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需要什麼,復婚需要什麼手續

2022-08-23 09:05:26 字數 5692 閱讀 8166

1樓:新貴州山歌

一、 如何復婚,復婚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程式差不多,如下程式: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填寫宣告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稽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六)不用進行醫學檢查。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二、復婚要哪些證件?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復婚登記,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假如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同居容易感情不穩定,而且還容易引起的財產分割或者債權債務等問題。

因此,復婚非常重要,它不是一件小事,關係到夫妻關係合法化的繼續和相關權益是否受到法律保護和承認。如果您還有哪些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找律師幫

2樓:及米琪

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

復婚需要什麼手續

3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我與原來的丈夫離婚三年後,現在迫切希望能復婚。請問題:復婚的手續該怎樣辦理?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一般而言,男女雙方辦理復婚手續,應按下列程式辦理:①男女雙方親自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②各自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及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等證明;③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離婚後與他人再婚又離婚,則還應帶上與他人離婚的有關法律檔案,由婚姻登記機關備案。

4樓:華律網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一)戶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身份證件;(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5樓:穆子澈想我

復婚手續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如下: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二)填寫宣告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稽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

辦事程式 :稽核申報資料—填表—健康檢查—受理—審批—收費—發證

申報材料:

中國公民:

(1)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離婚或喪偶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外國公民: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或***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或喪偶的,如離婚或喪偶證件系居住國出具的,該證件須由居住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6樓:1987蔡仁彬

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程式差不多,如下程式:

(一)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填寫宣告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三)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四) 稽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五)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7樓:大律師站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復婚,應通過辦理恢復結婚登記手續重新恢復夫妻關係。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按照婚姻登記的程式辦理。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進行審查,登出其離婚證,發給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之日起,重新確立夫妻關係。

但是,如果之前沒有理清財產關係而離婚,不管誰手裡財產多或少,現在如果復婚,都屬於婚前財產,且受再次離婚財產保護的。

子女在復婚後,就共同撫養了,不再執行之前的單方面撫養。

復婚手續: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8樓:宿醉載清芬

復婚,也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後的男女雙方又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復婚是已離婚的男女雙方又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為。小面小編為大家介紹復婚需要什麼手續。

復婚也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其程式基本適用結婚登記程式。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辦法》第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登記程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夫妻關係才算合法確立。

在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離婚後,不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關係同居,這種事實上的復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規定,在法律上不予保護和承認。

復婚登記和結婚登記是一樣的,是國家對公民婚姻關係的成立進行審查和監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則的實施,防止包辦、買賣婚姻和現象發生,承認婚姻關係恢復的重要法律程式,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著重要意義。

復婚是已離婚的男女雙方又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為。

復婚也是一種結婚,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其產生與消除一樣均須經過法定程式。婚姻法第

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或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這樣,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不經復婚登記,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復婚後財產如何認定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

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

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以上就是關於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問題的簡單介紹。如果離婚當事人不經過法定的復婚登記程式就私下同居,是不能取得合法夫妻身份的,也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如果離婚夫妻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一定要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

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護。

此外,如果您在復婚前還有關於財產、債務方面的糾紛,最好能夠向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尋求幫助,解決您的煩惱。

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及證件

問題 我與原來的丈夫離婚三年後,現在迫切希望能復婚。請問題 復婚的手續該怎樣辦理?根據我國 婚姻法 及 婚姻登記條例 的規定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一般而言,男女雙方辦理復婚手續,應按下...

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如何辦理,復婚需要什麼手續及證件

問題 我與原來的丈夫離婚三年後,現在迫切希望能復婚。請問題 復婚的手續該怎樣辦理?根據我國 婚姻法 及 婚姻登記條例 的規定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一般而言,男女雙方辦理復婚手續,應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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