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申請支付令(速度上最快)
2.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借款。
然後就是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的存款、工資收入、投資收入等個人收入都可以用做償還;同時注意其是否已結婚,可以從其親屬的基礎上試試要求其親屬代為其履行債務。
2樓:匿名使用者
向你們這種情況不屬於刑事犯罪,只能算是民事糾紛。
就我接觸的案件來看,這類案件原告是最不能保障自己合法利益的,因為即使打贏官司也無法執行。
至於其他行為,建議你慎重考慮,如果對方卻是一無所有,你使用非法手段也是不大可能獲得這些錢的,相反採取非法手段成本相對高很多。
遇上這類案件只能勸你耐心等待,等到對方有錢或者對方有錢的線索再行動
3樓:
只能通過法律程式去解決.來黑的?你有過坐牢的思想準備嗎?想僥倖逃脫那可不是辦法.
這完全不能算是詐騙.
只有通過民事訴訟解決.要不就雙方商量.沒別的合法渠道了.
4樓:
能協商解決還款最好,如果借條等證據儲存完好,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還款。如擔心對方提前轉移財產,可到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如對方卻無償債能力,可拍賣抵押其財產衝債。
5樓: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不管對方什麼時候有經濟條件,但是強制執行無期限,直到他死也要還。找點關係疏通法院,讓法院對你的強制執行優先進行。
6樓:匿名使用者
上法院勝訴後看看能不能凍結他的銀行賬戶。
雖然他可以把錢存到別人名下,
但他也知道,萬一在他急用錢時,別人也耍無賴怎麼辦。
他老了,就更不會放心別人了。
這樣他會很難受,可能就還你了。
現在法律還不能有效懲治這斯。
要是信用社會,這斯就寸步難行了,也就不會有人願意當老賴了。
7樓:流口水的餅乾
最好能讓那個人補一張借條之類的,為將來留作證據。如果有證據,將來做民事訴訟的時候會比較有利。如果沒有,或者這個人就是不還,就權當這6萬元丟了吧……
8樓:廣州金律師
委託律師發律師函或去法援起訴。
急急急!高分100,懂法律的請進來,律師最好,關於違約的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無奈~!社會的陰暗面!!1111tongqing
10樓:楊文戰律師
1、如果是08年後簽訂的合同,沒有專門支付培訓費,這種違約金的約定是不合法的,不會支援。
2、加班不支付加班費也是。
3、晚上睡覺也有限制,那也是工作了,不止是加班到10點了,和中學異性睡是可以拒絕的。
以你說的情況,學校多處行為都有違法,你朋友可以拒絕不合法的要求,或者直接辭職,不必擔心承擔什麼違約責任。
如果學校不給相關證件,可以提起仲裁或訴訟。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新的《勞動法》精神,剛才你說的學校的作法已經違反該勞動法的很多地方.
1、違約金的數額太大。
2、應該有崗前培訓。
3、應該在合同中說明每天工作時間,該時間只能比勞動法規定的低,不能超過,超過部分要視為加班,要給雙倍甚至三倍的加班費的。這裡的雙倍和三倍都是以日工資數額為基準的。
4、沒有充分的尊重職工的人格尊嚴,比如不讓坐,坐就捱罵和陪學生睡覺。如果當眾捱罵,讓捱罵的人身心收到傷害,讓不特定的人知道捱罵的事情,捱罵的內容涉及個人名譽,可以以侵害名譽權利起訴,並可提起精神損害賠償。
5、這個合同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該合同無效,退還繳納的違約金。如果校方有侵權的地方,還可以同時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要求賠償。
以上是本人的簡單回答,如果還有疑問,請查閱勞動法,另外你的給資訊也不完整,恕不能回答更多。
12樓:匿名使用者
違約金48000元絕對是違法的,你可向教育局和勞動局反映。不想幹,可提前一個月向學校提出書面辭職報告。
13樓:葵花律師
補充回答:你的女朋友就不需要交違約金,合同上的約定明顯是違法的,你的女朋友可以先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話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要求就是解除勞動合同,歸還證書和檔案,還要補充一點,學校扣押證書也是違法的,你的女朋友離職以後,校方應在一定期限內辦理社保和檔案等移交手續,具體內容你可以看看勞動合同法。
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違法,該條款無效,除非你的女朋友接受了學校的專項培訓(學校出錢)或是學校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並與學校簽訂了不超過兩年的競業限制協議。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懂法律的進來看看啊~!很急
14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你的情況,其實你說的不詳細的。具體的情況我不知道,只能根據你的這個敘述跟你分析一下。 陳某拿著一份購房合同,首先陳某和劉某合同有沒有簽好?合同是否是真實有效的?
再次提取公積金是劉某因為買房的實際需要,還是陳某和劉某為了騙領公積金而實施的行為?
最後,公安局是說陳某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但是我覺得如果最後情況屬實,是騙領的話,應該是詐騙罪。偽造公文罪只是牽連行文而已。
祝你好運,如有不當,歡迎補充。
15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局現在說陳某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陳某的行為確已構成此罪,但主謀羅某在逃,他只好做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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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回錢和畢業證唯一的辦法就是報警 受騙的人已達8人,按你所說,被騙數額巨大,建議報警,避免他人在次受騙 為了儲存證據,可以採取談話錄音的方式 這種情況下,我覺得 錄音還是比較可行的固定證據的辦法 此人賺昧心錢,真是可惡。我認為其本人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完全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打個錄音 然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