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分割財產協議,離婚時有效嗎,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2022-01-15 08:03:18 字數 5922 閱讀 4495

1樓:華律網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還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

首先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必須要建立在夫妻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如果有脅迫、欺詐的情況,那麼就會導致協議無效。其次,在協議中只能就雙方完全所有的財產作出約定,而不能約定他人的財產,若約定的內容侵犯了國家、集體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這樣的協議也是無效的。再次,協議最好是採取書面形式。

最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那麼自雙方簽字蓋章之後就是生效的,也就會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但要注意,對於這樣的協議並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也就是之後一方不按照協議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此時另一方不能直接拿著該協議,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濟南張律師

回答如果沒有涉及到一方淨身出戶,或者贈與相關條款,一般是有效的提問婚內財產協議可以針對工資,等其他收入進行分割嗎回答可以

提問就是不針對具體財產,只針對工資和其他收入進行分割,謝謝,我丈夫有外遇,想給娃娃留點

回答這樣不太穩妥

提問為什麼呢

回答可以把現在的錢都要過來,協議上也約定上,然後去把這個婚內財產協議進行公證

提問現在我們買了房子,還沒錢,雖然他出軌但是我想去做為了娃娃把婚留到,但是我想把他的工資和其他收入公正一部分給我,我給娃娃存到,這樣可以嗎,不針對具體財產

回答就把工資其他收入你都放在你手裡

公證的時候明確寫明贈與給你

提問哦,謝謝,我只想要他一半

回答本來就有你的一半

夫妻共同財產本來就有你的一半的

提問哦,謝謝你,我知道了[微笑]

回答別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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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舒展飛

只要協議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且沒有損害第三方的利益,離婚時如果雙方沒有意見,當然算數。

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具體規定為: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5樓:華律網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還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

首先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必須要建立在夫妻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如果有脅迫、欺詐的情況,那麼就會導致協議無效。其次,在協議中只能就雙方完全所有的財產作出約定,而不能約定他人的財產,若約定的內容侵犯了國家、集體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這樣的協議也是無效的。再次,協議最好是採取書面形式。

最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那麼自雙方簽字蓋章之後就是生效的,也就會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但要注意,對於這樣的協議並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也就是之後一方不按照協議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此時另一方不能直接拿著該協議,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6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的。

婚姻關係的本質是一種身份關係,但這種特定的身份關係同時伴隨著一定的財產關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樣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可見,婚姻法允許夫妻雙方對婚內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就分割財產進行的約定、達成的協議,在本質上是夫妻雙方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就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一種財產契約。所以,只要是夫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的,一經成立,即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約定,即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樓:濟南張律師

回答如果沒有涉及到一方淨身出戶,或者贈與相關條款,一般是有效的提問婚內財產協議可以針對工資,等其他收入進行分割嗎回答可以

提問就是不針對具體財產,只針對工資和其他收入進行分割,謝謝,我丈夫有外遇,想給娃娃留點

回答這樣不太穩妥

提問為什麼呢

回答可以把現在的錢都要過來,協議上也約定上,然後去把這個婚內財產協議進行公證

提問現在我們買了房子,還沒錢,雖然他出軌但是我想去做為了娃娃把婚留到,但是我想把他的工資和其他收入公正一部分給我,我給娃娃存到,這樣可以嗎,不針對具體財產

回答就把工資其他收入你都放在你手裡

公證的時候明確寫明贈與給你

提問哦,謝謝,我只想要他一半

回答本來就有你的一半

夫妻共同財產本來就有你的一半的

提問哦,謝謝你,我知道了[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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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寫婚內財產分割協議?離婚時有效嗎?

8樓:華律網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還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

首先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必須要建立在夫妻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如果有脅迫、欺詐的情況,那麼就會導致協議無效。其次,在協議中只能就雙方完全所有的財產作出約定,而不能約定他人的財產,若約定的內容侵犯了國家、集體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這樣的協議也是無效的。再次,協議最好是採取書面形式。

最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那麼自雙方簽字蓋章之後就是生效的,也就會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但要注意,對於這樣的協議並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也就是之後一方不按照協議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此時另一方不能直接拿著該協議,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9樓:戚廣利

離婚協議是雙方協商的結果,如果只是一方寫沒有法律效力,不是雙方一廂情願的事情,應當雙方簽字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10樓:濟南張律師

回答如果沒有涉及到一方淨身出戶,或者贈與相關條款,一般是有效的提問婚內財產協議可以針對工資,等其他收入進行分割嗎回答可以

提問就是不針對具體財產,只針對工資和其他收入進行分割,謝謝,我丈夫有外遇,想給娃娃留點

回答這樣不太穩妥

提問為什麼呢

回答可以把現在的錢都要過來,協議上也約定上,然後去把這個婚內財產協議進行公證

提問現在我們買了房子,還沒錢,雖然他出軌但是我想去做為了娃娃把婚留到,但是我想把他的工資和其他收入公正一部分給我,我給娃娃存到,這樣可以嗎,不針對具體財產

回答就把工資其他收入你都放在你手裡

公證的時候明確寫明贈與給你

提問哦,謝謝,我只想要他一半

回答本來就有你的一半

夫妻共同財產本來就有你的一半的

提問哦,謝謝你,我知道了[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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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13條

婚內財產協議,離婚時有效嗎?

11樓:華律網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還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

首先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必須要建立在夫妻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如果有脅迫、欺詐的情況,那麼就會導致協議無效。其次,在協議中只能就雙方完全所有的財產作出約定,而不能約定他人的財產,若約定的內容侵犯了國家、集體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這樣的協議也是無效的。再次,協議最好是採取書面形式。

最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那麼自雙方簽字蓋章之後就是生效的,也就會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但要注意,對於這樣的協議並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也就是之後一方不按照協議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此時另一方不能直接拿著該協議,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2樓:樂觀的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內財產協議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該協議在離婚的時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擴充套件資料:

簽訂「婚內財產協議」需要注意的問題:

(1)「婚內財產協議」一經簽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或撤銷。

該協議一經簽定,對夫妻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除非能證明簽訂該協議時存在欺詐或脅迫等情況,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雙方一旦發生離婚糾紛,可以按照該協議約定的內容來履行。

但是,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時,在沒有完成房屋變更登記前,是可以反悔並撤銷贈與的。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6條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處理。

(2)「婚內財產協議」中對夫妻債務的約定。

由於夫妻雙方的「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後,不一定會進行公示,不能推定債權人必然知曉該協議內容。所以當債權人不知道協議約定內容時,該協議對外不具有約束力,此時債權人可要求夫妻雙方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但是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債權人知曉該協議約定的內容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在離婚時是否有效

婚姻法 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還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 首先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必須要建立在夫妻雙方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如果有脅迫 欺詐的情況,那麼就會導致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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