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派外出差,雙休日、節假日加班費如何計算,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司法實踐中,可以在休息的時間並不視為工作時間,按以下辦法計算:
一、休息日應當按日補休,不能補休的按 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200%支付;
二、法定休假日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300%支付。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雙休日出差有加班費,雙休日勞動者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能夠安排補休的,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不發加班工資;確實不能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3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企業如果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時,應當按照相應標準支付高於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而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上班也必須要按照規定付予報酬。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根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必須與勞動者本人協商,在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安排加班。
強迫勞動者加班或勞動者不加班就罰款的行為是違法的!若該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又不支付加班工資的,你可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五條(勞動合同法對此未作出新規定),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該單位因你不加班就要辭退你,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屬於違法解除合同的行為(未籤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也同樣受勞動合同法保護),你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要求該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你支付賠償金。
公司員工手冊中有一條:員工因公出差佔用雙休日和節假日的,不視為為加班費。請問這一條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4樓:手機使用者
若能證明你在雙休日或節假日也為公司做了相關工作,可以認定為加班,從而可以向公司索取加班費。
5樓:匿名使用者
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在實務中,很難主張,如是公司不願給,你的加班費可能還不夠你的訴訟成本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法律依據,按合同法辦事的話必須給予相應加班費。但。。。。相信我,你覺得公司會給麼?忍
7樓:匿名使用者
這一條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你可以向公司主張加班費用。
出差在外有出差津貼,雙休日,節假日加班不給加班費合法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企業如果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時,應當按照相應標準支付高於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而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上班也必須要按照規定付予報酬。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根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必須與勞動者本人協商,在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安排加班。
強迫勞動者加班或勞動者不加班就罰款的行為是違法的!若該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又不支付加班工資的,你可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五條(勞動合同法對此未作出新規定),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該單位因你不加班就要辭退你,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屬於違法解除合同的行為(未籤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也同樣受勞動合同法保護),你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要求該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你支付賠償金。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雙休日出差有加班費,雙休日勞動者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能夠安排補休的,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不發加班工資;確實不能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津貼高於加班費,呵呵,依法你的沒有加班費了,不過企業發給的時間,不知道他們寫的是什麼名目,如是津貼,可能加班費可以拿回的,不過有就難度。100元,對於雙體的工資差不了多少,對於節假日的加班費,就差多了,可以向企業工會主席反映,如他不維權,可以要求地方總工會維權並重新選舉主席,不為職要做主的主席要他幹什麼!!
外地出差期間,週六,週日算加班嗎?
11樓:韓飛律師
外地出差期間,週六,週日是算加班的。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雙休日出差有加班費,雙休日勞動者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能夠安排補休的,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不發加班工資;確實不能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13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出差都算工作中,週六周天也算,不過如果時間長,公司可以用外派標準,這就有的討論了,具體跟公司詢問,說是讓你出差就直接當加班,外派的話看各個公司不同。
14樓:卡米
如果你在公休時間因辦公事出差,並有經過單位批准的,且事後沒有補休的,在此種情況下你出差期間的周
六、週日算在加班。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聯絡的話,是算的!
法定假日期間在外出差加班時間及加班費該如何計算
16樓:愛穿拖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你在雙休日加班後,公司能夠安排補休的,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發加班工資;確實無法安排補休的,出差在外加班應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你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資。
第三,若雙休日你並未給公司提供勞動,也就是說你在雙休日並未從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過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你的居住地休息。這種情況並不屬於加班,公司不需要另外支付你加班工資。所以,你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資是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的
17樓:堅瑗蕢爾風
法定假日期間在外出差應視為加班,加班費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還是律師說的在理
你的雙休日一般都是怎麼度過的?雙休日怎麼過?
準時起床去公司問聲好 我們公司輪休制 整年都有人上班 按時早午餐。上午參加讀書會 下午參加理財講座。磨蹭磨蹭去喝杯咖啡,看會兒閒書。晚上約三五好友打打球 宵夜。差不多十點回家,洗澡 看書 睡覺,一氣呵成。週末的時候睡到10點才心滿意足的起床,然後洗臉刷牙,出門去超市,買海底撈底料,蔬菜,羊肉,丸子等...
雙休日是哪一天?雙休日從哪年開始的
雙休日是指一般都是在週六以及週日放假休息的時間,包括大人工作休息以及小孩學習休息。我國自1995年5月1日起實行雙休日。2015年5月1日,是我國雙休日製度實行的第20年。1994年以前 我國法定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八小時,每個星期要工作六天,只有一天休息。上班族只能把所有的家務活都放在週日幹,那時...
杭州駕駛證雙休日可以年檢嗎,杭州車輛年檢,雙休日可以處理嗎?
以前是不能年檢的。杭州有很多個監測站的,最好 諮詢一下你所在的地方是在 檢測的。檢驗站 杭州市公安局車輛檢測站第一站 西溪路525號87978117 87978778杭州市公安局車輛檢測站第二站 濱康路222號86689805 86685664杭州市公安局車輛檢測站第三站 沈半路206號88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