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t學姐
據傳毛筆為蒙恬所創,戰國末年秦國將軍蒙恬在鎮守北方時,見匈奴以獸毛沾顏料繪圖,又同時前方戰況告急,才改篆刻竹簡由絲卷書寫軍情。聲名大噪,並由史官記於史冊內。故後世制筆業奉蒙恬為始祖。
先秦時,毛筆有多種名稱,如「聿」、「不律」、「弗」等,後統稱為「筆」。而毛筆之製造在秦代(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較為進步,功能也較完善。
因為在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的11號墓中,發現的陪葬物中有三枝以竹為杆,筆桿下端較粗,鏤空成毛腔,筆頭的底部藏於腔內,以麻絲裹著並塗漆在上面,帶有筆套、大小長度都與今日使用的毛筆極為相像。
2樓:成都萬通未來技工學校
提到毛筆,人們往往會想起「蒙恬造筆」的故事,認為秦代名將蒙恬是毛筆的發明者。其實,事實並非如此。《太平御覽》引《博物志》日:
「蒙恬造筆。」崔豹在《古今注》中也說。「自蒙恬始造,即秦筆耳。
以枯木為管,鹿毛為柱,羊毛為被。所謂蒼毫,非兔毫竹管也。」唐代韓愈《毛穎傳》以筆擬人其中提到蒙恬伐中山,俘捉毛穎,秦始皇寵之,封毛穎為「管城子」。
後世又以「毛穎」、「管城子」為筆的代稱。此事也與蒙恬有關。 有人對「蒙恬造筆」的說法提出質疑。
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說:秦謂之筆,「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弗」。先秦書籍中沒有「筆」字,而「聿」字早在商代就出現了,而秦始皇只是統一了筆的叫法,可見筆是早於秦代就存在了。
清代大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的「造筆不始蒙恬」條中寫道:「筆不始於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於前人,遂獨擅其名耳。
」看來,這一評述還是有所根據的。 解放後的出土文物更證明了這一點。一九五四年我國考古工作者在湖南省長沙市友家公山的一座戰國墓群中,發掘出一支長約21釐米,直徑為0.
4釐米的毛筆實物。該筆與現在使用的毛筆權相似,筆頭用優質的免箭毛製成,毛長2.5釐米,筆桿亦系竹管,所不同的是筆頭不是插在竹杆套內,而是用劈開的竹杆端部將筆頭夾在其中,外纏絲線,再塗上漆。
這支埋入地下兩千多年的戰國毛筆,被認為是我國迄今發現最早的毛筆實物,它稱為「戰國筆」。又由於長沙古屬楚國,這支世界上最古老的毛筆,還被稱為「楚筆」。 是否「戰國筆」就是最早的毛筆呢?
也是個問號。有人估計在中國新石器時代的炎帝、黃帝時期就出現了毛筆。張華《博物志》也有「舜造筆」的記載。
另外在出土的仰韶文化遺址中,發現許多彩繪陶器上,表面所繪的動物圖案及幾何紋飾;明顯地呈現出用毛筆畫寫出來的痕跡。商代的甲骨文上,也出現了毛筆的痕跡。據《田骨學商史編》記載,從殷墟出土的三塊牛胛骨板上,有幾個用毛筆寫成的文字,以及一些龜甲片上,還可以看到一些未刻的文字,這些文字尚留有施朱塗墨的痕跡。
而且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又具有相當多的「聿」字,由此可以這樣斷定,早在商代以前,我國就已有了用毛筆書字這個事實,現在文學界也大多持這個觀點。 相傳蒙恬曾在善璉村取羊毫制筆,在當地被人們奉為筆祖。又據說蒙恬的夫人卜香蓮是善璉西堡人,也精通制筆技藝,被供為「筆娘娘」。
蒙恬與夫人將制筆技藝傳授給村民,當地筆工為了紀念他們,在村西建有蒙公祠,繞村而過的小河易名為蒙溪,蒙溪又成了善璉的別稱。相傳農曆3月16日與9月16日是蒙恬和卜香蓮的生日,村民們就要舉行盛大敬神廟會,以紀念他們的筆祖。元代,湖筆取代了宣筆的地位,湖州成了全國的制筆中心,並出現了馮應科、張進中、吳升、姚愷、陸震、楊鼎、沈秀榮、潘又新等制筆名師。
明末清初,善璉湖筆逐漸外傳,善璉人在各地開設了一批著名的筆店,如北京的古月軒、賀連清,上海的周虎臣、楊振華、李鼎和,蘇州的貝鬆泉、陸益堂等。 制筆用的毛也是千奇百怪的,什麼兔毛、山兔毛、獺毛、豬毛、鹿毛、馬鬃毛、羊毛、狼毛、雞毛、鼠毛等,甚至連人的鬍鬚也可制筆。據《嶺表錄異》裡記述:
嶺南無免,某郡守把一塊免皮給筆匠做筆。筆匠吃醉酒,將兔皮弄丟了,他怕受罰,就割下自己的鬍子來做筆。誰知做出來的筆非常好使,太守命令他再做一支。
筆匠無奈,只好道出實情,太守便下令家家戶戶的老人把鬍子割下來作捐稅。另外還有用嬰兒的胎髮來制筆的:「內惟胎髮外秋毫,綠玉新栽管束牢。
」這是唐朝一位待人讚美胎髮筆的詩句。
3樓:匿名使用者
蒙恬大將軍!俺是善鏈筆都的~~
毛筆是誰發明的
4樓:學院派魚多多
毛筆是古代中國人民在生產實踐中發明的。
如今用的毛筆,相傳是秦朝監督修築萬里長城的將軍蒙恬首創。但是毛筆的發明權不能全歸功於蒙恬一人。2023年,從湖南長沙左家公山一座史前古墓裡發掘出來了整套的書寫工具。
這證明,在蒙恬之前就已經有所謂毛筆了。
百年前在安陽殷墟發現的甲骨文,揭開了中華文明的最大謎團,使傳說中的商代成為信史。但殷墟研究結果表明,三千多年前中國人主要用毛筆而非用「刀筆」寫字。
考古發掘的出土文字資料看,中國至少在夏代已有了正式文字,如山西襄汾陶寺遺址所出的一件扁陶壺上,發現有毛筆朱書的「文」字。殷商時期,文字載體的門類已經很多,文字除了用毛筆書寫在簡冊上之外,還有刻寫在龜甲獸骨、陶器、玉石上以及陶鑄在青銅器上,是迄今中國發現的最早的成熟文字。
5樓:長纓在手
如今用的毛筆,相傳是秦朝監督修築萬里長城的將軍蒙恬首創。
名稱來歷
毛筆,是古代中國與西方民族用羽毛書寫風采迥異的獨具特色的書寫、繪畫工具。當今世界上雖然流行鉛筆、圓珠筆、鋼筆等,但毛筆卻是替代不了的。據傳毛筆為蒙恬所創,所以至今被譽為毛筆之鄉的河北衡水侯店和浙江湖州善璉每逢農曆三月初三,如同過年,家家包餃子,飲酒慶賀,紀念蒙恬創毛筆。
自元代以來,浙江省湖州市善璉鎮生產的具有「尖、齊、圓、健」特點的「湖筆」成為全國最著名的毛筆品種。毛筆在歷代都有不同的稱呼。春秋戰國,諸侯稱雄。
此時,各國對毛筆的稱呼都不同。吳國(今江蘇)叫「不律」,楚國(今湖北)叫「插(竹)」。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一律稱為「毛筆」。
而白居易稱筆為「毫錐」,《寄微之》詩云:「策目穿如札,毫鋒銳若錐。」
如今用的毛筆,相傳是秦朝監督修築萬里長城的將軍蒙恬首創。當下還有有知名的「蒙筆」,又稱「蒙恬精筆」、侯店毛筆。但是毛筆的發明權不能全歸功於蒙恬一人。
2023年,從湖南長沙左家公山一座史前古墓裡發掘出來了整套的書寫工具。這證明,在蒙恬之前就已經有所謂毛筆了。
殷墟研究表明,三千多年前,中國人主要用毛筆寫字。儘管今天我們可以看到的是甲骨文,但有充分的資料表明,商代的日常書寫並非『刀筆文字』,而是與秦漢以後寫在竹簡或木片上的文字一樣。商族人的日常書寫是毛筆字。
可惜因為書寫材料、毛筆字不能長久儲存,唯有刻在堅硬卜骨上的甲骨文儲存了下來,見證了商王朝的存在。
毛筆(chinese brush,writing brush),是一種源於中國的傳統書寫工具,也逐漸成為傳統繪畫工具。毛筆是古代中國人民在生產實踐中發明的。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髮展,勤勞智慧的中華民族又不斷地總結經驗,存其精華,棄其糟粕,勇於探索,敢於創新。
幾千年以來,它為創造中華民族光輝燦爛的文化,為促進中華民族與世界各族的文化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貢獻。毛筆是中華民族對世界藝術寶庫提供的一件珍寶。
基本解釋
一種源於中國的傳統書寫工具和繪畫工具。
用禽、獸或人的毛製成的筆。被列為中國的文房四寶之一。分硬毫、兼毫、軟毫。
這裡的「人」是指胎毛的意思,可做胎毛筆。
引證解釋
指以獸毛製成的筆。初用兔毛,後亦用羊、鼬、狼、雞、鼠等動物毛。筆管以竹或其它質料製成。
頭圓而尖,用於傳統的書寫和圖畫。如今實物發現,最早的為戰國時期。參閱宋蘇易簡《文房四譜》、《文物參考資料》2023年第12期。
古人亦有用人的頭髮或者鬍鬚製成毛筆的。
6樓:872518304李
毛筆是秦朝大將蒙恬發明的。
根據史書記載,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命蒙恬率領30萬大軍向北進攻那裡的遊牧民族匈奴。蒙恬帶兵向北,收復了河套,並在交界處修築了萬里長城。由於軍情瞬息萬變,蒙恬需要向內地送達大量書信。
那時候,人們是用刀在竹簡上刻字的,為了刻寫大量書信,蒙恬的手下雙手磨出血泡,兩眼熬成白兔。於是蒙恬便竭力尋找好的書寫辦法。一天,蒙恬看到部下拿著紅纓槍比劃,忽然想到,何不把毛綁在竹竿上,蘸點顏色寫在白色的絲綢上呢?
他試了試,效果真的很好。於是命手下如法制出許多「毛」筆來。那裡地處塞外,時有野狼出沒,也有人放牧羊群,狼毛和羊毛就成了最方便的制筆材料,這就是最早的狼豪筆和羊豪筆。
但有人認為實際發明時間要早許多。
2023年,我國長沙發掘出一座完整的戰國墳墓,裡面有一支毛筆。它全身套在一支小竹管裡,竿長18.5釐米,直徑0.
4釐米,毛長2.5釐米,是用上好的兔毛製作的。但作法與現在的毛筆不同,並非將筆毛插在筆竿裡,而是將筆毛轉在竿的外端,然後用細絲線纏住,外面塗漆。
與筆放在一起的還有用來當「紙」用的竹片、刮削竹片的銅削和用來裝墨的小竹筒。這是迄今為止發現的年代較早、儲存最完整的一支毛筆。
一些學者認為,毛筆的產生可能遠遠早於戰國。因為從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甲骨文片來看,龜甲和獸骨上的文字整齊劃一,有的字還細如毫髮。其中一些文字寫而未刻,那麼,距今2023年前的人可能已經有了類似毛筆的書寫工具。
而五六千年前,黃河流域發現的一些彩陶上也有各種圖案,大多線條流暢,應該是用類似於毛筆的工具畫上去,然後再在窯內燒製,這樣才能達到那樣的效果。
蒙恬發明毛筆在史書上有記載,但似乎此前已有毛筆使用,但還需要確切的考古發現來證實。
7樓:匿名使用者
毛筆起源於公元前1600-1066左右。現代毛筆的原料主要是獸毛和竹管。在文具工廠裡,毛筆的製作要經過72道工序。
例如選毛就很麻煩。一隻山羊身上的毛可分為19個等級,可以用來制筆的只有5種。工人們要從千千萬萬根羊毛、兔毛、狼毛(黃鼠狼毛)中一根一根地挑選,然後進行搭配組合。
可見生產一支毛筆是多麼的不容易。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爭拖了很長時間。為了讓秦王能及時瞭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籤蘸墨,然後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的,書寫速度很慢。
蒙活雖是個武將,卻有著滿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說的那種筆寫戰況報告,常使他感到影響思緒。那種筆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弄髒了。
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這次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這個願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戰爭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隻野兔子回軍營。由於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裡沉沉的,一隻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跡。
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之後,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裡。
蒙恬並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別的改進方式。幾天過去了,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
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裡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溼源源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裡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型也顯得圓潤起來。
原來,山石坑裡的水含有石灰質,經鹼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由於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幸」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笨」(今日簡寫作「筆」)。
樓主你自己給出答案為什麼還要多此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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