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部門的申訴時間是多久,勞動仲裁程式的時間是多久

2022-02-12 09:41:03 字數 5741 閱讀 2573

1樓:華律網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的程式。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應當自勞動合同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樓: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通知書一般幾天送達被申訴單位**時間已定就是想知道被訴人什嗎時間接到通知

4樓:深圳商務律師

1.勞動仲裁委受理案件之後,五日內會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送達之後,才會確定**時間。

2.《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5樓:昌溪潭

五日內受理,或者說不予受理,10日內送達被申請單位.答辯.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6樓:

可以直接到法院諮詢。

勞動仲裁程式的時間是多久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仲裁的流程:一、提交申請書;二、仲裁受理;三、**審理;四、仲裁調解;五、仲裁裁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8樓:華律網

勞動仲裁程式,我把他簡單的歸納為:申請、受理、**、調解、裁決5個程式。1.

申請。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2.

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3.

**。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申請人明確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後意見等環節。4.

調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會製作調解書。

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會及時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9樓:百家百談

根據《勞動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10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一:仲裁申請

當事人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請人姓名、職業 、住 址、 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請人的情況;申請請求 和事實根據 ;委託代 理人的資格及**許可權;申請日期等。

二:審查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 申請 人;認 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不予 受理或者 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仲裁準備

① 組成仲裁庭。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組成仲裁庭,實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三名 仲裁 員組 成,設首席仲裁員。

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委 員會應當在 受理仲 裁 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②對應當迴避的仲裁委員會的成員、被指定的仲裁員、仲裁庭的書記員、鑑定人、勘驗人和 翻譯 人員 等,作出迴避決定。

③調查取證。仲裁庭人員應認真閱當事人的申訴和答辯材料,調查、收集證據,查明爭議事 實。 對於 需要勘驗或鑑定的問題,應提交法定部門進行,沒有法定部門的,由仲裁員會委託有關 部門進行 。

各地仲 裁委員會之間可以互相委託調查,受委託方應當在委託方要求的期限內完成調 查。因故不能 完成的,應當 在要求期限內函告委託方仲裁委員會。

④擬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員應當根據調查的事實,擬定對勞動糾紛的處理方案。

四:仲裁審理

①通知當事人。仲裁庭應當在**五日前,將**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 有正 當理 由的,可以在**三日前請求延期**。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②先行調解。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要及時仲裁。經調解達成 協議 的, 製作仲裁調解書,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字、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並送達 當事人。

調解未達 成協議,或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以及當事人拒絕受調解書的,仲裁庭 應及時仲裁。

③**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按照以下程式進行:由書記員查明雙方當事人、 ** 人及 有關人員是否到庭,宣佈仲裁庭紀律;首席仲裁員宣佈**,宣佈仲裁員書記申請回避 並宣佈案由 ;聽取申 訴人及被訴人的答辯;仲裁員以詢問方式 ,對需要進一步瞭解的問題進行當 庭調查,並證詢雙 方當事人的 最後意見;根據當事人的意見,當庭再行調解;不宜進行調解或調解 達不成協議的案件,及 時休庭合議並作 出裁決;仲裁庭復庭,宣佈仲裁裁決;對仲裁庭作結論或需 提交仲裁委員會決定的疑難 案件,仲裁庭可以宣 布延期裁決。

④製作仲裁裁決書。仲裁庭作出仲裁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裁決書。仲裁裁決書由仲裁員署 名, 加蓋 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仲裁庭當庭裁決的,應當在自裁決作出之日起7日 內傳送裁決 書;定期 另行裁決的,當庭發給裁決書。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 十五 日內 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 事人,但 是延長期 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 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仲裁庭 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 裁決。

11樓:黑色也很美

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如下。勞動仲裁自申請至結案,規定45天內完成,最多延長15天。

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 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 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請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三、**審理:仲裁庭應當於**的五日前,將**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四、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五、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

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勞動仲裁時效是多久,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中華人民...

仲裁是哪個部門的,仲裁去哪個部門

勞動糾紛,指勞動關係當事人之間因勞動的權利與義務發生分歧而引起的糾紛。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國家機關 企業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後,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認真履行勞動合同,但由於各種原因,雙方之間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發生勞動爭議之後呢,雙方可以先行私下協商,協商...

申請勞動仲裁有時間限制嗎,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