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老法

2022-01-31 21:47:53 字數 4926 閱讀 9926

1樓:匿名使用者

第四十八條發包方將

頒發給單位或個人的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村土地承包應當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事先批准超過三分之二的村民會議,或三分之二的成員各成員同意,村民代表,並報鄉(鎮)人民**批准。經過集體經濟組織以外

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審查承包商的信譽和生存能力,然後簽訂合同。

明白:如果農村土地屬於全體村民,村民在合同中誰應當由三分之二國會的村民同意批准的承包商外,同時,要報鄉鎮**批准。

如果是該組村民的時候,合同到組合同以外的人,應遵守議事機構村裡村的一部分專有三分之二成員同意,如果沒有該機構的具體程式須經超過三分之二的整個團隊。與此同時,應報鄉鎮人民**批准。

農村土地承包法老法

2樓:馬邊綠茶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是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23年8月29日通過,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相關司法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於2023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4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有關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確實施行了十多年,已經與目前的政策不相適應,據相關報道,今年全國人大要啟動修改程式,廣大民眾拭目以待。

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土地承包是農業生產責任制的一種形式。國營農業企業及合作農業企業將國有土地或集體所有的土地包給農工、農民自行耕種,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責任,繳納農業稅和上繳提留。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有基於民事行為的,也有非基於民事行為的,以下予以分別說明:

1.基於民事行為取得承包經營權包括創設取得和移轉取得兩種情況:

(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創設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與發包人通過訂立承包經營合同而取得承包經營權,分為家庭承包與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的承包。通過這兩種方式承包的,都應當簽訂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於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土地承包經營權包經營權。

(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移轉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過程中,受讓人通過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依法從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我國物權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

2.非基於民事行為而取得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法認可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的繼承,而有限地認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2)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設立的承包經營權,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條,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三)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4樓:無訟

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

二是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的承包。

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則,統一將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一種承包方式。其特點:

(1)承包雙方當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關係,發包方是集體經濟組織,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

(2)承包物件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會保障功能;

(3)根據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則承包,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發包;

(4)承包期較長,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經批准還可以更長;

(5)承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土地流轉權、土地被徵用佔用的補償權等;

(6)土地承包經營權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並由縣級以上人民**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

(7)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物權方式予以保護,有權提出停止侵害、返還原物、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繼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

其他方式承包

其他方式承包相對於家庭承包而言,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將「四荒」地、養殖水面等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一種承包方式。

其特點:

(1)承包雙方當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關係,發包方是集體經濟組織,承包方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聯戶和成員,也可以是經本集體經濟組織大部分成員同意的外部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甚至是城市企事業單位和職工;

(2)承包物件主要是「四荒」地、養殖水面,及其他零星土地,沒有福利和社會保障功能;

(3)根據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承包,採用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市場化方式運作;

(4)承包期有長有短,由承包雙方協商確定,既有長期承包(如50年),也有短期、臨時承包;

(5)承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由承包雙方協定;

(6)土地承包經營權需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後才能流轉;

(7)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債權方式予以保護,通常只享有債權請求權,請求損害賠償;

(9)承包收益可以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可以繼承。

農村土地承包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哪些土地?

5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農村土地承包法所規定的農村土地與我們平時所說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不是一個概念,也可以說不是一個範圍。一般所說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是指歸集體所有的全部土地,其中主要有農業用地、農村建設用地、宅基地、四荒地等。農村土地承包法所要調整的是用於農業的土地,即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農業用地,也包括國家所有依法歸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業用地。

在一些城市的郊區和某些邊遠地區都有這種情況存在。用於農業的土地,主要有耕地、林地、草地,還有一些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如園地、養殖水面等。園地主要是用於種植蔬菜、花卉等經濟作物的小塊農用地。

養殖水面主要是指用於養殖水產品的水面,養殖水面雖不屬土地,但它屬於農村土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用於農業生產的,所以也包括在本法所稱的農村土地的範圍之中。此外,還有荒山、荒丘、荒溝、荒灘等四荒地,這些地雖然目前還是荒地,但依法將來要用於農業的,也屬於本法所稱的農村土地。上述這些用於農業的土地中數量最多,涉及面最廣,和每一個農民利益最密切相關的是耕地、林地和草地,這些農業用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都有承包的權利。

因此,本法第二條把它突出出來表述,其他農村土地包含在「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的規定之中。總的說,凡是由農民集體所有或者使用,用於農業生產,又適合承包經營的土地和水面,都屬於本法所稱的農村土地,都要適用本法的規定。

關於《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

6樓:愛不再迷茫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如果沒有簽定書面合同,而只是口頭協議,那麼這就不是合同行為,口頭協議沒有法律效力。而且,法律講究的是證據,書面合同能作為法律訴訟的證據,口頭協議是不能形成證據的。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條,如果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給第三方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只需要口頭協議即可。這種情況下的口頭協議是有效的。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條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

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

7樓:知道百寶箱

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轉土地的用途;

(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七)違約責任。

口頭合同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凡事要有憑有據,口頭什麼都能說!

8樓:

1、屬於要式合同;

2、《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問題

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承包期內不得調整土地,所以你家當初因減少兩人村裡減少你家兩個人的土地是錯誤的。後來你家又增加了兩個人,如果不是因為原來減少了你家承包的土地,村裡也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不另外增加你家承包地。但考慮到當初村裡去了你家兩地的錯誤行為,你們可以要求村裡補回去...

承包農民土地最長可以多少年,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條規定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您承包農民的土地,只能在該土地的承包期內。謝謝閱讀!最多可以承包70年,特殘經濟林 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原來 農村土地承包法 ...

怎樣寫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怎樣寫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農村土地承包bai合同的條du款,根據 農村土zhi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條 dao規定,發包方應當與專承包方簽訂書面屬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 發包方 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 住所 二 承包土地的名稱 坐落 面積 質量等級 三 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 承包土地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