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不能了 從2023年10月起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方式發生很大變化 ,現將主要事項予以說明。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次數、時間限制 (一)購房未貸款 1.2004 年7月1日之前購房未貸款者(以購房合同的簽訂日期為準),可分兩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
第一次為購房後一年內(含),第二次為購房滿5年以後10年以內辦理。 2.2023年7月1日之後購房未貸款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3.貸款購房者,還款期間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期滿後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
二、夫妻二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的限制 1.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所購自住住房總價款(購房合同載明金額,下同); 2.繳存人有配偶且無法提供配偶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的,本人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所購自住住房總價款的50%。
3.無配偶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暫定為由財務處開具證明
2樓:
還住房貸款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提前還房貸後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3樓:阿炎的情感小屋
只要你在整個貸款還款期間提取的公積金數額小於房屋的總價(合同**),憑房產證、購房合同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
提取的金額不能大於:房屋總價-整個貸款還款期間提取的公積金數額。半年內有效。
擴充套件資料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特徵: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這裡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樓:深圳遊濤律師
不能了從2023年10月起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方式發生很大變化 ,現將主要事項予以說明。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次數、時間限制
(一)購房未貸款
1.2004 年7月1日之前購房未貸款者(以購房合同的簽訂日期為準),可分兩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第一次為購房後一年內(含),第二次為購房滿5年以後10年以內辦理。
2.2023年7月1日之後購房未貸款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3.貸款購房者,還款期間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期滿後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
二、夫妻二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的限制
1.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所購自住住房總價款(購房合同載明金額,下同);
2.繳存人有配偶且無法提供配偶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的,本人累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所購自住住房總價款的50%。
3.無配偶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暫定為由財務處開具證明。
5樓:金佑財富
在還清貸款之前,應該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支取賬戶餘額。 案例分析: 市民呂小姐:
我們之前用商業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現在按揭還剩下5年了,想提前還清商業貸款。我老公在惠州有繳存公積金,在買房後我們一直有取公積金出來,但是聽說還清貸款就不能取了,想問下是這樣嗎?為什麼我們自己交的錢,還了貸款就不能取呢?
律師答疑 呂小姐的困惑還真難倒了課代表。你問的問題課代表向惠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諮詢,得到的回覆是商業貸款還清了之後,確實不可以再繼續支取公積金了。住房公積金交存者可以使用商業貸款購房,購房後也可以憑購房合同以及銀行按揭借款合同支取公積金還貸。
但是,支取公積金只限於按揭還款期間,如果公積金繳存者的商業貸款還清了,則不能再繼續支取住房公積金了。你的情況,建議你在還清貸款之前,注意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取你住房公積金賬戶上的全部餘額。在你的商業貸款還清之後,你老公繼續繳納的公積金,則無法再從公積金管理中心支取。
對於你的疑問,既然是自己交的錢,為什麼不能再取,工作人員的解釋是,住房公積金是社會互助性質的住房福利政策之一。住房公積金因為享有國家免稅政策,還有國家強制性的單位繳納部分,所以並不完全是屬於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僅限於幫助繳存者實現購房,房貸還清之後,就不再支援取款了。
除非你後期產生新的房貸,才能再次支取。
6樓:消防土司
第七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離開本市的;
(七)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八)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九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第三章 提取證明材料及提取額度
第十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覆印件、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外,還應根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分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其中,職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時,應提供婚姻關係證明原件。
職工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還應提供與患者之間的關係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應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實際工作地或戶籍地在該房屋坐落地的證明(戶口簿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實際工作地證明)原件。
第十一條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後一次付款發票載明日期或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但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產權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總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十二條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償還購房貸款期間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總額。若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還款期間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則在本年提取時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儲存餘額(不含提前還款金額)。
職工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購房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還款憑證所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但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提前還款金額。
職工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第十三條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按照《青島市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的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金額。
其中,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承租人和配偶在本市應無產權住房。租賃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通過市場租賃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過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資收入的10%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十四條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可提取賬戶全部餘額,並可申請登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五條 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申請人可提取醫療費用結算單載明日期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提取總金額不得超過患者實際支付醫療費用結算單列明的自負部分。
第四章 提取程式
第十六條職工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第七條第(一)、(二)、(三)項,第八條第(四)、(七)項情形的,最多允許申請提取兩次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最後申請提取時限不得超過貸款還清之日起1年。租賃本市住房的,最後申請提取時限不得超過租賃合同到期之日起1年。
符合登出賬戶條件的,仍可辦理登出賬戶提取手續。
職工委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的,不受本條限制;委託終止後,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符合本條的規定。
職工部分或全部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以轉賬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並不受本條限制。
第十七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
第十八條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覆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第十九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第二十條 經稽核符合提取條件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金額劃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或委託銀行為職工出具銀行存單。
第二十一條 根據提取稽核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要求職工追加輔助證明材料。職工應如實提供證明材料並配合相關的調查核實工作;職工拒絕配合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作出不準提取的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稽核中止:
(一)職工喪失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人的;
(二)職工拒不配合提取稽核工作的;
(三)職工涉嫌提供虛假資訊或以其他手段妨礙提取稽核工作的;
(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無法進行提取稽核的。
中止提取稽核的情形消失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恢復稽核,提取稽核的期間繼續計算
房貸還完了還能取公積金嗎,提前還房貸後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公積金貸著款還能取嗎?可以提取。只要你在整個貸款還款期間提取的公積金數額小於房屋的總價 合同 憑房產證 購房合同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提取的金額不能大於 房屋總價 整個貸款還款期間提取的公積金數額。半年內有效。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我是愛踩盤的他爸,房產金融師,擁有10年的房產金融的從...
異地購房北京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北京個人住房公積金 提取的注意要點 回答繳存職工登入北京管理中心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可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對於職工需開具異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的,可通過異地中心線上渠道列印 若異地中心未實現線上辦理的,可在北京管理中心各貸款經辦部門 貸款受託銀行代辦點櫃檯申請,按照 ...
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材料和步驟
材料 1.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影印件一份 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2.房租發票影印件一份 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3.職工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 或備案章 的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一式一份 5.房管部門出具的南京市行政區域內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