你的問題看法由下 1,工程承包合同首先必須甲乙雙方簽訂,然後乙方可以根據自己所簽訂的內容與其他單位或個...
買賣合同生效時間?(甲乙雙方實際蓋章時間與合同上標註的簽訂時間不一致)
對於您的問題,本律師解答如下 1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44條第1款 依法成立的版合同,自成立時權生效。第32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2 律師分析 實務中,往往存在先列印了合同時間,後蓋章的情況,對於這樣的合同,其生效時間主要看最後一個簽字或蓋章的一方,...
雙方發生爭執後發生打鬥,雙方起爭執打架,對方想做假輕傷訛人,怎麼辦?
正因為原來就認識,所以你沒有報警。我認為鄰居之間,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這個事兒就過去吧。再說兩個人發生爭執,屬於一個巴掌拍不響,兩個人都有錯誤。如果其中一個人忍一忍也就過去了。也許將來你們兩個人還是鐵哥們兒呢。所以現在就不要計較了。再說傷也不重,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得了。不要衝動,相互理解包容一下,以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