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制員工在節假日加班,且不是自己的本職崗位,合法嗎

2022-01-11 06:47:54 字數 5581 閱讀 9870

1樓:

......私營企業的話,你個老大提意見他給的答案:

1,**有這麼多假放,我們又不是公務員。

2,辛苦一下 ,辛苦一下,會記得大家的(這就屬於完全放屁拉)3,餐飲的不在51假內,靈活休假,然後補假無限拖。

4,加班無解,工資照樣沒得。(按一個月該多少給多少給。)(不知道有多少兄弟姐妹們遇到我這種情況)

去告,匿名不被知道還好,知道那就是下崗拉,不知道老闆接到通知肯定也是心頭不爽,老闆不爽肯定也不會讓大家不爽。所以無解

還有就是.....有關部門會管麼?51 53 他們有心情管麼。如果是我我要麼直接休假,要麼拖到假期結束。(應該都會這麼選擇吧)

我只能祝福lz了 ,另帶希望我能不加班,加了2個月班了,雙休沒撈到不說,差點被扣工資,就因為週末加班晚了.....哎,生活,,難啊

2樓:上竹下間

當然不合理了

法定假日是不能以調休來對等換的

投訴部門為勞動站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做餐飲的應該屬於靈活工時制度,除了5月1號這天外,另外兩天調休是沒有問題的。主要是5月1號屬於法定節假日,法律有相關規定,不允許加班然後按照1:1補休,不過就這一天,你們還是忍一忍吧,畢竟和老闆弄得太僵大家都不好。

再說正趕上公司困難的時候,體諒一下唄

4樓:

打當地勞動監察的**舉報,法定假日至少三倍平時工資,不能調休!

在勞動法中,關於員工節假日加班或值班,作為公司可否不給予3倍加班費,先考慮調休(按照1:3),合法嗎?

5樓:羊洋楊

不合法。關於員工節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6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不合法的,法定節假日加班是必須給予加班費的,只有休息日加班的,才可以優先考慮補休,補休不了補加班費,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擴充套件資料:

不支付加班工資的處理辦法: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不支付或拖欠加班工資等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三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是撥打12333**諮詢**瞭解相關政策,並可以舉報投訴;

二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投訴;

三是向所在轄區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國家法定的節假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

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7樓:匿名使用者

休息日是可以安排調休而不支付加班費的。但是,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安排調休的,除節假日當日的休假工資外,用人單位還必須另外支付300%的加班工資。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

二、關於加班加點的工資支付問題

1.《規定》第十三條第(一)、(二)、(三)款規定的在符合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制度工時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節日工作應支付的工資,是根據加班加點的多少,以勞動合同確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的一定倍數所支付的勞動報酬,即凡是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均應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150%、200%的工資;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當然,如果公司和勞動者協商,取得了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按照你所說的辦法調休也未償不可,只要勞動者沒有意見,勞動者就不會去投訴,也不會產生勞動糾紛。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安排倒休,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9樓:己非己

法律法規下面網友都列的很清楚了,但我想說一點,就是:加班和值班加班,是因單位生產或工作需要,單位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行為,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調休,只能支付300%的加班費,週六日可以調休,調休的,不用支付加班費!

值班,不是單位因為生產或工作需要去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行為,只是為了保障節假日的安全,採取的一種保障、安全,與本職工作無關的臨時性的工作,值班期間可以休息,所以,值班是不用給加班費!

要注意兩者的區別!

以上請參考!

10樓:

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不可以安排補休,須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報酬。《勞動法》第44條(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1樓:西安律師

1.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給付三倍加班工資。

2.即時安排了調休,也不當免除給付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義務。

12樓:輝明伍

假日是可以調休,但法定節日,只能支付加班費,不能調休。

13樓:魚拜拜

不行,比如這次五一,如果是五一節當天上班就只能給錢不能補休。當然現在很多單位是給補休不給錢。你如果還想在那裡做,就只有接受。不想做了當然可以去告公司。

14樓:知路浪人

這塊並不一定非得是強制性的,可以由員工自己來選擇三倍工資還是調休。

15樓:阿笑·夜骷谷

週六日可以安排調休,法定節假日不能用調休代替加班工資。但是所謂的300%加班工資包括已支付的正常工資,另外再支付200%,而非另外再支付300%。

1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這一塊兒的問題是,很多單位為了現實的考慮,經常違背這一規定,一旦員工提出來,多數會採取軟暴力的方式,即意味著讓提出者自己走人。或者,用人單位會採取私下做工作,各個擊破的方法,讓這一的訴求慢慢消弭。解決之道還在於,國家立法、執法要真正做到廣覆蓋、全覆蓋。

發揮社會各界參與監督。

公司要求員工加班,但是隻按加班時間給同等的補假,如果員工不願,不來加班就算曠工。這合法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雙休加班適用先倒休,無法安排倒休支付加班費;

工作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只能支付加班費,不能安排倒休。

如果申請勞動仲裁的話,你要收集的是加班的記錄,最好有班組長等管理人員的簽字。

另外你們領導說的不加班按曠工計是很難證明的,因為加班肯定是非正常工作時間,不是工作時間不工作,曠的哪門子工呢?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2、《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18樓:君哥大叔日誌

不合法加班必須要有加班費或是補休

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反映情況

《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勞動法》第41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第44條規定,在3種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我在公司上班7年了公司沒有給我節假日加班補償

你說的這個情況涉及到勞動合同法的問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是很清楚的,用人者組織勞動者組織在節假日進行上班,那麼就要給勞動者支付3倍的工資,這也是勞動者應該得的工資。你現在在公司上班七年了,居然沒有給你們支付過節假日加班工資,可以肯定的說公司是違法的,你可以向公司提出正式要求,要求他們支付你們的加班...

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後讓員工補班,就是月放端午的假期只剩一天

勞動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所以你們公司每週休息一天是可以的,但是 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也就是說,每週多於44小時的工作時間必須算你加班。而端午是法定節假日,是不算在每週至少休息一日裡面的...

法定節假日公司是否可以拿加班去補的道理,這樣合法嗎

1.理論上不合法。2.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對工作日 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費作出了規定 1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