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我與原來的丈夫離婚三年後,現在迫切希望能復婚。請問題:復婚的手續該怎樣辦理?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一般而言,男女雙方辦理復婚手續,應按下列程式辦理:①男女雙方親自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②各自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及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等證明;③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離婚後與他人再婚又離婚,則還應帶上與他人離婚的有關法律檔案,由婚姻登記機關備案。
2樓:野馬幫何莫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結婚登記的規定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3樓:找法網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這樣,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不經復婚登記,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4樓:不一樣噠社會喵
復婚,需要雙方帶上相關資料到民政局申請辦理。
1,雙方身份證,戶口簿
2,離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原件
5樓:華律網
《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6樓:法工
和你第一次結婚登記一樣的證明
這次就是多一個離婚證或法院的判決書
婚姻法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7樓:法律快車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8樓:易書科技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一般而言,男女雙方辦理復婚手續,應按下列程式辦理:
①男女雙方親自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②各自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及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等證明;
③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離婚後與他人再婚又離婚,則還應帶上與他人離婚的有關法律檔案,由婚姻登記機關備案。
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及證件
9樓:匿名使用者
復婚需要的證件有:男女雙方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具體手續如下:
1、申請。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填寫宣告書。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3、簽名。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稽核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5、復婚登記證。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五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參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二條,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參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參照《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10樓:天上飛
一、手續
1、申請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2、填寫宣告書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3、簽名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稽核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5、復婚登記證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二、證件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11樓:華律網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一)戶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身份證件;(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12樓:t偵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程式差不多,如下程式:(一)申請
。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填寫宣告書
。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三)簽名
。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稽核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五)復婚登記證
。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六)不用進行醫學檢查。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復婚登記,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假如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同居容易感情不穩定,而且還容易引起的財產分割或者債權債務等問題。
因此,復婚非常重要,它不是一件小事,關係到夫妻關係合法化的繼續和相關權益是否受到法律保護和承認。
復婚需要什麼,復婚需要什麼手續
一 如何復婚,復婚需要辦理什麼手續?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程式差不多,如下程式 一 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 縣級市民政局 或鎮人民 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
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及證件
問題 我與原來的丈夫離婚三年後,現在迫切希望能復婚。請問題 復婚的手續該怎樣辦理?根據我國 婚姻法 及 婚姻登記條例 的規定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一般而言,男女雙方辦理復婚手續,應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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