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與董事的區別,請問「董事」和「股東」有什麼區別?

2022-01-11 05:59:50 字數 4951 閱讀 1245

1樓:華律網

股東和董事是在公司內部均享有較高的管理許可權以及地位的人員。股東是指對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或股份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那麼股東和董事存在哪些具體的區別呢?1、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則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2、股東可以是自然人股東,也可以是法人股東,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

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為法人代表。不設董事會的公司由經理擔任法人代表。4、股東會是公司裡的權力機構,對公司的管理做出實質性的決策;董事會是公司決策的執行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

公司法對兩者的職權範圍做出了明確的區分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2樓:匿名使用者

簡而言之:

主要依據是《公司法》。

股東:企業的出資人,因其出資而成為企業的所有者或產權所有人,對企業經營擁有最高決策權,對企業財產擁有最終分配權,但權利的行使必須通過股東會,單**東即使擁有控股權也不能獨立行使上述權利,否則涉嫌侵害小股東利益。

董事會和董事:股東通過股東會選舉或推舉董事,組成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會的權利**機構,類似於人大和人大常委會,在股東會休會期間,代行股東會權利。董事類似於人大代表,是股東在董事會中的權利代表。

一般情況下,不同的董事總是代表特定的股東的利益,忠實地為特定的股東服務,並不完全具有獨立的主張(獨立董事除外),這點類似於不同的議員代表不同的黨派。

獨立董事:董事會中的特定的人員,比如在上市公司中,證監會強制要求董事會中必須有獨立董事存在,它們有證監會要求的嚴格的任職標準,並不得代表任何股東的利益,其主要作用是保證董事會不作出損害國家、社會公眾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決議。

董事長:董事會的負責人,一般由最大的股東指派或親自兼任。企業註冊時,董事長通常都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執行董事:如果企業規模較小,股東人數少(董事也少),可以不設董事和董事會,只需指定一名執行董事即可,該執行董事與董事長類似,通常都是法人代表。

希望採納

3樓:易書科技

董事和股東的區別: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則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

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請求權;**過戶請求權;無記名**改為記名**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的種類和數量。

請問「董事」和「股東」有什麼區別?

4樓:華律網

股東和董事是在公司內部均享有較高的管理許可權以及地位的人員。股東是指對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或股份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那麼股東和董事存在哪些具體的區別呢?1、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則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2、股東可以是自然人股東,也可以是法人股東,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

3、只有董事才有可能成為法人代表。不設董事會的公司由經理擔任法人代表。4、股東會是公司裡的權力機構,對公司的管理做出實質性的決策;董事會是公司決策的執行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

公司法對兩者的職權範圍做出了明確的區分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股東、董事和執行董事的區別是什麼?

5樓:華律網

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職務執**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公司法》意義上的執行董事,是指規模較小的****在不設立董事會的情況下設立的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職務。監事和執行董事具有如下區別:

1、產生方式不同:監事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是經股東會選舉或委派產生。2、職權範圍不同:

關於職權範圍,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實踐中一般會參照董事會的法定職權範圍予以規定。而監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具體職權,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兩者職權範圍相較,側重點同,前者側重於公司決策執行與管理,而後者側重於對公司及公司人員的監督監管。

3、組成不同:執行董事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企業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行使的權力之外,其他事項均可由執行董事決定。

執行董事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執行董事向股東負責。監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定,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四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6樓:墨陌沫默漠末

1、職位不同

(1)股東是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並憑持有**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和單位。

(2)董事是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3)在董事會內部接受委任擔當具體崗位職務,並就該職務負有專業責任的董事。執行董事是公司的職員。

2、產生方式不同

(1)股東是股份公司的投資者,只要出資認購**就可以稱為公司的股東。

(2)董事由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股東通過股東會選舉或推舉董事,組成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會的權利**機構。

(3)執行董事是董事會內部推舉出至少一名成員擔任執行董事,負有積極地履行董事會職能責任或指定的職能責任。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設董事會並選舉董事長,但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少的****可以不設董事會,改設一名執行董事。換言之,執行董事只出現在不設董事會的****,行使董事會的職權。

《公司法》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因此,公司經理也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但是必須要注意的是,《公司法》中的「經理」並非普通的經理,而是對公司董事會負責的高階管理人員。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經理可以行使八項重要的職權。換言之,《公司法》中的經理相當於人們常說的總經理、執行長。

7樓:背床前行

1、權利不同

無記名**改為記名**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的種類和數量。

(2)董事的主要權利是:出席董事會,並行使表決權;報酬請求權;簽名權此項權力同時亦是義務,如在以公司名義頒發的有關檔案上簽名;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員;法律賦予董事自由運用源於公司章程的權力。

(3)執行董事的主要權利是:參照《公司法》第四十六條對於董事會職權的規定,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會的決議;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2、職位不同

(1)股東是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並憑持有**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和單位。

(2)董事是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3)在董事會內部接受委任擔當具體崗位職務,並就該職務負有專業責任的董事。執行董事是公司的職員。

3、產生方式不同

(1)股東是股份公司的投資者,只要出資認購**就可以稱為公司的股東。

(2)董事由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股東通過股東會選舉或推舉董事,組成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會的權利**機構。

(3)執行董事是董事會內部推舉出至少一名成員擔任執行董事,負有積極地履行董事會職能責任或指定的職能責任。

請問董事和股東有什麼區別

董事和股東的區別 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 董事則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 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 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 ...

董事會和股東會有什麼區別?董事是必須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嗎?董

董事是股東在股東 大 會上選舉產生的。董事會由全體股東或職工民主選舉的董事組成,所以董事可以不是股東。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區別如下 1 含義上的區別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 對內掌管公司事務 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2 性質上...

董事會職權和股東會職權,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分別是什麼?

一 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職權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 監事,決定有關董事 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 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決算方案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