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 事實婚姻,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如何界定

2022-02-25 12:04:27 字數 5288 閱讀 1475

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保護同居關係,不影響你和她結婚。

她想拿回自己的錢可以直接去拿,拿不到報警,報警不成再起訴,或者不報經直接起訴就是了。

把什麼風俗習慣都拋在腦後吧,沒有領證一切權利義務免談。

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如何界定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雖未進行婚姻登記,但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並且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非法同居,有兩種表現形式,第一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領證有配偶跟異性同居生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什麼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有

3樓:東澤

(1) 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雖未進行婚姻登記,但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並且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事實婚姻的要件有:

① 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欠缺形式要件。

② 符合婚姻的實質條件,從而有別於非法同居關係。

③ 具有目的性和公開性,即必須公開地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

④ 必須發生在2023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記條例實行前。

2023年12月24日頒發的《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5條規定,符合法定條件包括:

① 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實行之後,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法律教育網原創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起訴「離婚」,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

② 2023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實行之後,2023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記條例實行前,未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起訴「離婚」,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

③ 2023年2月1日以後符合條件的應當補辦結婚證,若補辦結婚證的,婚姻關係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2) 非法同居關係非法同居關係:

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有配偶未辦理結婚登記,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實婚姻的法定條件的兩性結合。

(3) 事實婚姻關係和非法同居關係的效力:

① 構成事實婚姻的,一切後果與事實婚姻相同。

② 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解除。

總結:1、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構成要件不同。

事實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結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實質要件,與結婚登記不同的是僅在於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無此要求。

2、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法律後果不同。

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財產亦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同居關係依法應予以解除。

3、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身份關係不同。

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係,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雙方為非法的,雙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關係,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

4、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財產關係不同。

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同居期間所得財產,除非有相反證據證明,否則,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5、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享有法定繼承的權利不同。

事實婚姻成立的夫妻雙方可依法定繼承相互繼承遺產。同居關係的男女雙方,不享有法定繼承的權利。除非一方訂立遺囑將其遺產歸同居的另一方所有。

如何認定事實婚姻和非法同居關係

4樓:未來法律

您好,所謂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便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具有以下特徵:1)從主體上看,當事人雙方都是沒有配偶的男女;2)從內容上看,當事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併為群眾所公認;3)從程式上看,當事人未進行結婚登記。

事實婚姻與同居關係較容易混淆,兩者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在:

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事實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必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雙方結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實質要件,與結婚登記不同的是僅在於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而同居無此要求。

2、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一旦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具體處理時視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與合法登記締結的婚姻同等對待。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的財產亦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同居關係依法應予以解除。

3、兩者的身份關係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視同夫妻關係,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雙方為非法的,雙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關係,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

4、兩者的財產關係不同。事實婚姻,男女雙方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同居期間所得財產,除非有相反證據證明,否則,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

5、兩者享有法定繼承的權利不同。事實婚姻成立的夫妻雙方可依法定繼承相互繼承遺產。同居關係的男女雙方,不享有法定繼承的權利。除非一方訂立遺囑將其遺產歸同居的另一方所有。

起訴時雙方是否符合結婚的法定實質要件,也是區分和認定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關鍵所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2)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由此可見,2023年2月1日公佈實施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是一個分界點,即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符合結婚的法定實質要件的,可認定其具有事實婚姻的效力,不必補辦結婚登記;2023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的法定實質要件的,不補辦結婚登記手續的,即按同居關係處理。簡言之,2023年2月1日以後男女雙方同居生活,即使具備法定結婚要件而不補辦結婚登記手續的,仍按同居關係處理,不再承認事實婚姻。

我國現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對2023年2月1日以後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不補辦結婚登記手續的,均不再承認事實婚姻。如此一來,同居中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配偶的身份關係,雙方分手時,法律難以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尤其在財產分割、相互扶助等方面,極易產生糾紛,但又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因為同居關係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

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有什麼區別?

5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婚姻,也就是我們平時生活中所說的沒有結婚登記就以婚姻關係已經生活在一起了。那麼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有什麼區別呢?法律快車小編為你答疑解惑。

1.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這種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2.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備公開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往往具有陷落性,臨時性,不具有公開性。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有配偶的則為事實重婚,非法同居的範圍要比事實婚姻寬。

好律師網參考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30號)規定: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因此,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以後的屬於同居關係。

7樓:

事實婚姻是已經按當地風俗習慣辦理的結婚,有的已經有了孩子的。非法同居的就不讓人知道。

8樓:匿名使用者

無證駕駛車輛的道理你懂嗎,開都會開的,關鍵出了事沒保障。那這個道理不也是一樣嗎?

9樓:汲昭懿

事實婚姻就是兩個人在一起不幸福也是合法夫妻、非法同居就是兩個人感情再好也是不合法、倆人假如都有家庭、假如被另一方家庭的一個人知道就告他非法同居、假如再生出來個小孩那就是鐵證爐山了。

10樓:鄭淮峰

事實婚姻是已經按當地風俗習慣辦理的結婚沒有領結婚證,有的已經有了孩子的。非法同居的就不讓人知道。

11樓:恆雅齋居士

已經結了婚的人跟別人同居就是非法同居

12樓:聆秋沐月

一個是法律認可,財產是雙雙擁有的。另一個是違法的,就算有了孩子,落戶口也費點周章!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是法律認可,一個是非法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官方的相關解釋………

非法同居怎麼判,非法同居和事實婚姻的區別,通

15樓:淮安浙江人

以時間為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算事實婚姻;這個時間點以後的算(非法)同居關係。

2023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關於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

第一,相互間的權利不一樣。前者雙方間關係按合法夫妻對待,比如一方去世時,另一方享有繼承權,而後者則沒有繼承權。

第二,向法院起訴離婚時,前者既可調解,也可判決,既可調解(判決)和好(不準離婚),也可調解(判決)離婚;而對待後者,法院一律判決解除同居關係。

第三,關於財產關係,前者適用婚姻法有關規定,即有約定的按約定,未約定的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婚後財產共同所有。

要指出的是,在孩子的權利和撫養問題上,兩者是沒什麼區別的,即婚生子與非婚生子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

什麼是事實婚姻,什麼叫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作為婚姻關係存在的一種方式,是指男女雙方未按法律規定進行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構成要件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 男女雙方的同居 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 穩定的共同居住 行為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 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 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

什麼叫事實婚姻啊,什麼叫事實婚姻

所謂 事實婚姻 是指copy男女雙方即使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也會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與合法的正式婚姻沒有任何區別。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只有雙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關係的,才會被認定為構成事實婚姻。就是沒有登記,但是已經被公眾認可,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婚姻。回 具體的答解釋 就...

什麼叫事實婚姻,請問什麼是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回生活的目的,答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後,儘管我國 婚姻法 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並不代表法律將徹底...