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傷殘鑑定時,傷者應該怎樣回答法醫的問題才比較對自己有利

2022-01-04 23:52:10 字數 5137 閱讀 3663

1樓:徐志勇律師

回答提問

你好回答

傷殘鑑定並非由法醫進行,法醫進行的是傷情鑑定。傷殘鑑定主要依據的是醫療資料,比如病歷、醫學影像等。在回答詢問時可以將損害後果說的嚴重一些。

提問我這邊是右邊腳踝骨有一處骨折,上次沒評上傷殘,請問這次我該怎麼做回答是不夠傷殘級別嗎提問嗯

回答是去醫院評的嗎

提問鑑定中心

回答請問是工傷嗎,

如果工傷鑑定沒有達到傷殘等級,就說明所造成的傷害並不嚴重。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的賠償力度可能就沒有那麼大了。其次工傷鑑定沒有等級會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進

《醫療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更多10條

2樓:

傷殘鑑定並非由法醫進行,法醫進行的是傷情鑑定。傷殘鑑定主要依據的是醫療資料,比如病歷、醫學影像等。在回答詢問時可以將損害後果說的嚴重一些。

傷殘鑑定是指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是工傷鑑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樓:可愛的

首先是鑑定機構的選擇,因現在法醫學鑑定已經市場化,所以應選擇在人民法院備案的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來做,避免到法院後因鑑定資質問題導致鑑定結果不被法院認可。 其次,鑑定機構選擇後就是委託鑑定的問題,因鑑定機構一般不接受個人委託,所以如果在事故處理階段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如果在人民法院訴訟階段可由人民法院委託鑑定;如果委託律師**賠償的也可以由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委託;雙方調解的還可由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委託。 第三,辦理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的程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醫院借閱影印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事故傷殘的鑑定都是有時間規定的,一般在出院之後要等到自己的病情穩定下來才能進行申請鑑定,因此,在申請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辦理,而且準備好所有的材料, 最後在賠償的時候就會以鑑定的結果來進行賠償。

在做傷殘鑑定時,傷者應該怎樣回答法醫的問題才比較對自己有利?

4樓:

傷殘鑑定並非由法醫進行,法醫進行的是傷情鑑定。傷殘鑑定主要依據的是醫療資料,比如病歷、醫學影像等。在回答詢問時可以將損害後果說的嚴重一些。

傷殘鑑定是指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是工傷鑑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一至四級標準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5樓:徐志勇律師

回答提問

你好回答

傷殘鑑定並非由法醫進行,法醫進行的是傷情鑑定。傷殘鑑定主要依據的是醫療資料,比如病歷、醫學影像等。在回答詢問時可以將損害後果說的嚴重一些。

提問我這邊是右邊腳踝骨有一處骨折,上次沒評上傷殘,請問這次我該怎麼做回答是不夠傷殘級別嗎提問嗯

回答是去醫院評的嗎

提問鑑定中心

回答請問是工傷嗎,

如果工傷鑑定沒有達到傷殘等級,就說明所造成的傷害並不嚴重。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的賠償力度可能就沒有那麼大了。其次工傷鑑定沒有等級會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進

《醫療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更多10條

6樓: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終結後,出院後3個月去作鑑定。鑑定是要通過法院委託鑑定機構,應當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但傷殘鑑定不是越晚越對當事人就有利,人身損害的索賠時效是1年。

根據你的描述回答:

1、原則上鑑定時機應為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終結之時,或卻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的**終結之時。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傷致殘的,**終結後,可以再訴前委託律師事務所或者公安部門去委託有關鑑定機構鑑定傷殘情況。

2、實際中,受害人申請傷殘鑑定的,一般以三個月為限;病情嚴重的或者需要做2次手術的,一般要等到病情相對穩定或者昨晚2次手術後申請傷殘鑑定。

法醫鑑定問題,請高手幫幫忙? 200

7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重傷結果出來的話,是一定要公訴的,但是你們可以對重傷鑑定結論有異議,要求重新鑑定,暫時緩一緩

2、此案關鍵還是傷勢鑑定結果,在結論沒出來前,傷者撤回鑑定申請是很容易解決問題的,但是結果出來後,難度就大了

3、從法醫學角度看,傷到肺一般來說至少構成輕傷了,但是構成重傷還需要其他的條件

你可以把對方傷勢情況發給我,你幫你看一下

8樓:吾本漁樵

法醫作出的重傷鑑定,不僅是對被害人受侵害結果的認定,同時也是作為對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後果和社會危害程度的判斷依據,司法只能依原始的作出處罰。被害人如果和加害人私下協商更改鑑定結論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甚至會涉嫌偽證罪。

9樓:北京的劉律師

對重傷不服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如果重傷是不能私了的,屬於公訴案件,不過受害人的態度和你們家的積極賠償可以從輕處罰。

10樓:為什麼起名字難

不能重新鑑定為輕傷!

但你這件事在實際操作中還有其他辦法的!

雖說已達到重傷,

但是,不知道該案件在當地派出所是否已立案並做出刑事措施?

如果沒有,萬幸。

很多人都不知道,

派出所的民警辦一個案件要做多少材料?

筆錄(當事人或行為人雙方、旁證n個)、現場勘查、n份呈請報告

又要做**辨認等很多繁瑣的工作,

導致警察對案件都有一種很厭惡的感覺(全國普遍存在的現象),如果你這件案子還沒有立案的話,

可以自己找該案件的經辦民警,

向其說明原因,

並申請自願接受調解,不追究責任。

然後你們雙方把該事情談妥,

並雙方自行擬定(不要叫派出所寫,因為這種刑事案件是沒得調解的)《自願接受調解協議書》,

派出所相關領導及經辦民警、為你們做傷情鑑定的法醫那邊,該怎麼去和他們「溝通」那是你的事了。

這裡不方便明說。

這不是在教你做壞事,

只是實際工資操作中,這種事還是有辦法禰補的。

因為這種事在我們這邊也能經常碰到。

一般能私下協商的都會讓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處理的。

因為做一單案件的材料。。。。

不說了。。。

曾經見過一宗案件的材料像新華字典那麼厚的。。

還是16開的。。你想想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可以以病情好轉,恢復非常好重新鑑定為輕傷嗎?

當然不能!但是對定罪量刑絕對有影響。因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你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你這個問題我已經回答過了。根據受害者的傷情,我覺得也很難改變重傷的鑑定結論,因為鑑定的是傷情,而不是恢復情況,傷者的恢復情況只能說明傷者的身體素質問題。

對你弟弟的行為我只能表示遺憾

13樓:趙歡慶律師

你好,現在公安機關介入此案了嗎?對責任人是否採取了刑事措施了,是否對受傷者的傷勢委託有關機關進行鑑定了。如果以上的事項公安機關都沒有介入或者沒有知曉的,你們的想法是可以的。

但是,構成重傷的,責任方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是犯罪行為。如果報案,公安機關介入的,你們雙方之間是不能進行私下解決的,不能以受傷者不追究其責任就不追究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私下調解,應該可以,如果作為民事案好一些

15樓:獨行霸王俠

已經鑑定為重傷了,怎麼可能改鑑為輕傷的哪?除非在鑑定中有徇私舞弊行為的嫌疑,由受害人重新申請提出對原鑑定有異義,經同意後方可重新鑑定的.但在法醫鑑定中,給法醫十個膽子他也不敢亂寫鑑定結倫的.

在對方積極履行了民事賠償後,你可以程請檢查機關和人民法院從輕處理嫌疑人即可了.人民法院會根據嫌疑人情況給予從輕處理的,有可能會從輕到緩刑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重傷,不能謊稱輕的,但若要對方少賠償點,可以另外想辦法,我想不管怎樣,對方都會感激地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在法律上是不行的,建議私下解決 原告撤訴即可

18樓:

農村怎麼那麼多孩子~~~真是罪孽

19樓:

不行啊 祝你們好運!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建議你還是以正確的法律手段來處理這件事,這已經是刑事案件,這並不是什麼汙點。而是為自己討個說法,不然他心裡面陰影會伴他很久。誰做了錯事就要由誰來承擔後果,這一點對誰都是公平的。

不要等到後來吃後悔藥!因為我也曾經遇到過類似的事情,自己是受害者,念是同學三年,礙於面子,對其沒有沒有做經過法律,後經老師和我商議,賠我點醫藥費,可是後事更嚴重。後悔莫及呀。

請不要走我的後轍。

申請傷殘鑑定時間有要求嗎,傷殘鑑定的時間有否規定?有是什麼時候最好?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傷殘鑑定該去什麼部門鑑定,做傷殘鑑定應該去什麼部門?

傷殘鑑定程式是怎樣的?回答親您好,傷殘鑑定分為人身意外傷殘鑑定和工傷鑑定。如果屬於人身意外傷殘的,可以到司法鑑定所進行鑑定。如果是工傷傷殘的,需要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勞動能力。當事人應當選擇有資格的司法鑑定所進行傷殘鑑定,受傷的當事人在接受 後,應當及時進行傷殘鑑定。鑑定一般要在傷者 終結後進行...

交通事故該怎樣辦理傷殘鑑定

大部分情況下傷勢較嚴重的話都是在 終結三個月做鑑定最好,因為一般到這個時間你因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傷害基本恢復好了,而且還有有一筆誤工費賠償的,大部分時候計算誤工費都是是從肇事受傷之日起到你定殘的前一日為止來算,有時候也會依據醫生在出院的時候所開具的要求休息靜養多長時間來算這筆費用,標準說法是誤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